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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知识培训2009.092【第一章】出口退税政策与管理第一部份、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一、什么是出口货物退(免)税在国际贸易中,对我国报关出口货物退还(免征)在国内各个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纳税额。税收以税收是否转嫁为标准分为:直接税间接税第一部份、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二、出口货物退(免)税方法1、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部份免税,进项税额退税。2、“免、抵、退”税办法,即:对本环节增值部份免税,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部份在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中抵扣,抵扣不完的部份实行退税。3、免税,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第一部份、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三、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遵循的原则1、国际贯例原则,也即公平税负原则2、属地管理原则3、征多少、退多少原则4、宏观调控原则7第一部份、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论四、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作用1、出口货物退(免)税是鼓励本国货物参与国际竞争的有力措施。2、进出口税收政策是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有效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3、进出口税收政策的全面实施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4、配合外贸体制改革,促进出口企业提高经济效益。5、实行进出口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8出口企业退(免)税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出口商范围、货物范围、退(免)税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期限和地点、退(免)税预算级次和违章处理等八项内容,其中:范围、退税率、计税依据是构成出口退(免)税的基本要素。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9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范围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出口商,具体有:(1)对外贸易经营者(2)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3)特准退税(免)税的企业和人员10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二)特准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只免不退)(四)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11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一)一般退(免)税的货物范围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二)特准退(免)税的货物范围(侧重)1、保税区内企业从区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购进货物,保税区内企业将这部分货物出口或加工后再出口的货物;2、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委托保税区内企业仓储并代理报关离境的货物;3、运入出口加工区的货物;4、通过海关监管仓出口的货物;5、进入海关保税物流园区的货物;13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只免不退)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读书;3、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6、从2004年1月1日起,计算机软件出口实行免税;7、从2005年5月1日起,出口含金(包括黄金和铂金)成份的产品实行免征增值税;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三)特准不予退税的免税出口货物(只免不退)注意:出口享受免征增税的货物,其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金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处理。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四)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既使出口也不能享受)1、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2、未按规定申报或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3、未按规定备案的出口货物;4、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5、生产企业自行或委托出口的非自产货物(试点企业除外)6、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的货物;“四自”为:中间商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三不见”为:出口企业不见出口产品、不见供货货主、不见外商。16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注意事项:(涉及退税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1、出口不予退税的货物按内销征税,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2、增值税退税税率:17%、16%、15%、13%、9%、5%。其中:从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准予退税的,退税率按3%执行;高3%的货物一律按3%的退税率执行。3、涉及消费税的是征多少退多少,只有外贸企业可以退。4、出口货物计税依据。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注意事项(涉及退税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4.1、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外贸企业是进项金额(指价格部份)工业企业是FOB价(指离岸价格)4.2、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从价定率:进项金额从量定额:出口数量5、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国税发[1994]031号第十条第二款)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注意事项(涉及退税税种、退税率、计税依据)6、出口货物的销售金额,进项金额及税额明显偏高而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拒绝办理退税或免税。(031号第九条)对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中出现的有关换汇成本的疑点,要求企业只对其中“关联号换汇成本超过合理上限”的疑点进行举证。从2007年1月1日起,要求出口企业对该疑点举证的同时提供该笔出口货物的购货合同和外销合同。(甬国税函(2006)324号)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一)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后,应按月提供退(免)税所需的法定凭证,向其主管的退税机关申报出口退(免)税。外贸企业一个月可进行多次申报,生产企业每月15日前申报,一个月一次。国税发〔2004〕64号规定,从2004年6月1日起,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根据国税发[2007]1150号文件规定:外贸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申报出口退税的,申报出口退税的截止期限调整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特殊原因指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第二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规定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期限、地点出口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资料准确、纸质凭证齐全的出口退(免)税,退税部门应予以及时受理,其中无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不符的,要帮助企业查找原因,并加盖“已受理”章后交企业,待有电子信息或电子信息核对相符后正式申报。(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地点外贸企业自营(委托)出口的货物,由外贸企业向其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县级税务机关进行退税预申报,将初审错误调整后,向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进行正式申报。22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一、外贸企业一般贸易的计算方法(1)单票对应法:*应退税额=计税金额×退税率注意:进货凭证(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物名称(商品代码)、数量等的一致性。(2)加权平均法: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单价×退税率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二、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退税规定(一)、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定义指有关经营单位或企业用外汇进口部份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简称料件),加工成品后销往国外的一种贸易方式。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二)、进料加工的特点1、自进原料。由经营单位用外汇从国外自行购买进口料件。2、自定生产。经营单位自行决定复出口产品生产的数量、格、款式。3、自定销售。经营单位根据国际市场情况自行选择产品销售对象和价格。4、自负盈亏。经营单位完全自行决定进料、生产、销售,其盈亏也由经营单位承担。25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规定1、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采取作价销售方式的计算1)、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外贸企业将减税或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生产出口货物时,应按销售给生产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报经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同意,征税机关对销售料件应交的增值税不计征入库,而由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在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时在当期应退税额中抵扣。26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2)、进口料件采取作价加工方式复出口应退税额=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销售进口料件的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应抵扣税额=销售进口料件金额x抵减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注意:1、出口企业不得将“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取得的海关征收增值税完税凭证交主管征税税务机关作为计算当期进项税额的依据,而应交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作为计算退税的依据。注意:2、对从事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的外贸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的进料加工业务,税务机关对其保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的,应按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征销售料件的增值税。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3)、抵减税率依据抵减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和进口料件征税率按照孰小原则抵减。(国税发[2000]165号第四条)抵减税率适用时间:以销售料件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国税发[1999]101号)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4)例题:A、某外贸企业5月进料加工进口货物为棉花,共进口价值人民币10万元,其征税率为13%;作价10万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复出口货物成衣。出口成衣购进金额为20万元,假设其退税率为17%,则应退税额=20×17%-10×13%=2.1万元B、某外贸企业5月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为塑料,其进口货值为人民币10万元,征税率为17%;作价10万销售给加工企业加工相框,出口货物收购金额为20万元,退税率为5%,则应退税额=20×5%-10×5%=0.5万元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注意:进料加工作价应计算抵扣税额。计算抵扣进口料件税额时,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小于或等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进口料件的征税税率计算抵扣;凡进口料件征税税率大于复出口货物退税税率的,按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税率计算抵扣。30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2、外贸企业进料加工贸易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1)外贸企业采取委托加工方式收回出口货物的退税:按购进国内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依原辅材料适用的退税率计算原辅材料的应退税额,支付的加工费,凭受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金额,依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加工费的应退税额,对进口料件实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凭海关完税凭证,计算调整进口料件的应退税额。2)进口料件采取委托加工方式复出口应退税额=购进原辅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金额x原辅材料退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加工费金额X复出口货物退税率+海关已对进口料件实征的增值税税款。第三部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具体规定3)当月从坯布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坯布10000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税额为68万元,款已付,货入库;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坯布数量1000米,组成计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2万元。该企业将11000米坯布委托服装厂加工成服装,支付加工费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
本文标题:退税知识培训讲义-出口退税政策与管理(ppt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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