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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年啟動產業人力扎根計畫申請說明會教育部、經濟部中華民國97年5月1日-2-一.計畫說明..............3(一)計畫依據(二)現況說明(三)計畫目標(四)推動策略(五)推動組織架構(六)推動時程二.計畫申請.............10(一)申請資格與限制(二)計畫審議流程(三)經費補助說明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15四.計畫核定執行管理作業程序......22五.聯絡人及資料下載.........23簡報內容-3-一、計畫說明依據2006.10.18行政院第3011次會議通過--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2007-2009年)--產業人力套案計畫第四子項「啟動產業人力扎根計畫」辦理。產學職能連結目前有缺口(一)計畫依據-4-我國大學校院培育人才來源不虞匱乏,但與產業需求未緊密契合,學以致用有缺口,加上學生對產業認識不足,對就業市場認知有差距,造成特定產業缺工嚴重。因應全球競爭化,需求變化快速,我國產業技術需更提升及精進,人才關鍵基礎技術需要扎根(A→A+),但我國產業人才基礎技術不夠精確與紮實,故應加強運用學校資源,協助產業進行共通性基礎技術之發展,以強化產業競爭優勢。(二)現況說明一、計畫說明-5-依據產業上中下游價值鏈的重要科技領域需求,全盤規劃調整大學校院系所及學程,有效縮短學用落差,預計2007~2009年培育4,543人(首期以產業基礎技術之模具、紡織、表面處理及精密機械為主)。透過產業與學校緊密結合,有效促進產業與學校人才雙向交流。加強進行產業關鍵性基礎技術研發,掌握核心能力,有效提升產業競爭力。(三)計畫目標一、計畫說明-6-問題分析實施方式學校對傳統產業人才及技術需求掌握不足,課程內容、研究取向與人才專業度與業界需求有相當落差1.科系專業課程教學軟硬體不足2.傳統產業缺乏與學校合作經驗3.學生學習傳統產業技術意願不高需求面供給面1.協助科系充實專業課程所需軟硬體及引進業界人才師資2.獎勵師生投入產業技術學習與產業研發科系依教學特色及欲結合之明確產業,提出整體改革與產學合作套案,審議後擇優補助1.對課程教學改革、實習措施與專業設備,於整體套案補助,對於專項需求者(如特殊專業教學設備),予以專案補助2.對於參與科系產學合作(含教學與研究)績優者,予以實質獎勵金3.參與科系專案傳產學程之學生,擇優提供獎學金1.引導學校結合地區產業,建立長期人才培育夥伴關係2.針對科系課程教授進行改革,結合產業參與教學研究過程,共同定位教學目標策略(四)推動策略一、計畫說明-7-教育部產業需求對準連結人才技術交流互動結合相關部會資源,使學校人才職能培育對準產業需求產業界教學資源補助/績優教師獎勵:根據學校所提學程規劃,補助軟硬體設備改善教學資源及獎勵績優教師經濟部精密機械、模具、表面處理、紡織根據學校所提產業專業人才培訓人數,提供參與學程學生獎學金傳統產業需求/獎學金提供:專業人才扎根計畫(四)推動策略一、計畫說明-8-規劃實務課程執行計畫架構及審議標準計畫初審建議補助獎金額度核定運作機制計畫複審及核定與補助經費任務:啟動產業人力扎根計畫推動委員會行政幕僚單位(計畫辦公室)專業領域委員會(精密機械、模具、表面處理、紡織)教育部次長、高教司長、技職司長經濟部次長、工業局局長學界代表(2~3人)產業代表(公協會:模具1人,表面處理1人,精密機械2人,紡織2人)共同召集人:工業局副局長高教司副司長技職司副司長專家委員:產業代表(各領域3人)專家3人學界3人執行秘書:工業局組長任務:溝通與協調作業提案收件窗口管考作業任務:績效管考小組委託適當單位執行3~5人,由各專業領域委員推薦每半年向推動委員會提出報告(五)推動組織架構一、計畫說明-9-學校教育部經濟部進行產學會議與廣宣研擬計畫申請書計畫申請收件計畫審查(專業領域委員會)計畫核定(推動委員會)教學資源核定學生選課/學校開學/計畫執行計畫管考辦理97年度計畫查核及相關事宜通過提出申請獎學金核定時程2008年2月5月6月12月8月一、計畫說明辦理計畫說明會(六)推動時程(第1期期程)辦理獎學金發放及績優教師獎勵2009年6月7月7月-10-凡大學校院於模具、表面處理、精密機械及紡織相關科系,具產業連結意願培育業界需求人才及共同研究業界所需技術者,以學校名義提出計畫申請,以科系為單位,一科系僅能申請一案,申請案件數每所學校以五件為限。