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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劳动教育的百年回眸与展望聚焦幼儿园劳动教育发展的百年历程,因幼儿园劳动教育乃至整个劳动教育实践的发展具有突出的外生性特点,即以政策引领为驱动,故而,从我国社会历史发展切入、以劳动教育相关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幼儿园劳动教育实践作支撑来考量幼儿园劳动教育的百年发展,具有合乎文化、合乎实践的适切性。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2020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明确提出“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这为我国当前开展劳动教育指明了方向。尽管这一文件并未对幼儿园教育阶段的劳动教育作出明确指示,但学前教育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亦是题中应有之义。况且幼儿园教育作为人一生发展的奠基时期,劳动教育作为完整育人的重要内容与途径,在此阶段贯彻好、实施好、开展好劳动教育自然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劳动教育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其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的理解与把握,即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是界定和认识劳动教育的基石。有别于我国传统的耕读实践活动,当前所指的劳动教育应从以李大钊为代表的早期共产党人在中国宣扬马克思主义之时起追溯。客观上,这也构成了对现代意义上劳动教育以及幼儿园劳动教育发展历程进行百年回顾的逻辑基础与必要条件。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以后,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培养什么样的人以及如何培养人”等问题的思考,其中就有关于早期儿童教育与劳动问题的丰富经验。当前,劳动教育同样成为学前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关注的热点议题,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劳动教育需要对其本质等问题进行深入探究。为清晰地把握当前以及未来幼儿园开展劳动教育的方向和要点,本文通过对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相关方针政策引领下的、以幼儿园为主的学前教育机构劳动教育实践经验进行梳理,试图厘清百年来幼儿园劳动教育的变革逻辑与发展动向,为当下深化幼儿园劳动教育实践提供借鉴。一、回首:幼儿园劳动教育的百年历程聚焦幼儿园劳动教育发展的百年历程,因幼儿园劳动教育乃至整个劳动教育实践的发展具有突出的外生性特点,即以政策引领为驱动,故而,从我国社会历史发展切入、以劳动教育相关方针政策为依据、以幼儿园劳动教育实践作支撑来考量幼儿园劳动教育的百年发展,具有合乎文化、合乎实践的适切性。遵循着“历史-政策-实践”的逻辑分析框架,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百年间,幼儿园劳动教育在马克思主义引入并逐渐中国化的时代背景下,先后经历了起步、举步、迈步、阔步四个发展阶段。(一)起步(1921-1949年):幼稚劳动教育的初步探求起初,对于现代意义上劳动教育的思考是基于整个教育事业、全体社会成员(更多是成人)的角度,但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实现国家富强,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教育根本问题的省思,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对幼儿教育的教育宗旨、性质、内容等一系列问题的理解和认识。这一时期,类似当前幼儿园的教育机构组织被称为幼稚园。受国际上进步主义运动思潮的影响,以陶行知、陈鹤琴为代表的教育先驱掀起了改良旧教育、推行新教育的思潮,其“生活教育”和“活教育”之主张,均强调幼稚教育要手脑并用、身心并重。尤其是陈鹤琴创造性地提出“做中学、做中教、做中求进步”的幼稚教育原则,在今日看来无疑仍是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同时,亦能捕捉到其中现代意义上幼儿劳动教育之踪影。某种意义上,这可以称之为幼稚劳动教育初生之萌芽,亦是当前幼儿园劳动教育探索之起步。实然,劳动教育在我国并非是20世纪才有的舶来品。自古以来,传统社会中的耕读实践、勤劳朴素和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与文化中均有劳动教育的影子,但严格来说,现代意义上我国的劳动教育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开展的有关教育实践活动。追溯至清末的“实利主义教育”以及后来的“生活教育”、“平民教育”之主张,虽然均已具有现代意义上劳动教育之要素,即反对传统“体脑分离”“劳心在劳力之上”的弊病,但更多的是在寻求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背景下探寻实现国家走向现代化的可能路径。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并广泛传播后,我国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劳动的认识便深受其益。如毛泽东等人创办湖南自修大学时,在《入学须知》中就作出“破除文弱之习惯,图脑力与体力之平衡发展,并求知识与劳力两阶级之接近,应注意劳动”的规定。于是,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劳动教育逐渐萌发。值得注意的是,该时期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更多是从成人的角度切入,原因在于对事物的理解与把握是一个认识逐渐深化的渐进过程。直至20世纪三四十年代,迫于革命战争创造物质财富、凝聚革命力量、培育共产主义新人的现实需要,被集中照顾、教育的幼儿作为未来革命力量的火种,其教育问题开始受到重视。如1931年湘鄂赣省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文化问题决议案中明确提出对三岁以上儿童实施的幼稚教育的要求。这一时期,“教育与劳动联系起来”作为苏维埃文化教育的总方针之一,指引着革命根据地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发展方向。幼稚教育也不例外,如成立于1938年的陕甘宁边区第一保育院,作为老解放区幼稚教育的缩影,在其教育过程中明确了“继承艰苦奋斗精神,热爱劳动、敬爱劳动人民,培养吃苦耐劳精神”的目标方向,折射出这一时期幼稚劳动教育的价值追求。此外,据1941年延安保育工作对外宣传资料显示,在保育院接受幼稚教育的100多名儿童在日常的生活中养成了卫生习惯、劳动习惯,并培养了生产技能。可见,这一时期幼稚劳动教育同整个劳动教育相似,对劳动教育中劳动的理解侧重于生产性的物质劳动。(二)举步(1950-1977年):托幼劳动教育的探索尝试新中国成立以后,各级各类托儿所成为我国实施幼儿教育的主要阵地。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恢复生产、发展建设的现实需求以及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历史任务,劳动教育思想从“救亡图存”转换为“国家建设”,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建设能力的劳动者迫在眉睫。因此,这一时期的劳动教育整体而言,生产性、体力性突出,如小学新增“手工劳动”课、增加并突出了社会生产劳动实践等相关内容,中学劳动教育则明确提出开设“生产劳动科”。不同于中小学劳动教育,托幼机构的劳动教育在借鉴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各类托幼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劳动教育的目标内容细化、丰富。