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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汇编(五项制度)XX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一、办公室建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保密法规的传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研究改进措施。二、加强保密法规的学习,利用各种会议,对工作人员经常进行保密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新进人员上岗前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法制观念。三、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办公室《保密规范》,落实各项保密措施。四、严肃保密工作纪律。每个工作人员都必须做到:不该说、传、问、看、记的机密,绝对不说、不传、不问、不看、不记,必须记的密级事项要记到保密簿上;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内容;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事项;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上传达机密事项;不携带机密材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五、对忽视安全保密的倾向,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发生的失泄密事件,要按照保密法规认真查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调离工作岗位,并追究法律责任。XX办公室涉密人员管理制度一、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合法接触和知悉国家秘密的人员为涉密人员。二、本单位涉密人员由区委保密办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备案,对涉密人员进行上岗保密培训。三、涉密人员在制作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及产品(以下简称密件、密品)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必须在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严禁将密件、密品委托给私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户制作;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制作,不得多制、私留;必须按照相关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和保密期限、密级标志的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作出标识,报有关领导审批;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中间材料和残次品,如草稿、修改稿、签发稿、清样或半成品、底片、废品等,凡需保存的,必须按正式密件、密品同样的保密措施予以管理,不需要保存的,按密件、密品销毁规定及时销毁。四、涉密人员在收发、传递密件、密品时必须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签收时必须逐件清点、核对;分发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范围分发,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传递、运输密件、密品必须交由专门的部门(如机要通信、机要交通部门),不得通过普通邮政邮寄或交给无关人员捎带;自己传递、运输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线路和交通工具,采取严密的保密措施;向境外邮寄、携运密件、密品时必须通过外交信使传递或按有关密件、密品出境管理规定办理。五、涉密人员在使用密件、密品时要严格按规定的使用范围办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密件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地方进行,传阅密件应有登记手续,不得由阅件人直接横传给他人,不得擅自留存传阅的密件。传达密件内容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必须对听传达的人员规定保密纪律,对是否可以记录、录音、录像应事先申明。借用密件、密品时,应当持有效证件,履行借用手续,用毕后及时归还。六、复制密件必须经制发机关批准。非机要部门不得复印密码电报。禁止在无《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的营业单位复制密件。复印密件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制密件或者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不得擅自改变原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汇编国家秘密文件,需经有批准权的机关批准。七、涉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使密件、密品处于有效的安全保障之下。携带密件、密品外出期间,不得办理无关事宜,不得进入商店、娱乐场所等不利于保密管理的公共场所。参加外事活动,不得携带密件、密品,确需携带的,须经本单位的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严禁擅自携带密件、密品出境,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采取周密的能保证安全的保护措施。八、严禁个人私自保存密件、密品。保存密件、密品必须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及设备。应当归档的密件,要按照档案法规定及时立卷归档或移交档案部门保存。九、涉密人员在销毁密件、密品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批准,严禁私自销毁密件、密品;销毁时应确保密件、密品的内容无法还原。以电磁方式记录国家秘密内容的密件、密品,应当彻底销磁,必要时应采取覆盖、粉碎、烧毁或化学腐蚀等方式销毁。销毁密件、密品应有有关人员在场监销,并由监销人员和销毁人员共同签名。禁止将密件、密品作废品出售。销毁大宗密件、密品必须送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十、涉密人员在组织、参加涉密会议时不得引带无关人员进入涉密会议场所。会议文件的分发必须登记。会议结束时,要对与会人员住所进行清查,以防文件丢失。会议允许与会者带回的密件,必须及时交单位保管。十一、涉密人员在承办机关、单位交办的对外提供秘密信息及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管理制度。严禁私自向境外的新闻出版单位投寄未经保密审查的稿件。向国内新闻出版部门投寄的稿件,不得引用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发布新闻和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无法回避时,应向新闻出版单位采编人员申明,要求不得将涉密内容编入新闻稿内。不得擅自将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写入自己的著作中。十二、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在无保密保障的电话中谈论国家秘密,不准引带无关人员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和军事禁区。十三、涉密人员未经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出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的,要严格遵守保密法纪,不得向境外组织、机构、人员泄露自己的工作性质及工作内容;不得在有境外人员在场时或者在境外的住地、车辆中谈论国家秘密。十四、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的,仍应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且在销密期内,不准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十五、涉密人员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所在机关、单位报告,不得隐瞒。