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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HR,要学会保护自己在美国一部拳击题材的影片中,教练给女弟子讲到,在拳击比赛中,最重要的不是进攻,而是学会保护自己.当时看了很困惑,直到今天,才有了一些心得,偶和大家分享下.以退为进,往往被人认为是懦弱的行为,现实中,那些锋芒毕露的人才被大家关注.职场中,人们的表现也可分为进攻型和防守型,进攻型的多是一时风光无限,但常常不得善终,要么含恨挂冠而去,要么折戟沉沙,而那些善于防守的,则稳中有进,反而发展的更好.保护好了自己,才有精力和机会进攻,握紧的拳头,只有缩会来,攻击才会更有力量.做HR的,多处在是非的浪尖上,一不小心,就会成为刀下冤魂,万木春旁的枯树了.尤其有些公司行政人事一肩挑,甚至工资也要人力资源部门计算的,就会更凶险.因此,HR更需要学会保护自我,在防守中求发展.关于保护自己的方法,偶总结了几个,欢迎大家交流:一,平时搞好人际关系做HR的,就是做人,做事嘛,我认为做人更重要.平时搞好人际关系,既是我们的工作要求,也是为以后出现关系恶化时,做好良性铺垫.认为我们工作的性质难免不得罪人的,就不用说有时还要做上位的替罪羔羊,这时,平时下的工夫效果就出来了:关系铁的,拉出去喝几瓶,吐吐心中的苦水,也就过去了;关系不太好的,无意中得罪了,况且还很棘手,是老板的XX,那就通过他们的朋友为偶们说说话,相信大刀也就不会落到咱头上了;搞好关系还有个好处,能保持信息的畅通快捷,尤其是一些未公开或不会公开的消息,相信大家都明白我指的是什么了吧.二,做任何事情都要留下证据这里的证据可不是呈堂证据哈,而是自己经手事情白纸黑字的东东.如公司提升一位员工做主管,约定先试用三个月,工资保持不变,你和他当初谈的很好,他也欣然同意,但第二个月他又来找你,要求加工资,诉苦自己做的有多累,并且隐隐威胁你,如果你不同意,他就去找领导告状,说当初谈好要加工资.这时,你怎办?人家翻脸了,你去咬人家?!所以最好在当初口头约定后,就签个正式协议,留下依据,他以后想反咬一口,也要三思啊.类似的事情还很多.交给上面的资料的要存备份,吩咐下属办的事情要及时跟踪,最好做个备忘;自己经手的事情,要当事人签字确认,至于那些按规定要存档的事项,就不用多说了.这样做不是多此一举,而是防范未然.做事情,一要程序公正,合法;一要内容可再重现,签字,录音都可以,有条件的录象就更好了,呵呵.三,学会利用法律工具HR,本质上还是为别人打工,也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即使偶们是管理人力资源的.如果你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做,那在开展项目时,最好不要将截止时限约定在你的试用期内,不然,很有可能你的试用期没过,你就要打包闪人了.此外在自己和自己签定劳动合同时不要觉得无所谓,要知道你一旦签字,合同的甲方就是公司,乙方就是做HR的你了,有些滑稽,但还是要慎重.四,不要插手敏感的事情老板们最忌讳的是什么?最想牢牢抓住的是什么?最忌讳的是手下自做主张,最想抓住的是财权和人事权.将二者联系起来,就明白做事的低线了,老板授权的,就放手去做,好好表现;老板未明确指示的,就要多汇报,多请示,直到他不厌其烦,其实他心里肯定很舒坦:该同志做事讲分寸,有原则,可以重点考虑.哈哈,开玩笑了.五,谨慎做事,身体力行谨慎就不用多谈了,如工资可以多算几次,多审核几次,一些未明确规定的事情要确认清楚应如何办,要权衡到多方面因素,工作最好做到日事日毕等等.天天爬在办公桌前,忙的和黄牛一样,但上位却不知道你在做什么,或者只记得你的失误,你说你冤不冤?或者自己满腔热情,却出力不讨好,这样的事情最好不要做.要求别的部门做到的事情能,自己部门要率先做到位;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要做出表率.如果你要求办公人员提前半小时上班,那你就不能到点才上班,这样别人则可能会迟到半小时才上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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