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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精选5篇】一、管理制度主要特征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参考资料,少熬夜!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三、保密措施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四、责任与处罚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参考资料,少熬夜!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五、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第二篇】一、国家秘密载体国家秘密载体: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国家秘密信息的纸介质、磁介质、光盘等各类物品(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带、录像带等)。二、管理职责和权限保密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部门)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涉密单位(部门)应设专人负责本单位(部门)秘密载体的管理和监督。三、管理内容与方法1、秘密载体的制作(1)制作涉密载体,必须依照定密程序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机密级的应当编发放序;(2)涉密载体内容在制作输入过程中,校对人员对涉密载体密级的标识是否正确负有确认责任;(3)涉密载体内容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数量进行制作输出,制作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留存;(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资料,使用后应及时删除或销毁;(5)需外部制作的涉密载体必须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到经地方保密局核发”许可证的单位制作;(6)摄制涉密产品、项目的声像载体,机密级、秘密级的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需单位外摄制企业涉密产品、项目的声像制品,须凭该单位保密工作部门的证明信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禁止拍照摄制涉密产品;参考资料,少熬夜!(7)密级文件、资料、录音、录像等形式涉密信息必须存储在涉密计算机硬盘及由公司统一配发并备案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中,禁止在未经密级标识、标注的介质中存储涉密信息;(8)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外出开会等涉外信息交流活动所发的秘密载体,回企业后应及时交由保密办公室登记并存档;(9)向企业外部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密码传真等保密渠道,严禁通过普通邮政(明码电报、信件、特快专递等)传递秘密载体。2、秘密载体的使用(1)秘密载体的使用,要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由保密办或保密领导小组根据秘密载体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知悉范围,办理登记手续,掌握其去向。(2)复制和向外部传递秘密载体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制秘密载体审批表附后),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方可复制。秘密载体复制件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并视同原件进行管理。3、禁止私自或未经批准复制秘密载体。不得私自携带秘密载体外出(包括涉外活动),因工作需要确需携带的,依据《重大涉密活动和涉外保密管理制度》执行,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4、秘密载体的保存(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机密级、秘密级的秘密载体应存放在带密码的文件柜中。(2)需归挡的秘密载体,应当及时归档。(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施里。(4)保密办公室每年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应按规定对应该清远的秘密载体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5)秘密载体的销毁,须经保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保密办公室负责,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统一销毁。销毁磁介质秘密载体,应当采用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彻底销毁,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文件、资料,凡擅自销毁的,一律按泄密处理。(6)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7)秘密载体的管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轻微的,由本部门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泄密隐患的,由保密办公室根据《保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部门违反本规定造成泄密隐患的﹐部门主管应承担相应责任,由保密参考资料,少熬夜!办公室根据公司《保密奖惩制度》进行处理,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该部门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后15日内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消除泄密隐患,并向保密办公室提交整改结果书面报告。(8)违反本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涉密载体实物运输(1)涉密载体实物的运输必须严格履行清点、勘验,交接签字手续;(2)涉密载体实物的运输除军运外,不准标注真实名称。汽车长途运输涉密产品时,应事先制定好详细的行车时间和行车路线,严禁车辆在运输途中非正常原因绕道行驶、停车游览、办私事等;(3)外部形状能直接反映国家军工科研秘密信息的涉密产品、实物露天存放、作业或运输,必须采取必要的遮盖、伪装等保密防范措施。6、秘密图纸资料、秘密文件的管理(1)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秘密图纸、资料和秘密文件,应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复印(复制)涉密文件资料申请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2)复印秘密级以上军品图纸和秘密级以上文件,须经主管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统一到保密办公室复印;(3)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准私自打印、复印涉密文件、资料,打印、复印所产生的废页应及时销毁;(4)保密办公室对复印的秘密图纸资料和秘密文件(包括图号、文号、名称、数量等)应认真做好登记、收发、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7、文书档案管理(1)要严格执行上级保密规定,严防窃密、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2)对机密的文件资料要认真登记,每句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如有遗失要及时报告追查处理;(3)离开工作岗位时,保密橱柜和办公桌要随时上锁,桌上不得存放密级文件资料;(4)对领导签批的阅办机密文件要及时催办,并做好记录;(5)严格执行机密文件、工作手册的发放范围和办理签收手续,及时催办、催交和处理。8、人事档案管理(1)严格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需要入挡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入挡,防止丢失;(2)档案室内应保持整洁,经常检查防盗、防火、防潮等安全设施;参考资料,少熬夜!(3)每年核对一次档案顺序号,发现编错或放错位置的要及时纠正,并按登记册全面检查一次档案,发现缺少及时查找;(4)要严格档案的调阅制度,阅档要有批准和登记手续,不准擅自提供档案,向他人泄露档案内容,不准擅自转移、分散和销毁档案。9、摄影摄像的保密管理(1)未经许可,不准将个人照相机、摄像机带入生产区。未经允许不准在公司内摄影、摄像;(2)因生产、业务工作需拍摄非密产品的,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保密办公室审核同意,由宣传部负责,指定专人进行拍摄;(3)因科研、生产业务需拍摄涉密产品的,须报保密办公室审核同意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宣传部专人负责拍摄;(4)协作单位因生产业务工作需拍摄非涉密产品的,须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由保密办指定部门或成员到现场监拍;(5)协作单位因生产业务工作需拍摄涉密产品的,需凭该单位保密工作部门的证明信报保密办公室审核同意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保密办公室指定部门或成员陪同,按规定范围拍摄;(6)新闻单位来公司拍摄、采访,由总部办公室或宣传部接待,填写摄影摄像申请表),办理拍摄手续方可进行摄影摄像等活动;(7)外宾来访,原则上不能摄影摄像。如需摄影摄像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保密办公室指定部门或成员陪同拍摄,严禁拍摄涉密产品。10、多媒体、声像制作保密管理办法(1)多媒体、声像的制作由保密办公室负责管理制作;(2)制作人员、参与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管理总则》;(3)企业内各部门有多媒体、声像制作要求,须填写多媒体、声像制作申请表,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由保密办公室安排制作;(4)工作人员应对多媒体、声像资料及时分类整理并妥善保管。所有涉密录影带、光盘关书面资料要存入密码文件柜,定型产品的成品带或光盘应交办公室归档保存;(5)如有与外单位进行设备及资料等方面的交流的,须报保密办公室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录音、录像、拷贝和编辑等工作;(6)信息中心多媒体、声像制作设备由专人管理参考资料,少熬夜!和使用,工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标准》,结合昆明贵金属研究所、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和公司)实际情况,为加强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涉密载体。一、涉密载体包括密件和密品。二、密件是指通过观察或测试等手段,能够获取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包括:纸质载体、胶片、磁光介质载体等。三、密品是指通过观察或测试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