申請科系應符合下列條件:1.學校之財務及會計制度健全,且最近一年內無重大違規事件。2.與模具、表面處理、精密機械或紡織等四領域產業基礎技術相關之科系(附件1)。3.專任教師數占全部教師數比例達50%以上。4.各年級平均學生數達30人以上。5.所提學程至少包含大四學年3門9學分核心課程(附件2)及大四學年一門專題製作課程(列為加分項目)。(一)申請資格與限制二、計畫申請-11-學校/權責單位/計畫辦公室學校計畫辦公室專業領域委員會推動委員會資格審查計畫審查計畫核定不通過通過通過計畫查核成果發表退回計畫變更計畫簽約教育部(軟硬體補助及獎勵)經濟部(獎學金補助)修正通過計畫辦公室不通過(二)計畫審議流程二、計畫申請計畫申請計畫結案-12-科系、教師及學校補助對象補助方式說明教育部提供科系:軟硬體購置經費補助教師及學校:獎勵金套案補助平均200萬元/案專項補助平均20萬元/項學校獎勵平均40萬元/校由跨部會審核機制(含推動委員會及專業領域委員會),依學校(科系)所提計畫之嚴謹性、可行性及有效性予以分級分類,原則依模具、表面處理、精密機械及紡織領域,原則上以12.5%、12.5%、37.5%及37.5%分配計畫經費,補助經費經常門與資本門各占50%。(四)經費補助說明--(教育部)二、計畫申請-13-全程參與核心課程之學生補助對象補助方式說明經濟部提供獎學金私立每人5萬/年公立每人3萬/年精密機械領域610人次/年表面處理領域180人次/年模具領域180人次/年紡織領域590人次/年(四)經費補助說明--(經濟部)二、計畫申請獎學金獎助對象為參與產業人力扎根計畫之學生,並滿足下列要項:1.修課人數需達三十人以上,並共同參與所規劃之核心課程,全程修習完成大四學年核心課程至少三門共九學分。2.參與大四學年一門專題製作課程(列為加分項目)。3.學生平均成績需達七十分以上。獎學金獎助員額以上課人數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但每年由跨部會審核會議依照當年度核定通過之獎學金申請數量及當年度核定之獎助預算額度進行最後核定獎助員額(或比例)。-14-依96年10月31日產學會議決議並經教育部同意,將受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學校,納為本計畫申請對象。配合開放受教育部「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學校申請,爰依受補助等級提高自籌比例;補助達10億元以上者,本計畫自籌經費比例至少為50%,補助未達10億元者,本計畫自籌經費比例至少為30%。(四)經費補助說明--(教育部/97年變更)二、計畫申請-15-課程大綱與所擬採用教材及設備之適當性。所擬開授課程或專題製作對學生之適當性及業界需求性。師資專長是否與所擬開授課程及研發項目相符。教學研究規劃與業界合作交流之機制。學校支援措施及經費配合情形。科系與產業界具有各類產學合作經驗,如有參與國科會大小產學計畫或其他育成、技轉合作案,優先考量。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一)計畫審查原則-16-項次重點內容配分比例1科系設定之教學及研究目標(含與目標產業之關係)10%2科系在課程規劃(課程委員會)業界參與方式15%3科系延攬專業人士授課情形(占教師人數比例)10%4科系安排學生至業界實作、實習之方式(含占學年課程學分比例)20%5科系安排學生專業學程之規劃(含人數與期程)20%6科系改革課程之支出(人事、業務及設備)15%7科系所屬校院之相對配合款(至少為全部計畫經費15%以上)及整體經費需求5%8科系自我評量機制(含優秀參與教師獎勵方式)5%合計100%(二)計畫審議重點學校送審之整體計畫,應依下列項目敘明,其審議評分權重如下: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17-(二)計畫審議重點本計畫審議重要項,應考量:1.業界師資2.業界參與3.實習實作4.課程內容符合業界需求5.