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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培训遂宁市船山公安消防大队陈强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1、2009年船山区火灾形势截至2009年12月30日,遂宁市消防支队船山中队共出警1259次(其中火警284次,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975次)。2009年,船山区因火灾死亡1人,重伤3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与2008年相比,各项数据均呈上升趋势。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2、深圳龙岗火灾事故9月20日22时49分,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同乐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共造成43人死亡,65人受伤,其中重伤10人。经现场勘查初步认定,起火部位位于三层舞王俱乐部表演舞台顶棚处,起火原因系演出时演员用自制礼花手枪向顶棚处发射烟花,导致聚氨酯泡沫装修材料起火燃烧,释放大量有毒烟气。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2、深圳龙岗火灾事故经查,舞王俱乐部无营业执照,无文化许可。经龙岗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公安专职队)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开业,属违法经营。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3、船山区燕栖街火灾事故2008年9月25日2时许,位于遂宁市船山区燕栖街E12号门面的大红鹰副食店发生火灾。火灾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烧损店内全部商品,烧毁建筑面积5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9320元。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3、船山区燕栖街火灾事故经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对火灾现场的物证进行鉴定,认定此次火灾原因为该商店内北墙面东侧下部插座处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引燃周围可燃物成灾。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一部分船山区火灾形势及典型火灾案例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一、火灾及其危害: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可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化为乌有;污染大气,破坏生态环境;可使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化为灰烬,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的正常生活;毁灭人类历史的文化遗产,造成无法挽回和弥补的损失;涂炭生灵,夺去许多人的生命和健康,造成难以消除的身心痛苦……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二、燃烧与火灾: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1、燃烧的三个必要条件: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三者同时存在、相互作用2、燃烧的充分条件:(1)一定的可燃物浓度;(2)一定的氧气含量;(3)一定的点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链式反应。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三、火灾的分类:火灾分为A、B、C、D四类。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等引起的火灾;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四、燃烧中的几个常用概念:1.闪燃:在液体(固体)表面上能产生足够的可燃蒸气,遇火能产生一闪即灭的火焰的燃烧现象称为闪燃。2.阴燃:没有火焰的缓慢燃烧现象称为阴燃。3.爆燃:以亚音速传播的爆炸称为爆燃。4.自燃:可燃物质在没有外部明火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行燃烧现象称为自燃。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五、热传播的途径和火灾蔓延的途径:热传播是影响火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1.热传导:是指热量通过直接接触的物体,从温度较高部位传递到温度较低部位的过程。影响热传导的主要因素是:温差、导热系数和导热物体的厚度和截面积。2.热对流:是指热量通过流动介质,由空间的一处传播到另一处的现象。热对流是热传播的重要方式,是影响初期火灾发展的最主要因素。3.热辐射:是指以电磁波形式传递热量的现象。当火灾处于发展阶段时,热辐射成为热传播的主要形式。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五、热传播的途径和火灾蔓延的途径:火灾在建筑物之间和建筑物内部的主要蔓延途径有:建筑物的外窗、洞口;突出于建筑物防火结构的可燃构件;建筑物内的门窗洞口,各种管道沟和管道井,开口部位;未作防火分隔的大空间结构,未封闭的楼梯间;各种穿越隔墙或防火墙的金属构件和金属管道;未作防火处理的通风、空调管道等。第二部份火灾与燃烧六、燃烧产物及其毒性:燃烧产物是指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燃烧产物包括:燃烧生成的气体、能量、可见烟等。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是指: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及氰化物等。火灾统计表明,火灾中死亡人数大约80%是由于吸入火灾中燃烧产生的有毒烟气而致死的。二氧化碳是主要的燃烧产物之一,而一氧化碳是火灾中致死的主要燃烧产物之一,其毒性在于对血液中血红蛋白的高亲和性,其对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比氧气高出250倍。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一、灭火的基本原理:1.冷却灭火:对一般可燃物火灾,将可燃物冷却到其燃点或闪点以下,燃烧反应就会中止。水的灭火机理主要是冷却作用。2.窒息灭火:通过降低燃烧物周围的氧气浓度可以起到灭火的作用。通常使用的二氧化碳、氮气、水蒸气等的灭火机理主要是窒息作用。3.隔离灭火:把可燃物与引火源或氧气隔离开来,燃烧反应就会自动中止。4.化学抑制灭火:就是使用灭火剂与链式反应的中间体自由基反应,从而使燃烧的链式反应中断使燃烧不能持续进行。常用的干粉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的主要灭火机理就是化学抑制作用。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二、几种常用灭火器简介:灭火器是由筒体、器头、喷嘴等部件组成,借助驱动压力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达到灭火的目的。灭火器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酸碱、清水等几类。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二、几种常用灭火器简介:干粉灭火器:以液态二氧化碳或氮气作动力,将灭火器内干粉灭火剂喷出进行灭火。它适用于扑救石油及其制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等。由于干粉有5万伏以上的电绝缘性能,因此也能扑救带电设备火灾。这种灭火器广泛应用于工厂、矿山、油库及交通等场所。适用范围: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但都不能扑救轻金属燃烧的火灾。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二、几种常用灭火器简介: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物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者是储压式的,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拨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根部,另一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喷射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二、几种常用灭火器简介:干粉灭火器的维护保养:(1)灭火器应放置在通风、干燥、阴凉并取用方便的地方,环境温度-5—+45度为好(2)灭火器应避免高温、潮湿和有严重腐蚀场合,防止干粉灭火剂结块、分解。(3)每半年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储气瓶内二氧化碳气体是否泄漏。如系储压式则检查其内部压力显示表,指针是否指在绿色区域。如指针已在红色区域,则说明内部压力已泄漏无法使用,应赶快送维修部门检修。(4)灭火器一经开启必须再充装,再充装时,绝对不能变换干粉灭火剂的种类,即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不能换装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剂。(5)每次再充装前或灭火器出厂三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水压试验时对灭火器筒体和储气瓶应分别进行。其水压试验压力应与该灭火器上标签或钢印所示的压力相同。水压试验合格后才能再次充装使用。(6)维护必须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修理、再充装应送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三、预防火灾及灭火过程中应具体知道哪些知识?1、应懂得本单位有几种消防系统及分布情况;2、应明了各种救火工具的摆放位置;3、应学会报火警;4、应学会最基本的灭火器的使用;5、应学会最基本的灭火方法和逃生方法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四、发生火灾时怎样报警?•1、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后应一边组织灭火一边及时报警;•2、当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一边呼救,一边进行处理,必须尽快报警,边跑边呼叫,以便取得群众的帮助;•3、记住报警电话:“119”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五、报警时应注意什么问题?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沉着冷静,要讲清详细地址、起火部位、着火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并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六、发生火警时如何疏散人员?•1、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2、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3、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的安全;若没有排烟设施则要提醒被疏散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靠近地面有秩序的往安全出口前行。•4、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第三部分灭火基础知识七、火场如何逃生?•(1)财物诚可贵,生命价更高。•火场逃生要迅速,动作越快越好,切不要为穿衣服或寻找贵重物品而延误时间,要树立“时间就是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2)就近就便,因地制宜。•火场中被困人员应抓紧时间,就近、就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通道、工具,迅速撤离危险区域。•(3)互帮互助,有序疏散•在火灾现场,每个人不仅应该想到使自己尽快疏散,还应积极帮助老、弱、病、残、妇女、儿童等有秩序地进行疏散,切忌乱作一团而导致阻塞通道,酿成大祸。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8年10月28日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二、常见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二、常见法律责任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第四部分法律法规知识(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二)损坏、挪用或者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