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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种常见假期及新资支付对比表制作:洪桂彬版权所有更多请登陆:洪桂彬的劳动关系博客:假名或情形工资基数支付比例依据备注法定假原工资收入(视为正常出勤);100%《日工资折算办法》《劳动法》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44条第(三)款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365-104-10(法定假)]/12=20.92劳社部发[2000]8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备注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月平均带薪天数21.75(365-104)/12=21.75劳社部发[2008]3号《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三倍四倍之争公假原工资收入(视为正常出勤)100%《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会、选举、出庭作证、义务献血、自学考试等年休假已休:原工资收入(视为正常出勤)100%《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未休:前12个月平均工资(剔除加班),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300%工伤假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治疗的,单位给予相当于本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事假1、月工资/21.75*出勤日2、月工资-月工资/21.75*缺勤日两种方法结果不尽一致,单位可自行规定。《日工资折算办法》病假患病六个月以内(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60%,满二年不满四年70%,满四年不满六年80%,满六年不满八年90%满八年及其以上100%。患病六个月以上(疾病救济费):不满一年40%,满一年不满三年50%,满三年及其以上60%。职工疾病休假或非因工负伤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注:2009年本市月平均工资为2392)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婚假婚假三天,正常支付工资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晚婚假晚婚假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假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晚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晚婚假一般应当与婚假合并连续使用。丧假正常支付工资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或岳父母或公婆死亡,需要职工料理丧事的),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丧假。《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探亲假按照本人标准工资发给工资。计算月标准工资时,应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和附加工资。职工探望配偶:30天/年;未婚职工探望父母:20天/年或45天/两年;已婚职工探望父母:20天/四年。路费报销:火车,硬座(50周岁以上,乘火车48小时以上报硬卧);轮船,四等舱位;长途汽车以及市内交通费(不包括出租车辆),凭据报销;中转住宿每次一天;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工资30%以外报销。国务院国发(1981)36号;财政部财字(1981)第113号;上海市劳动局沪劳(1981)资字第4693号;上海市劳动局有关解答;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沪劳保综发(2003)2号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公派留学人员:出国前确定的留学年限在三年以上的公派出国研究生,婚后在国外学习期限达一年以上者,其国内配偶如系在职职工,可向所在单位申请出国探亲假。探亲假一般为三个月,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前三个月国内工资照发,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视情况由其所在单位决定。《关于公派出国研究生配偶申请出国探亲假等事项的管理细则》国际职员:国际职员配偶(以下简称配偶)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出国随任或探亲:1.符合联合国机构关于配偶随任或探亲的规定。2.符合我国因公出国人员的政治条件。3.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4.工作交接完毕,家务安排妥善。国际职员配偶每次出国探亲时间不得超过两个月(含路程时间),费用自理。探亲期间的工资,由其工作单位发给。过期不归者,停发工资并由其工作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人事部、外交部、财政部《关于国际职员配偶出国和管理暂行办法》归侨侨眷:归侨侨眷的探亲假天数从40天到7个月不等: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不予累计。国务院侨办、国家人事局、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公安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归侨职工回国参加工作十年以上,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事出境,也没有在国内(内地)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回来的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境探亲,可给假半年;以后再次出境探亲,按上述规定办理。台胞台属:探亲假从40天到半年不等台胞职工出境探望配偶,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半年;不足四年的,按每年给假一个月计算。未婚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四年以上(含四年)一次的,给假四个月;三年一次的,给假七十天;一年或两年一次的,按《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给假。已婚台胞职工出境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天。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公安部、中国银行《关于台胞职工出境探亲待遇的通知》台胞职工回大陆参加工作十年以上,以往没有出境探亲或因私事出境,也没有在大陆会见从国外或港澳、台湾回来的配偶和父母的,第一次出境探亲,可给假半年;以后再出境探亲,按上述规定办理。路程假工资照发根据婚假及探亲假需要,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关于职工的岳父母或公婆等亲属死亡后可给予请丧假问题的通知》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由职工自理。产检假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正常支付工资。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劳动部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为了保证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应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做产前检查。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产前假产前假、哺乳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作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个增加15天;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产假45天。《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计划外生育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劳动法》《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的通知》晚育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护理假正常支付工资符合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节育假实行节育手术的公民,其假期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按节育措施不同休息2-30天不等或随访。《关于印发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的通知》哺乳假产前假、哺乳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上许可,由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患有产后严重影响母婴身体健康疾病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哺乳假。授乳期正常支付工资,视为出勤婴儿一周岁内每班劳动时间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授乳时间为30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出差一般由单位给予出差补贴若出差时间从事本职工作应计算加班司法实践参照值班一般由单位给予值班津贴若本职工作就是值班,则根据合理性原则计算加班费(如法定假日、扣除合理的休息用餐时间)司法实践参照夜班、中班从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点以后下班的,中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二元二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从事夜间连续工作十二小时的,夜间津贴标准调整为四元四角。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高温假高温津贴每天不低于10元。(35度以上露天工作及不能采取措施降温至33度的)气温达到35度以上,可缩短工作时间。气温达到38度以上,可暂停工作保证休息。《关于本市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停工停产第一个月正常支付,第二个月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劳动者提供劳动不低于最低工资《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标准工时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按70%法定假300%;双休日200%,加点150%《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综合工时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按70%计算周期(月、季、年)以外的工作时间支付150%法定假300%《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加班不定时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按70%法定假日300%《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离职办妥手续后一次性付请《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违纪可降低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造成企业损失按合同或制度规定,扣除不超过当月工资收入20%《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恢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作出决定之月时该劳动者所在岗位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停发月份。《上海市工资支付办法》
本文标题:25种假期薪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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