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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资料,供您参考以夏天为主题活动方案(案例)(实用3篇)【前言导读】由三一刀客最美丽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以夏天为主题活动方案(案例)(实用3篇)”文档资料,以供您学习参考,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呢!大学生消费的调研心得体会1大学生接受恋爱观调查的有340人,男生136人,女生204人。其中有约88%的同学谈过恋爱,正在恋爱中的人只占约50%。在接受调查的学生中,有接近8%的学生对求学阶段恋爱持有反对的态度,还有部分学生表示没有考虑恋爱的问题。调查显示,有40%的大学男生表示对失恋无所谓,会再找一个,而女生却有80%认为对失恋会悲痛欲绝。这表明了大学男女生的恋爱观差异,女生普遍比男生对爱情的态度要执着。而这份执着,往往导致情绪的不稳定,是影响学习与生活的一大问题。求学青年这一受着保护的群体,在还没有面对社会的压力,总是在学校中享受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主要任务无非是学习,而在不断的面对学习时,总会在有余的时间里想去尝试如恋爱这些学习外的精神物质。而这简单的追求,从来就不用像新婚夫妻那样考虑生活中的各项开支,或者是其他来自共同生活的各种压力,也是这种“无压力”的恋爱,致使求学中的我们有着尝试恋爱的心理。而在不断的接近这“爱情”的时候,就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恋爱观。由于恋爱思想的不成熟,不恰当的恋爱观也出现在了学生的恋爱当中。表现出思想上的波动、情绪上的不稳定、冲动、幻想。1、朦胧性。首先,正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使得少男少女之间的感情具有着独特的朦胧性。之所以说它朦胧,是因为畅游在青春小河里的青少年,还没有懂得什么是真正的爱。真正的爱不仅仅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是一辈子的承诺和关怀。她还包括宽容,牺牲。有的青少年只是把对某个异性的好感当成了爱,也许只是喜欢他(她)的外貌,只是忘不了他的声音,他打球的动作,他走路的样子,甚至是他穿在身上的那一件外套;只是钟情于她的笑容,她的眼神,她的舞姿,甚至是她飘逸的长发。很多高中生的恋情由外貌的吸引开始的,往往因为新的更吸引人的外貌出现而结束的。2、单纯性。认为爱至高无上,认为爱就是一切,往往把爱神圣起来,纯粹起来,根本不管其他因素。一旦发现有谁把精编资料,供您参考爱与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等相联系,就认为爱不纯洁了。这种只讲爱不讲其他的单纯性的恋爱观,在现实生活中肯定是行不通的。“物质决定意识”这是唯物主义哲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对于成年人来说,谈恋爱、找对象,爱情并不是惟一的因素,还有其他方面的考虑,比如经济、地位。但是青少年在发生恋情时却对这一切毫不考虑。3、冲动性。在恋爱过程中,往往凭自己的情感来左右自己的行为,经常感情用事,不太考虑自己应注意什么,应遵守什么,应承担什么责任或义务。往往只顾眼前不管以后。只要对方在某些方面符合自己的要求,就很投入,甚至不顾一切,而一旦出现矛盾,便很快翻脸,甚至分手。这种缺乏理智、太情感化的恋爱必然面临很多矛盾,使双方的关系不时出现裂痕。4、盲目性。他们往往是只凭自己的情感需要或某些感觉或某些看法而开始恋爱的,几乎没考虑自己应找哪一种人,不该找哪一种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有的只是为了排遣内心的烦闷与孤独,有的是为了面子(如认为别人都在谈恋爱而自己没谈就很没面子),还也有的同学甚至只是为了好玩和探奇谈恋爱。还有的甚至就是一种性欺骗,一旦达到目的就见异思迁,草草收场,根本不是为了真正的恋爱甚至婚姻。这种盲目性常常使他们的恋爱没有方向,甚至走入许多误区。5、不稳定性。青春期是人生重要的成长时期,也是生理和心理急剧变化的时期。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社会阅历的增加,青少年们的理想、志趣、爱好、性格等等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从而引起爱情的变化。大学生消费的调研心得体会2“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爱情一直是一个古老而常新的人生话题。对于大多数的大学生而言,进入了大学,过多的自由时间让他们感到非常寂寞和空虚。所以对于这些文化水平比较高,情感体验较为丰富的大学生们来说,爱情更成为了最热门话题之一。那么我校的大学生是如何看待大学谈恋爱的呢?他们对待爱情的观念又是什么呢?他们爱情的动机又是什么呢?就这些问题,我们对我校大学生作了一次“大学生恋爱观”的调查。由于问卷存在一点瑕疵,还有部分同学对爱情问题回答讳莫如深或者回答时间仓促,调查结果可能与实际存在差距,但也确实反映了一些真实情况和问题。在调精编资料,供您参考查中同学们各自发表他们对大学恋爱的看法:57%的同学表示自己谈过或是正在恋爱,而有31%的同学目前未谈,若遇到合适的也会陷入其中,只有12%明确表示至今未谈,也不准备在大学期间谈,总结出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态度,即赞成、随缘、反对三种。大学恋爱的普遍,是什么使得恋爱之火如此旺盛的燃遍校园呢?赞成者的看法分为以下几种: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是因为学业压力不大,空闲时间太多,内心空虚寂寞,需要慰藉,引发了爱情。的确,进入大学后,摆脱了高中重压式的机械学习,时间变得随机而灵动,假如不擅长安排时间,就会感觉有了过多空闲,似乎无事可做。而且大学生活中,人际交往、学习考试等都可能给大学生造成身心压力。长期如此,内心的空虚日益加重,压抑开始充满心头。逃避痛苦是人的本能,而恋爱是建立一种比较亲密的关系,可以造成注意力的转移。少数的同学则认为虚荣心有一定的关系。认为谈恋爱、有朋友,或被异性追求是有本领、有能耐,反之则是无能、落后、跟不上时代潮流的表现。