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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执行和严格审批计生工作汇报(精编3篇)【导读引言】网友为您整理收集的“依法执行和严格审批计生工作汇报(精编3篇)”精编多篇优质文档,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行政审批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1行政审批股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局行政审批事项于2015年10月26日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在上级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始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运作。目前工作己初步步入正轨。现将行政审批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一、理清思路,理顺工作流程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增加工作流程的透明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们制定了行政审批工作流程: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的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同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由行政审批股初审人员进行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交行政审批股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并交局分管负责人复审。4、局分管负责人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5、窗口工作人员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送达许可决定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许可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二、工作到位,初步取得成效行政审批股,主要受理《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因建设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因施工、设备维修等停止供水审批》、《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许可审批》、《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城市建筑物张挂宣传品批准及户外广告设置审批》、《二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初核》、《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共12项行政许可。同时,负责并联审批的受理。本窗口现有首席代表一名,常驻工作人员两名。我们依照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定和管理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利于群众监督制定了服务指南,公开收费标准。截至2016年3月15日,受理了《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新田供电分公司临时挖掘、占用城市道路》、《中国农业银行新田中山广场支行临时占用街道两侧》、《新田县龙泉镇新华东路生源快购流动性户外广告宣传审批》等108项行政许可业务。办理了《新田县检察院技侦大楼建设项目方案》、《湖南林丰木业有限公司二期厂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新田县枧头镇特色小城镇项目工程》、《湖南闽新人造板公司修建性详细规划》等6个并联审批。目前行政审批股运作顺利,初步取得成效。三、存在不足(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1、有的行政许可依据抽象。例如,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城市古树名木迁移审批》事项中,收费依据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实际损坏情况以及异地绿化建设所需经费而定。其它一些审批收费项目,如户外广告宣传方面目前还未经县物价部门的认定,均为参照周边县市标准执行,收费依据欠缺。而相关文件也是表述模糊,这就给行政审批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2、今后努力的方向。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城管局行政审批股2016年3月18日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2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颁布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日期19990729实施日期19990729章名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计经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近年来,为了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国家一方面积极推进投融资决策体制改革,一方面加强了建设项目的审批管理。从实际情况看,大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批建设项目,对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仍有个别地区、部门和企业,无视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越权审批项目,擅自对外签约,甚至自行开工建设国家已明确否决的项目,事后又要求国家予以确认、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和建成后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这种行为,不利于防止重复建设,造成资金浪费和不良的社会影响。为坚决制止此类现象,维护国家有关规定的严肃性,特作如下通知: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尤其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必须严格按照现行建设程序执行。现行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等工作环节。只有在完成上一环节工作后方可转入下一环节。除国家特别批准外,各地方、部门和企业不得简化项目建设程序。二、严禁越权审批建设项目。在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出台之前,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任何部门、地方和企业,不得超越规定审批权限擅自审批建设项目,不得采取“化整为零”等方式逃避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管理。三、严禁擅自对外签约。各地方、部门和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只有当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外正式签订贷款协议、设备购买合同、合资合作协议和合同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前,不得擅自对外签约。四、今后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建设项目,国家计委不予审批。凡超越规定审批权限擅自审批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以及擅自对外签约的基本建设项目,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审批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采取暂停审批项目等处罚措施。五、今后对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越权审批和擅自对外签约等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善后处理,国家计委将不予受理,一概由违反规定的有关部门、地区或企业自行负责。第一条严格执行财务计划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3第一条严格执行财务计划管理和领导审批制度。机关行政经费、各种预算外资金,一律实行镇长审查预决算制度,镇长定期或不定期听取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审核批准行政经费的开支计划和决算,确定资金的使用方向和开支标准,审查各种资金使用的政策依据。凡属于镇政府列支的经费,均由镇长一支笔审批。第二条资金使用必须实行先请示后支付的原则。镇政府列支的各项经费(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电话费、车燃费、车辆维修费、会议费及其他费用等)均由各业务科室提出具体开支计划,报财政所审核后提交镇长审批,未列入开支计划、不经过镇长同意的开支不予核销。第三条财会人员必须依据《会计法》和财经纪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协助领导把好财会关,对不合理支出提出改进意见;有权拒绝不符合审批程序的经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经费计划的合理性,审核票据的真实性。第四条财会人员不允许不经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动用支票和现金,在执行开支计划中,发现超标准开支、超计划开支,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支付。第五条财会人员必须按月向主管领导如实汇报行政经费的拨入和支出情况,并提出每月开支计划。第六条加强财务管理,做到日清月结、帐据相符、帐款相符、帐物相符。第七条完善监督机制,业务科室使用专项经费购置实物时,由业务科室和财政所派人共同采购。严格采买购置的经手人、验收八审核人(会计、出纳)和审批人的经办审批制度,经手、验收、审核和审批不得替代,发现手续不齐全的票据,财会人员有权拒付。第八条专项经费管理1、差旅费。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审批制度,出差到市区以外必须经镇长批准。审批公出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费用。严格执行《吉林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差旅费开支的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只报销住宿费、车船费,不给予补黟。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远离办公地点的,应乘座通勤车或公共汽车。2、电译费。严禁用办公电话办理私事和闲聊。3、车燃维修费。车辆用油按行车里程及车况由财政所定量管理。车辆的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向财政所提出意见(维修和保养项目及费用预算),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由财政所审核并报镇长同意后,到指定的专业厂家进行维修、保养,车辆维修换件时应以旧换新核准验收。4、招待费。来客招待实行就餐定点和通知制度,各科室需要接待的客人必须由经办人经请示镇长确定接待标准后安排就餐。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标准。挥霍浪费公款、大吃大喝,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办公用品费。所有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购买由财政所统一办理,并实行严格的监督机制,其他人员和科室未终请示所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本文标题:依法执行和严格审批计生工作汇报(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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