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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创]人力资源管理之:员工入职的法律风险防范-----张洪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近几年来,我们力求通过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进行培训,以期帮助企业规避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法律风险。通过我们的努力,取得了满意的效果,不少人力资源管理者正在逐步改变观念,不再是一味盲目追求效率了,大家已经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合法性开始重视了。事实上,在《劳动合同法》背景下,依法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使企业尽可能的避免人力资源法律风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新员工入职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最最初的环节,也是企业最先可能遭遇到的法律风险时间点。在企业员工招聘面试和录用阶段要善用知情权,详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历,工作经历,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但是,企业不能侵害应聘人员的隐私权,不能征询与劳动合同无关的,诸如恋爱、婚育、家庭情况等方面的隐私问题。企业应当在员工报到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迟延订立劳动合同有可能存在双倍工资的法律风险。有些企业或人力资源管理者认为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建立,其实这一观点是错误的。事实上,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最先遇到的环节就是员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全部劳动关系权利义务配置的前提,也是此后劳动关系存续中权利义务责任确定的基2础。劳动争议的产生或者说法律风险的出现,第一个节点就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而劳动关系建立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实际用工,而非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是一种事实上的客观情况,与劳动合同是否签订没有关系。在人力资源管理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太重视入职环节的相关细节,这样就容易使我们面临法律风险和承担不必要的赔付成本。比如,在员工录用的时候,用人单位没有设置相关的录用条件或岗位说明书,使得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变得困难。还有,用人单位没有做好员工入职前的调查,往往难以避免有些与前任用人单位订立了竟业限制协议的劳动者被录用到公司来,这样公司就遭遇到了法律上的风险。因此,员工入职时的风险防范很重要,一定不能掉以轻心。首先我们在招用员工时,一定要明确界定录用条件,并公示录用条件。其次,要用好企业的知情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应如实向企业告知其学历、工作经历等,企业也要用好知情权,充分了解员工,将法律风险控制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前。第三,在充分了解入职员工的相关情况时,要把录用条件,入职要求等明确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让入职员工对录用条件也有3充分了解,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四。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实践和司法实践,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让员工写好入职承诺,并提交与前任用人单位之间的离职证明文件。第五,身份审查也十分重要,要严格审查劳动者是否未成年人,是否达到了入职的年龄条件,避免使用童工的法律风险。
本文标题:[原创]员工入职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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