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 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市公消〔2012〕98号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现将《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二〇一二年七月六日赣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通知)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根据部局《关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意见》(公消[2012]1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档案健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制度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不断增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普遍提高,抗御火灾能力明显提升,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2012年达到40%,2013年达到90%,2014年100%完成。二、组织领导支队成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肖纯栋任组长,王栋梁、罗顺平任副组长,防火处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大队要成立相应组织,具体负责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推进实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三、主要任务(一)明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各大队要严格按照《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和《江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规定,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各大队要加强对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监督人员实行分片包干,细化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按照规定确定辖区内列管单位,加强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二)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要组织建立并完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将本单位基本情况、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及时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更新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根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自动统计分析功能反映出的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针对性工作措施;消防安全管理人要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了解公安消防部门有关工作部署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情况,定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规范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见附件1),确保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实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制度。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每月维保记录、设备运行记录实时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并每月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见附件2)。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有相应等级的资质,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五)实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见附件3),并向社会公开。四、工作步骤(一)部署发动阶段各大队要按照总队和支队统一部署,立即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全面启动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各大队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支队。7月12日前,要完成对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使其全面了解和掌握实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的目的、内容和重要意义,为下阶段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二)全面开展阶段各地要紧密结合推行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通过开展培训、分类指导、培育典型、示范带动等形式,全面推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1.发布通告,召开会议。7月15日前,各大队要结合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组织本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召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部署会议,指导社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工作。7月28日前,各大队要发布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通告并报支队防火处。2.单位自查,及时报备。7月28日前,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7月份起,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并形成长效机制。3.突出重点,逐步推进。要以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品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等高危单位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各大队要结合实际,指导公安派出所,在其他社会单位推行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4.规范建档,动态监管。指导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审核单位登记的信息,督促其及时更新并定期报告备案有关消防工作。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未完善升级之前,各地要推动重点单位以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三项报告备案工作。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各地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互联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每个重点单位设置一个专用账户,并根据重点单位报告备案情况,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和更新工作,实现滚动式动态监管。(三)巩固提升阶段各大队要及时归纳汇总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情况,梳理提炼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及时总结推广,扎实推动工作开展。每月25日前,各大队将本地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支队防火处。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是深化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内容,是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面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的有力举措。各大队要高度重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谋划,强力推进。各大队军政主官是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防火处要具体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增强服务意识,推动自主管理。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立警为公”的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指导服务,通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为重点单位提供消防业务咨询、消防教育培训等便民服务,定期向重点单位发布消防安全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消防政策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以弹出窗口或者手机短信等形式发送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等提醒信息。要定期组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培养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推动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机制。(三)实行分类预警,强化监督管理。要根据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以及监督管理等情况,对重点单位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红色表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差”,黄色表示“一般”,绿色表示“好”),针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三色预警情况确定消防监督检查的重点和频次。对连续两次出现红色预警的重点单位,要采取挂牌督办、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依法从重处罚等措施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在实施消防监督管理中及时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监督检查、消防行政处罚、火灾事故调查等情况录入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支队每季度、大队每月至少利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统,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开展督导考核,狠抓工作落实。年底要将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进迅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推广。支队将每年对各地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适时开展督查并结合年度综合考评开展检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附件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表申报单位(盖章)申报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消防安全责任人姓名职务照片是否经过消防培训□是□否联系电话证书编号:有效期:身份证号码: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职务照片消防培训情况□是□否联系电话证书编号:有效期:身份证号码: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培训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期备案类别□新确立备案□变更备案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表维护保养项目维护保养情况备注工作(运行)状况故障及处理正常运行故障运行瘫痪、停用拆除未设置故障描述当场处理情况报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烟系统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消防供电配电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梯其他系统防火分隔灭火器控制室联动控制设备功能其他设施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及熟练操作情况维护保养人员(签名):年月日维护保养结论:维护保养单位(盖章)年月日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年月日维护保养项目应满足设计资料、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等要求。对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存在问题或故障的,应填写相关内容。附件3-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宾馆饭店类)“四个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样式)单位名称:评估时间:年月日评估成绩: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扣分情况及原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30分)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4分)。①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2分;②未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①现场核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提问;②每个岗位随机抽查1名员工并提问。200个床位以上宾馆饭店至少要抽查10名员工,具体为1名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保安部经理、2名保安、2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1名餐厅厨师、4名客房及餐厅服务员。200个床位以下宾馆饭店抽查7人(参照上述岗位人员抽,无消防控制室的加抽保安、服务员).③被抽查人员统一集中笔试,了解明确落实岗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赣州市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0956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