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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高铁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课件中铁XX局XX高铁项目部2016年1月29日目录•第一章特种作业人员概念•第二章管理规定•第三章施工用电安全•第四章电焊安全作业•第五章起重安全作业•第六章高空安全作业•第七章案例分析-1-第一章特种作业人员概念-2-第一章特种作业人员概念•一、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㈠电工作业;•㈡金属焊接切割作业;•㈢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㈣登高架设作业;•㈤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㈥压力容器操作;•㈦由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作业。•二、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3-第二章管理规定-4-第二章管理规定•一、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14年1月1日起执行。•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7月1日起施行。•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6月1日起施行•4.XX公司《XX高速铁路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XX高铁办﹝2015﹞89号)•5.项目部《中铁XX局XX高铁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XX项安﹝2015﹞6号)-5-第二章管理规定•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㈠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㈡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㈢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㈣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6-第二章管理规定•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1次。•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复审内容包括:•㈠健康检查;•㈡违章作业记录检查;•㈢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㈣本工种安全知识考试。•四、其他规定•1.结合施工生产实际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直接从事特种作业。•2.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第二章管理规定•3.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岗工作:•①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②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3次以上的;•③弄虚作假骗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④经确认健康状况已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的。•4.特种作业人员有权对作业现场的条件、危害作业人员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建议、检举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应接受采纳特种作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合理化建议。•5.在作业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等。•6.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特种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8-第三章施工安全用电-9-第三章施工安全用电•一、施工现场用电特点•施工现场用电与一般工业和居民生活用电相比具有临时性、露天性、流动性和不可选择性的特点。•二、基本常识•1.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具有专用保护零线(PE线)、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项五线制系统。•2.施工现场必须满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设置要求。•①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箱,分配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用电设备,形成三级配电。•②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别设置,自成独立系统,不致因动力停电影响照明。•③末级开关箱内加装漏电保护器外,还要在上一级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中再加装一级漏电保护器。-10-第三章施工安全用电•3.施工过程中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外电线路指不为施工现场专用的原来已经存在的高压或低压配电线路)。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4m;外电线路电压1-10KV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6m;外电线路电压35-110KV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8m。•4.建筑施工现场常用的安全电压有12V、24V、36V。•5.一般相线(火线)分为A、B、C三相,分别为黄色、绿色、红色。工作零线为淡蓝色,专用保护零线为黄绿双色线。•严禁用黄绿双色线、淡蓝色线当相线,也严禁用黄色、绿色、红色线作为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三、施工用电安全注意事项•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复审,超出有效期的证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严禁无证操作。•2.电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鞋等),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换。-11-第三章施工安全用电•3.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二级漏电保护系统。•5.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支接。•6.任何用电设备必须设置末级用电保护(即开关箱),不得将设备电源线直接从分配电箱中引出。•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或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锁”,配电箱钥匙必须电工保管。•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好接牢保护零线。•9.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6V及36V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12-第三章施工安全用电•10.施工现场架空线采用绝缘铜线,电缆不得拖地,过路要进行套管埋地处理。•11.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普通简易碘钨灯(铁外罩)。•1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室内用护套线、多孔插板等。•1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16.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1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6~1.5m。-13-第三章施工安全用电•18.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钢管或其它导电金属物上。•19.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设备。•20.在停、送电时,配电箱、开关箱之间应遵守合理的操作顺序:•送电操作顺序:总配电箱→分配箱→开关箱•断电操作顺序:开关箱→分配箱→总配电箱•21.触电事故规律:•①每年的第二、三季度事故多,6-9月最集中;•②低压设备触电事故较多;•③携带式设备和移动式设备上的触电事故较多;•⑤违章操作和无知操作的触电事故较多。•22.触电急救的八字诀:迅速、就地、准确、坚持-14-第四章电焊安全作业-15-第四章电焊安全作业•1.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独立操作。•2.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3.操作前应检查所有工具、电焊机、电源开关及线路是否良好,金属外壳应有安全可靠的接地,进出应有完整的防护罩。•4.操作时应穿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清除作业点周围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5.高处作业时,必须专人监护、系好安全带,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严禁将焊接电缆挂在拨脖颈上。•6.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绝缘良好。•7.焊把线不要放在电弧附近或热的焊缝旁。不扎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利器物的措施。-16-第四章电焊安全作业•8.电焊机电流线长度应不大于5米,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大于30米,两侧接线应压接,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和防护面罩。•9.清除焊渣时,应佩带眼睛式面罩,防止焊渣溅入眼内或烫伤皮肤。•10.作业时必须有用火、设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护。•11.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焊把线分开。并确认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12.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作业。-17-第五章起重安全作业-18-第五章起重安全作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⑴属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⑵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使用年限的;•⑶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⑷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⑸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二、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⑴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⑵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⑶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19-第五章起重安全作业•⑷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⑸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三、起重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起重机械必须经过检验部门年检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不准进入工地作业。•2.起重机械操作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本机操作员禁止操作机械。•3.指挥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应使用信号传递。•4.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禁止任何吊装作业。•5.吊钩保险装置必须完好无损。•6.起重机作业地面承载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必须达到安全要求标准。-20-第五章起重安全作业•7.吊物下严禁站人,吊物严禁从有人的上空移动。•8.钢梁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标志,设专人进行防护。•9.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高处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10.吊装所使用的钢丝绳应按规定选用并保持完好,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若发现钢丝绳有断丝现象,应立即进行更换。绳端固定若使用绳卡连接,绳卡数量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倍并设安全弯;绳端固定若使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但最小不得小于30cm。•11.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21-第五章起重安全作业•12.严格执行“十不吊”•①超过额定负荷、超跨度不吊;•②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③工件紧固不牢不吊;•④吊物上面站人不吊;•⑤安全装置失灵不吊;•⑥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⑦工件埋在地下不吊;•⑧斜扣工件不吊;•⑨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⑩天气恶劣,六级以上强风不吊。•13.操作人员严禁酒后作业。-22-第六章高空安全作业-23-第六章高空安全作业•一、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1.定义: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标准》(GB/T3608-2008)中规定:在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或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空(高处)作业。•2.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①阵风风力五级(8.0m/s)以上;•②高温作业;•③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环境;•④接触冷水温度等于或低于12℃;•⑤作业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⑥作业场光线不足,能见度差;•⑦作业活动范围与危险电压带电体的距离过小;-24-第六章高空安全作业•⑧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即任一边小于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