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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简介社会保障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它是建立在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等诸多学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门独立的、交叉的、处于应用层次的社会学科。社会保障的萌芽或开端——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标志着国家干预和政府介入了对弱势人群的保护)社会保险的起点——1883年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这种保障活动变成了由政府强制实施的制度安排)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展迅速——专业设置、学科研究、实践探索……(代表人物:我国著名学者、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课程性质:《社会保障概论》是高等院校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作为全校性通识教育选修课,可面向全校各年级各专业开设。第一章绪论§1·1社会保障的含义、特征与构成一、概念————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灾害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郑功成教授:)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概念涵盖的层义:中心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社会保障对象: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保障责任主体:主要政府(国家)社会保障目的:稳定、发展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政府财政支出;企业、个人缴纳;社会成员捐助。受保障者收益:有的取决于投保和缴费的多少;有的取决于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二、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1)保障性:国家给予社会成员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经济制度。(2)强制性:通过立法强制确立国家和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3)社会性:保障的覆盖范围是全体社会成员。(4)互济性:社会保障的统筹和管理,充分体现了人类互助互济的原则。(5)公平性:社会保障的追求的最终目标是公平分配。(6)福利性:社会保障事业是社会福利事业,它不以盈利为目的。三、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一)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1.层次划分法经济保障服务保障精神保障2.内容划分法国际上: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我国: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广义范围:另有社会互助保险、个人储蓄积累保险、商业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社会保险制度保障项目比较内容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济保障对象全体社会成员以劳动者为主,有的险种将逐步覆盖城乡普通居民以灾民、生活在贫困线下的公民、特殊困难者为主资金来源以财政拨款、企业利润分成、社会自筹、社会募捐,个人不缴费为主以个人及用人单位缴费为主,政府资助以政府财政拨款及社会捐款等,个人不缴费为主保障水平提高生活质量基本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水平特征增进福利,以平均分配为主补偿收入损失救灾济贫扶贫等经办主体政府、社会组织、基层单位、各行业主管机构政府专门机构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保障手段以提供服务和服务设施为主,货币为辅提供社会保险待遇为主,相关服务为辅资金、物资并重社会保障基本内容间的关系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低目标,是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存需要。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目标,旨在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二)社会保障体系的类型(1)按社会保障的给付标准分受益基准制交款基准制混合制(2)按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分政府统包型投保资助型强制储蓄型(3)按社会保障的财务机制分基金积累制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4)按社会保障的实施方式分强制实施模式自愿投保模式多层次保障模式(5)从社会保障的管理方式分政府机构统一管理公众机构管理私人机构管理事实上,从不同角度总结的社会保障制度分类,在实施过程中是密切相联、互相交叉的,并根据不同的社会经济环境而在不断调整和创新中。§1·2社会保障的目标与功能一、社会保障的目标社会保障的总目标是通过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来实现整体社会的和谐发展,尤其是在社会转型、经济动荡时,人民群众对经济安全格外关注,社会保障是国家政治经济稳定持续发展的安全工程、民心工程。由于社会保障对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负有重要的责任,因而,它构成了和谐社会的核心制度安排。我国社会保障的阶段目标到2020年,在我国基本建立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全面、系统、适度、公平、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目标。提出了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思路,以及提高统筹层次和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等一些具体任务,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等。十八大报告关于社会保障的阐述(四)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是保障人民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的一项基本制度。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社会福利制度,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确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二、社会保障的主要功能(一)稳定功能(二)补偿、保障及防控风险的功能(三)调节经济及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一)稳定功能社会稳定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功能,社会保障充当着一个社会首选的稳定机制。社会保障通过国家立法,以社会保障税和其他形式的税收将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人转移支付给低收人者,力求实现收入均等化。