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和有关机关。十六、涉密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XX办公室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一、制作涉密文件资料应在本单位文印部门或经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并编排序号。二、发放涉密文件资料应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范围,认真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并定期核查。三、清退涉密文件资料应及时、彻底,并严格履行手续。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离职、离岗、调动、退休时,必须清退个人使用保管的全部涉密文件资料,不得私自留存、处理和销毁。四、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经过批准,履行清点、登记手续,在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销毁单位进行。严禁个人私自销毁涉密文件资料。五、汇编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控制发放和使用范围。严禁将涉密文件资料汇编按一般资料发放或出售。六、复制涉密文件资料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登记手续,复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进行管理。七、涉密文件资料解密后,除需要存档的外,应全部销毁。八、严禁涉密计算机与互联网连接;淘汰、报废处理过涉密文件资料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和传真机、复印机等涉密载体,应当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处理,确保有关内容和数据不可恢复。禁止将未经技术处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转为非涉密环境使用或进行公益捐赠,禁止废旧涉密计算机流入市场。九、涉密文件资料电子版应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和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存储和处理,严格按同等密级的纸质文件管理要求统一管理,禁止私自存储和复制。十、机关、单位在撤并、搬迁过程中,应认真做好涉密文件资料的清理、登记、移交工作。需要销毁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清点、登记手续,并按规定销毁。需要移交、转运的,应加强保密监管。十一、召开涉密会议、举办涉密活动,主办单位应严格控制涉密文件资料的分发范围,严格登记、签收,及时清退,集中销毁。参与人员确需带回所在机关、单位的涉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有关部门登记保管,个人不得留存。十二、分发、领取、使用、清退、销毁涉密文件资料的原始记录,应长期保存备查,不得随涉密文件资料一同销毁。X区委办公室手机使用保密管理制度一、涉密人员使用手机应遵守本规定。二、严禁使用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包括语音、文字、图像等内容的国家秘密。三、加强日常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进行严格管理。四、召开涉密会议或者举办涉密活动时,主办单位要对手机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采取如下保密措施。(一)应在会议通知中对手机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二)指定专人对手机进行监督管理;(三)在会场入口处对手机使用管理做出明显提示;(四)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手机带入,特殊原因确需带入的,应当经过主办单位同意,并将手机电池取出。五、进入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禁使用手机。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严禁带入手机。七、涉密单位的领导和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工作人员不得使用境外组织或人员赠予的手机。八、属下列场所之一的,必须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一)各种涉密会议场所;(二)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卷复制场所;(三)各类属于国家秘密的考试试题命题场所;(四)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重要涉密场所。非涉密场所严禁使用手机信息干扰设备。九、涉密单位的保密管理职责:(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宣传教育;(二)建立健全手机使用保密管理规章制度;(三)配置符合保密技术标准的手机信息干扰设备;(四)负责对涉密人员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五)及时报告手机泄密事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和组织查处工作。十、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管理职责:(一)组织开展手机保密知识的宣传教育;(二)开展对手机及干扰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的保密监督检查;(三)协助部门大型涉密会议及活动的手机保密管理工作;(四)依法组织查处手机泄密事件。十一、对防止或制止手机泄密有功的人员,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对在手机保密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保密工作部门应给予通报表扬或者奖励。十二、对违反本规定,使用手机造成泄密的人员,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给予刑事处罚。十三、因管理不善,对手机泄密负有领导责任的直接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十四、使用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保密保障措施的手机发送、接收、存储国家秘密信息不适用本制度。XX办公室涉密计算机管理制度一、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外网不办公的规定、外网与内网必须严格物理隔离。为方便使用外网资源,可在办公室设两台计算机,一台联入外网,另一台专门处理业务工作,坚决不许混同使用,切实做到专机专用,不得既用于上互联网又用于处理内部秘密信息。二、涉密计算机禁止使用隔离卡一机两用。禁止任何单位使用交换设备用于涉密计算机信息网络和互联网之间的切换。三、要切实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的保密管理,成立部门安全保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和相关权责,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保密技术检查,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堵塞泄密漏洞。四、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优盘、移动硬盘等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五、涉密计算机不得违规联接入非涉密外网。六、涉密计算机不得使用蓝牙、无线局域网、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数据、内部办公信息,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使用和销毁,不得在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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