整體課程之規劃應邀集業界人士參與之情形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科系計畫務必以整體科系改革為基礎,以建立產學連結之人才培育機制為核心目標,以「專業學程」為重點,充份利用本計畫所提供之額外經費,重建科系的教學目標與體質-18-專業學程內容,是本計畫審議重點,但亦應著重整體課程之內容與規劃機制改革。專業學程應參考附件二--「產業重點課程及核心課程」,學程得一學年或多學年,但必須包括大四學年且大四學年有3門重點核心課程及一門專題製作課程(列為加分項目)。專業學程規畫內容,將由經濟部對參與大四核心課程之學生提供獎學金。專業學程雖以四個領域別呈現,但請依各校科系教學特色,設計符合產業需求之基礎核心課程內容。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三)學程規劃-19-(四)學程特色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以產業亟需之設計、分析、加工技術及市場應用實例為授課主軸。鼓勵學校結合區域特色產業聚落提出學程規劃。以實務學程結合產業需求為主要重點。結合跨部會資源,提供雙向誘因,引導教學者、學習者皆對準產業需求。-20-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以年度公告最新之計畫書格式撰寫。計畫申請案以計畫學程屬性選擇一項領域進行申請。計畫書之專業學程規劃以大四學年核心課程為主(至少3門9學分),及一門專題製作課程(列為加分項目)。專業學程修課人數需達三十人以上,並全程共同參與大四學年所規劃之核心課程及一門專題製作(列為加分項目)。獎學金獎助員額最高以上課人數百分之五十為原則,且以40人為獎助上限。凡經96年度核定通過人力扎根計畫之學校,請提供”96年人力扎根計畫成效報告書”(依申請計畫書中之格式填寫),若無者則不需填寫。成效報告審議未通過者,97年計畫不予補助。所核定之修課人數需全程修習完成大四學年至少三門共九學分之核心課程,建請計畫所提之修課人數請審慎評估,若未依核定員額執行,將影響次年度計畫之申請。(五)計畫書撰寫注意事項-21-(六)申請時程及送件地點三、申請計畫應注意事項申請時程:計畫書送件期間自97年5月10日至97年5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應備資料:1.計畫申請書:裝訂一式二十份。2.96年人力扎根計畫成效報告書。(依計畫書中之格式填寫)3.產業與學校合作意願書。(格式不拘)送件地點: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8號6樓(啟動產業人力扎根計畫辦公室)電話:(02)2541-1055分機28,傳真:(02)2564-1378。收件人:陳聿宣小姐E-mail:itri405428@itri.org.tw-22-四、計畫核定執行管理作業程序簽約計畫執行與變更作業計畫查核作業獎學金發放計畫結案作業1.通知學校核定人數及金額2.學校進行計畫書修訂確認3.計畫辦公室印製契約書及計書書進行簽約用印1.依計畫書之核心課程進行開課2.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學/課程計畫無法推動可提出計畫變更申請1.開學後提供核心課程之修課名單作為期中查核之依據2.查訪作業以篩選方式赴校實地查核3.繳交期中/期末成果報告1.98年6月15日前提供三門核心課程,及一門專題製作課程(列為加分項目)之成績一覽表及申請獎學金學生名冊2.獎學金於學年結束後撥付給學生3.由績優學校選送教師送教育部獎勵1.計畫辦公室檢具學校之相關資料分送經濟部/教育部辦理結案作業核定經費通知優秀教師獎勵教育部經濟部-23-五、聯絡人及資料下載計畫聯絡人:•教育部-倪周華先生02-77365878•工業局-周進森先生03-5914007林玉如小姐03-5915943萬遠祖先生02-2541-1055分機26陳聿宣小姐02-2541-1055分機28吳美樺小姐02-2754-1255分機2348資料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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