如培养幼儿爱好劳动的思想和正确的劳动态度,以及独立的能力和劳动本领,具体实施过程强调结合幼儿生活实际、突出教养员的示范作用、争取家长协助合作等。当然,帮助幼儿在认识农民伯伯与工人叔叔辛苦劳动的基础上了解不同种类社会主义劳动的特点,也是这一时期托幼劳动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在此方面,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对幼儿身心发展、年龄特点等独特性认识的进步,侧面反映出儿童观、教育观、课程观的革新。20世纪50年代末,托幼机构劳动教育的政治教育功能日益突显,如强调要使幼儿教育更好地为工人阶级的政治和社会生产劳动服务,紧密结合政治斗争、对幼儿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阶级教育等。结合这一时期我国的社会发展背景,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确立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基本方针。自此,劳动教育成为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1958年,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再次明确“党的教育方针是教育为无产阶级的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劳动教育在凸显生产性的同时,政治性进一步加强。随后到来的“文化大革命”更是将劳动教育的政治功能过分夸大,在这期间,劳动成为改造思想的主要途径,且将其局限于体力性劳动,导致劳动教育背离了教育的基本规律,给我国劳动教育的实践探索带来了破坏性的打击。在此背景下,幼儿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受到牵连和影响。(三)迈步(1978-2000年):幼儿劳动教育的持续探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各领域事业的恢复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1979年7月,教育部联合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召开了全国托幼工作会议,并通过了《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强调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恢复、发展、整顿、提高托儿所和幼儿园等各类托幼组织,通过扩大资源、加强师资建设等方式和途径满足社会对幼儿教育的需求。同时,该会议指出要从小培养孩子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等美德,明确了这一时期幼儿教育以及劳动教育发展的目标方向。这一基本走向的确立,其背后是这一时期社会发展与成人劳动发生的巨大变化,尤其是劳动观的改变。1979年,邓小平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强调,“我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在努力自觉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由此,对知识分子角色的形象以及脑力劳动性质认识的转向,实现了劳动教育由单一性的生产劳动向体脑兼顾、脑力为主的职业技能型、复合型劳动转变,尤其是随后确立的“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和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实现了教育政策层面“体脑兼顾”的劳动教育价值观念的转变。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时代背景下,这一变化对幼儿劳动教育以及中小学劳动教育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根本上丰富了劳动本身的内涵以及劳动教育的内容体系。1981年10月,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在践行这一方向的同时,明确了三到六岁的幼儿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合理地位,强调思想品德教育方面要对幼儿进行初步的“五爱”教育(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进而培养其优良的品德、文明的行为、活泼开朗的性格,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础。同时,该试行草案还专门对幼儿劳动教育的目标、内容、实施等作出相关规定。如幼儿劳动的目的主要是培养幼儿良好的品德、爱劳动的习惯以及简单的操作能力;幼儿劳动应适合其身心发展水平、以自我服务为主,随着年龄增长,可增加为集体服务、种植、饲养等劳动内容;严禁用劳动惩罚幼儿,防止不让幼儿劳动或把幼儿当劳动力使用的错误倾向等。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文件明确指出,游戏是满足幼儿参与成人社会实践活动(特别是劳动和学习活动等)兴趣与需要的最好形式。由此可见,这一文件折射出现代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幼儿教育中儿童观、课程观与教育观的革新,在幼儿园劳动教育乃至幼儿教育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自此开启了幼儿园劳动教育发展的新篇章。此后,陆续颁布的《关于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关于进一步办好学前班的意见》《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文件,更多地是从规范管理的角度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1989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以及在此基础上修订并于1996年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传承和发扬了《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的文件精神,并在其基础上明确了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原则,强调幼儿园的教育要萌发幼儿爱祖国、爱家乡、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某种程度上,劳动价值观和劳动情感的培养一直处于幼儿劳动教育的核心地位。聚焦实践,越来越多的幼儿教育理论工作者加入幼儿劳动教育研究之中,改变了过去以幼儿园等实践工作者为主的研究发展格局;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在《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规范引领下,在日常教育活动中尝试践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教育原则,并大胆探索劳动教育的实施方式,如寻找角色游戏与劳动教育的契合点、设立“全园劳动日”活动等。(四)阔步(2001年至今):学前劳动教育探索的深化迈入21世纪,面临着人类社会生活发展的深刻变革,世界主要国家掀起了对未来社会人才培养的反思浪潮。2001年,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明了21世纪我国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即推动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素质教育作为21世纪我国教育改革的基本方向,于1999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同时还强调为培养新世纪人
本文标题:幼儿园劳动教育的百年回眸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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