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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管理制度文件类型:管理制度类批准人:文件题目:人事管理制度生效日期:年月日文件编号:截止日期:年月日版次:第版页数:页2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员工聘任制度...............................................4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6第四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1第五章员工考勤制度..............................................13第六章员工福利制度..............................................17第七章员工培训制度..............................................23第八章员工人事考核制度..........................................25第九章员工绩效管理制度..........................................27第十章人事晋升制度..............................................32第十一章员工沟通、建议、提案及员工投诉管理制度..................33第十二章人事奖惩制度............................................353第一章总则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加强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了解,更好地为各部门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公司的人才观:◇平台上的人才,才是大城创行所需要的◇平台即指核心竞争力◇平台上人才意味着团队意识、平台贡献、正直诚信、脚踏实地解决问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准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有效激励和约束每一位员工。◇公开是指强调各项制度的公开性,提高执行的透明度。◇公平是指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为每个员工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公正是指对每位员工的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予合理的回报,同时赋予员工申诉的权利和机会。◆公司涉及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均依照本制度执行。4第二章聘任制度一、员工聘用的准则◆员工聘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法令、法规。◆聘用的员工必须符合公司基本用人标准:良好的道德品质、优秀的专业技能、身体健康、年龄、学历符合具体岗位的要求。◆员工聘用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初审,用人部门复核备案,重要岗位员工聘用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聘用必须坚持标准的执行程序。二、员工聘用程序具体程序:1、提出用工申请——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聘用员工,应填写《用人需求表》后递交人力资源部提出聘用员工申请。人力资源部经核实后提出意见,报副总经理批准。2、确定聘用条件——副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应立即通知用人部门提出该岗位员工聘用标准和岗位说明书。聘用标准应包括:文化程度、工作经验、技术等级、特殊技能、年龄限制、健康标准等具体要求。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目的、级别、岗位职责、权限说明、汇报上级、指挥下属、对外联络部门、对内协调部门等内容。3、确定聘用方式——用人部门填写《招聘申请》和《岗位说明书》,提出聘用标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确认聘用方式。聘用方式包括:◆启用人才库◆内部征聘◆员工推荐◆社会公开招聘4、初选——初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承担,即:应聘人员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求职申请表》后,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设定的聘用标准,经一般性询问和观察,了解应聘者是否符合聘用基本条件。5、面试——人力资源部将初选合格人员名单、资料提交用人部门,双方共同确定面试名单、时间、地点,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人参加面试。用人部门须事先拟定面试提纲,并与人力资源部共同面试,面试以用人部门为主。面试后,用人部门将面试合格人员名单转人力资源部。6、复审——如需复审及总经理最后约见等,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并组织实施。7、政审——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人力资源部要有针对性地对候职人员的背景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58、审批——审查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10、正式报到——接人力资源部通知,新员工应在指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提供个人资料:报到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录用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免冠彩色近照1寸2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公司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同时将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在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个人存折帐号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入职手续:(1)签订劳动合同、收入确认表及保密协议,并准确填写《员工登记表》,领取考勤卡、工作牌、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2)对经批准的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参加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一天;培训内容如下:公司发展史简介、企业文化、《员工手册》及《行政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3)培训结束,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并与负责人指定的入职引导人见面,参观公司,熟悉办公环境。◆对在报到时未能将一寸彩色照片二张、与原单位的《终止或解除合同证明书》等材料提交的,限期一个月办好,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终止其试用期,予以解聘。11、试用期——聘用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并对岗位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结束,由用人部门在《试用期转正考核表》上签署转正、终止试用的意见,并报人力资源部。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护劳动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2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与各公司办公室共同负责企业与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并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1.3劳动合同是员工与企业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契约。建立劳动关系应当6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劳动合同的订立2.1公司应最迟在员工正式上岗之日起十五日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2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作息时间、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待遇,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2.3合同双方还应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试用期限等其它内容。◇劳动合同期限由公司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与劳动者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报管理部门鉴证。◇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员工各持一份。2.4根据合同期限确定试用期限:◇半年内期限合同,不设试用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一年以内期限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一年以上(含一年)、三年以内期限合同,试用期为1-3个月;◇三年以上(含三年)期限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三、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3.1公司因经营需要需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3.2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企业因转营、调整劳动组织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已经变化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公司经营严重困难、被兼并、资金重组等情况)的。3.3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3.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5企业经营状况严重困难,符合国家规定的裁员条件确需裁减人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及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员工意见,经向劳动行政办公室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3.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公司以暴力、威胁等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8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3.9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公司应在合同期满,或其它终止条件出现之日起七日内,向员工送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由员工本人签字。四、医疗期限4.1医疗期限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4.2医疗期限一般规定在三至二十四个月之间,最低医疗期限规定划分:◇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在公司工作年限不满五年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为二十四个月。4.3医疗期为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4.4员工在医疗期间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5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医疗期未满,但医疗终结,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如本人自愿,可以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五、经济补偿85.1此处所称经济补偿,是指公司依据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员工的补偿。5.2公司按本规定(三、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和终止)中的第3.3、3.4、3.5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发给补偿金,工作每满一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指薪酬中的第一项基础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5.3公司按本规定第3.4条中的第一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按下列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不低于十二个月的工资。◇患重病的,不低于九个月的工资。◇患其它疾病的,不低于六个月的工资。5.4发放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费的月工资标准,按当事人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5.5对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公司一次性发给。六、续签合同实施细则为确保劳动合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细则。6.1续签合同程序◇人事档案劳动关系存放在公司的员工,在其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半月,人力资源部以《续签合同审批单》方式将应续签合同的人员名单通报各部门;◇部门在确定续签名单后,征求拟续签人员意见;◇拟续签人员如同意续签合同,则由其本人在《续签合同审批单》本人意见栏内,注明“同意续签”并签名;◇对于不予续签合同的人员,各部门应在合同到期前30天通知本人,如本人不同意或仍希望续签合同,均可据实填写意见并签名;◇拟续签合同人员签注意见后,各部门在“
本文标题:人力资源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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