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没有出现大的动荡,与建立了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直接相关。社会保障制度对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十分重要,市场经济没有社会保障制度就无法正常运行由于市场调节带有自发性、滞后性,经常会有企业破产和工人失业存在。在经济收缩或停滞时期,大批企业破产,大量工人失业,这些工人失去收入,生活来源断绝,必须给其生活保障,以避免他们流离失所,铤而走险,危及社会安定。现代市场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的混合体,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形成互补关系。众所周知,市场经济受价值规律操纵,价值规律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中的缺陷,如垄断、通货膨胀、失业、分配不公等引起的效率下降和社会动荡等后果,它本身是无法消化的,需要一只看得见的手,也即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手段表现为:(1)通过社会保障和其它各种转移支付手段,多方救助低收入者;(2)征收累进所得税和高额财产税等,减少贫富差距;(3)通过纳税优惠政策和财政支出的方式,间接影响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是社会的“减震器”和“安全网”一方面,市场经济是效率高的经济,利润最大化的原则对经济的发展产生了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是风险大的经济,风险造成的社会震荡又会成为经济发展的强大阻力和干扰因素。所以,社会需要有一种稳定的机制来缓解、排除这种阻力和干扰,以保证经济的正常运行。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稳定机制,是作为社会的“减震器”和“安全网”应运而生的。(二)补偿、保障及防控风险的功能社会保障制度为公民确立了一个最低生活标准,保护公民不致因遭受意外风险而陷入绝境。在我国,由于有较完善的城镇劳动保险和农村救济等保障形式,即使在经济动荡时期,仍保障了绝大多数成员的基本生存需要,保证了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稳定和社会团结。(三)调节经济及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功能社会保障对经济领域的调节功能体现在:调节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方面,它甚至被称为国家的福利投资。社会保障制度在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过程中,必然会对经济运行产生影响,主要是通过一定的保障方式和保障项目,自动缓和社会总需求,促进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趋向平衡,从而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这种作用被称为“经济蓄水池”。例如:社会保障基金的发放,可以促进消费,刺激低谷中的经济尽快复苏,从而增加社会总需求;反之,当经济高涨时,失业和贫困人口减少,保障支出减少,积累增加,进而形成对总需求盲目扩张的自动控制,使过于旺盛的消费得以抑制。社会保障除满足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外,还通过建立生育、抚育子女和教育等津贴的形式,对劳动力再生产给予资助,既可刺激劳动力的再生产,也可抑制劳动力的再生产,尽可能使劳动力再生产和劳动结构的调整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保障对市场经济有着明显的促进作用一方面,在经济周期的衰退和萧条阶段,社会保障制度化解了劳动者的各种风险,有利于尽快摆脱困难;另一方面,通过对有子女的家庭提供劳动力成长及教育上的资助,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为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由此可见,社会保障已经由起初的消极被动、事后的补救性机制,转变为一种积极主动、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促进机制。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与全体社会成员的安居乐业息息相关,使人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孤有所抚、残有所助、贫有所济、难有所帮、住有所居、业有所就、劳有所得、幼有所托、学有所教。它可以为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有机体得以持续、稳定、均衡、协调地发展。第二章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纵观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历程,大体上可分为四个阶段,即:第一阶段:从1883—1934年的形成时期,以德国制定的社会保险三项立法为标志;第二阶段:从1935—1947年的扩展时期,以美国1935年颁布的《社会保障法》为标志,意味着社会保障最终成为一种综合性制度;第三阶段:从1948—1979年的鼎盛时期,以1948年英国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为标志;第四阶段: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的改革时期,以不同模式的国家寻求更完善的保障而采取的改革措施为标志。§2·1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与发展一、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一)保障的起源及其演变形式原始社会的氏族保障奴隶社会的主从保障小生产条件下的家庭自我保障慈善救济保障互助保障国家救济保障社会保障(二)西方社会保险制度诞生的条件1.社会化大生产是社会保险产生的生产力条件,由此产生的保障需求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来满足;2.雇佣劳动制度是西方社会保险产生的生产关系条件,劳动力再生产的一部分费用要求采取社会化支付形式;3.社会改良思潮是社会保险产生和发展的思想条件,科学社会主义社会福利思想的推动力亦不容忽视;4.方兴未艾的工人运动是社会保险出台的催化剂,劳动者争取生存权利的长期斗争是社会保险制度产生的决定性的政治条件;5.互助保障和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组织基础和技术基础。二、社会保障制度在世界范围的展开(一)社会保障发展历程中的几个里程碑1.英国推出的《济贫法》,首开国家出面从事社会保障活动的先河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伊丽莎白《济贫法》(旧《济贫法》)。19世纪上半叶,又颁布实施了新的《济贫法》。该法认定,人人都有生存的权利,国家有保障公民生存的义务,救济不是消极行动,而是一种积极的福利举措。英国推出的《济贫法》,首开了国家出面从事社会保障活动的先河。2.以德国为代表的社会保险立法的出台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诞生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实行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19世纪80年代,当时执政的俾斯麦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令:1883年,颁布了《疾病社会保险法》;1884年,颁布了《工伤事故保险法》;1889年,颁布了《老年和残障社会保险法》。上述法令的颁布,宣告了世界上第一个较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的诞生,社会保险制度由此产生。3.美国
本文标题:社会福利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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