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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精选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精选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是完成新时期新阶段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1商务部党组第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驻部纪检组起草的“关于成立商务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方案”,决定由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德铭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于广洲,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组长王和民和党组成员、部长助理崇泉任副组长,确定机关党委等17个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商务部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统一的组织领导。王和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办公厅主任、人事司司长、机关纪委书记和驻部监察局局长兼任。党组成员一致认为,商务部作为管理内外贸工作的职能部门,加强反腐倡廉工作非常重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很有必要。陈德铭同志要求,领导小组要在部党组的领导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深化教育;党组成员既要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还要全力支持驻部组局和机关纪委履行职责;有关部门要积极工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商务干部队伍廉洁从政。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教育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则。一、机构职责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廉政办)是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廉政办由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办公厅,人事司,财务司,直属司,直属机关党委、纪委,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组成,主任由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兼任;副主任由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办公厅主任,人事司司长,财务司司长,直属高校工作司司长,直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兼任。廉政办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教育行业作风建设以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督促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以及教育部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主要任务(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议和决定,部署教育部反腐倡廉工作。研究起草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落实。(二)分析研究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组织起草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年度工作报告。(三)组织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重点开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四)负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议题的拟定和会务工作,整理会议纪要,督促落实会议议定事项。(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工作制度(一)主任办公会制度。廉政办每半年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研究部署工作。会后印发会议纪要。(二)联席会议制度。1.干部人事工作联席会议,人事司负责人通报干部监督等情况,财务司负责人通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驻部纪检组通报对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直属司负责人通报巡视工作相关情况。2.财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财务司负责人通报贯彻财政方针政策及教育资金监管工作情况,直属司负责人汇报巡视工作相关情况。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有关部门汇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以上三类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参加,会后印发会议纪要。4.建立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和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定期沟通制度,共同抓好工作落实。(三)专项工作会商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或反腐倡廉工作需要召开,由业务司局或有关部门人员介绍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情况,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和中央领导交办的事宜。由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四)信息报送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每季度(季末25日前)向廉政办报送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情况,重要事项可以一事一报。(五)通报制度。廉政办适时通报教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行风建设情况,通报部机关和直属单位突出的案件情况。(六)报告制度。廉政办每半年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年底报告全年工作。重大情况及时进行专题报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2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现将2011年校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工通知如下:一、***同志1、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2、对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3、对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廉政、履行“一岗双责”负责;4、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同志1、对校行政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对学校教育行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3、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宏观管理,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4、负责对公权力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以及资金、资产、资源集中领域的监管。三、***同志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全校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2、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3、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教育部《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和《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抓好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4、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贯彻落实;5、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6、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四、***同志1、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抓好宣传教育的落实;3、积极推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政勤政的文化氛围;4、加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五、**同志1、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3、负责学校稳定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消防工作的管理和监督;4、负责保密人员的纪律教育,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同志1、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监管;3、健全财经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负责教育收费的监督和检查;4、加强教育经费、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5、深入推进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完善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形式。七、***同志1、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防范学术领域中的不正之风;3、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加强科研经费的监督和检查;4、加强重点学科和“211工程”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督。八、***同志1、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抓好基建工程项目、物品采购的监管,完善工程项目和物品采购招投标制度;3、加强对节约型校园建设贯彻落实的监督,充分发挥办学资源效益,防止损失浪费;4、负责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校办企业、后勤集团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各项制度;5、负责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九、***同志1、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抓好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管理和监督;3、抓好学校基金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4、抓好校庆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十、**同志1、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工作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2、深入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负责研究生、本科生、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3、抓好研究生、本科生教育经费分配使用的管理和监督;4、抓好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3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
本文标题: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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