如一个寝室的的大部分人多已经谈恋爱了,那剩下的人就会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即使不怎么想找,也会随便找一个来满足自己。或看到他人的甜蜜想到自己的孤单,就会萌生恋爱的想法。一部分的同学认为在大学中不谈恋爱便是对不起自己的大学时光。大学有三大事:谈恋爱、上网、逃课,认为没有经历过这些事的大学生根本不是真正的大学生。大学生已经是成年了,到了该恋爱的时候了,他“恋爱”看作是人生必须完成的任务,对恋爱有一种使命感。有的随缘者认为如果能遇到与自己有共同语言的,志同道合的人可以谈,可以爱。但是不会把“恋爱”看成一种任务,一种消遣的工具。并且在相处时,要掌握一个“度”,要及时调整好自己的控制力,使自己不沉迷于其中,因为在大学里,还有一个比恋爱更加重要的任务——学习。同时他们认为,“恋爱”是注重过程的,是享受过程中的酸甜苦辣,无所谓结局;认为有缘的爱情是一种神秘的,甜美的经历。本人也比较赞成这种观点,而只有个别的同学反对大学谈恋爱。他们认为在校园里恋爱,将来能生活在一起的概率很小,那样又何必浪费感情呢。而且恋爱是一种精神、物质双投入的工程,它既浪费时间、金钱,又磨损人的精力,且个人自由时空也会大大的缩小。认为谈了恋爱就多了一份牵挂,少了一份自由自在。况且在工作时,生活稳定了,好的人选也很多,那时再寻找也不迟。这些同学则把爱情看成一种累赘,一种浮华的物质。精编资料,供您参考调查表明大学生的恋爱动机和观念都存在一些问题:用爱情转移思想上的空虚;思想上不成熟,不稳定,易出现矛盾冲突;只在乎爱的过程;把物质条件看成爱情的基础??而这些问题又表明大学生对爱情认识在理想与现实间摇摆或对爱情十分盲目。爱情是人类独有的情感,象征着纯洁,忠贞,美好和神圣。是男女在内心形成的对对方最真挚,最热烈,最稳定,最专一的情感。爱情一人的性生理发育为前提,以人的具有社会内容的思想感情为基础。爱情这个古老而又永恒的话题,一直是大学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适当的爱情我们相信可以促进双方的学业,但我们要说的不要过度的沉溺在爱情的河流中,不要在热恋中迷失自己的前进方向,毕竟大学生活是我们学习专业技能的黄金时期,是决定我们未来方向的关键阶段,不能为了一时的快乐而把一生的幸福都抛弃了。对于爱情我们要始终保持一种平稳心,不能为了一时的不快,而做出令自身、对方、家人和社会伤心欲绝的行为。人的一生短暂而丰富多彩,而爱情无疑是生命中最美丽的一部分,只有爱情会给人无限的力量去完成任何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繁华如三千东流水,我只取一瓢爱了解,只恋你化身的蝶。”大学生考虑爱情问题是无须指责的,但一定要正确认识爱情。恋爱是一对男女之间基于一定的客观物质基础和共同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真挚仰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生活伴侣的情感。当代大学生只有把爱情融入理想,事业才能给自己的人生及爱情赋予真正的含义。四年的大学生活是短暂而宝贵的,当代大学生不要把黄金时间消磨在花前月下,而应立志奋发成才。大学阶段是人的一生智慧与才华发展最快的黄金季节,大学生只有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形成健康的恋爱心理,把爱情融进成才目标中,才能使爱情成为我们奋发向上的力量,成为我们学有所成、有所作为的动力。大学生消费的调研心得体会3(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三)消协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在实践中存在着登记管理不明确、编制经费不到位、履职能力不适应的情况。精编资料,供您参考(四)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从检查的情况来看,消保法实施一年多来,对于改善市场环境,维护市场诚信,保障消费维权,拉动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但在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消费成为消费侵权案件的多发领域。据商务部反映,互联网领域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十分突出,已经成为侵权假冒的重点环节。一是质量不合格和假冒现象比较严重。20xx年,质检总局开展了5类14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只有%。据国家工商总局抽查,20xx年的网购正品率只有%。二是投诉和案件增长迅速。20xx年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万件,同比增长%;在消协组织受理的20135件远程购物投诉中,网络购物占到了%。根据最高法院提供的数字,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来,共受理消费者网购合同纠纷107件,同比增长倍。针对这一问题,在完善以消保法为龙头的消费维权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应当加快电子商务的立法进程,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制,明确经营者、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落实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的主体责任。同时依法充分发挥消协组织的作用,并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在路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永远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同行,检查组自此认真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必将更全面的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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