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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社会保险概述一、社会保险的含义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对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或暂时中断劳动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物质帮助或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二、社会保险的特征(一)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制度就是为了帮助雇佣劳动者摆脱因各种原因不能靠劳动维持自己的生存而可能陷入的困境而设计的一种制度。由劳动者和雇主向国家指定的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当特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由社会保险机构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救济费。社会保障是指政府和社会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对劳动者和社会成员因年老、伤残、疾病、失业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面临生活困难时,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提供物质帮助或社会服务,以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社会保障是一种制度体系,它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四个部分构成。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区别1、在保障对象上社会保险保障的对象仅是特定的社会成员,即已建立劳动关系或曾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社会保障保障的对象是包括劳动者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2、在权利人实现权利的条件上社会保险通过保险的机理使特定的社会成员获得物质帮助,即权利人行使权利是以其支付保险费为代价的。而社会保障从本质上讲并不以权利人付费为前提(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实施的福利保障事业,其目的是保障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具有社会物质帮助和非营利性的特点。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根据经济规律进行的一种金融活动,它以营利为目的。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实施的商业保险一般都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并且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险种3、适用的对象不同社会保险适用的对象为已经建立或曾将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保险事故为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在保险分类上属于人身保险的范畴商业保险的适用对象是全体公民,保险事故可以是人身风险,也可以是财产风险,因此商业保险包括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个方面。4、基金的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基金一般来源于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国家财政商业保险的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且商业保险的保险费全部由投保人单方承担三、社会保险的功能1、是国家保证劳动者生存权的需要《世界人权宣言》“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着、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社会保险正是在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就业机会时,提供相应的物质帮助,保障其生存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2、保持社会稳定的必要手段凯恩斯认为:由国家承担起私人和市场无法承担的老年救济、失业保障等社会责任,是一种有效的克服市场失灵和反危机的措施,也是有效的经济稳定器之一3、保证社会公平职能的基本措施市场经济强调的是自由公平竞争,追求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会产生大量的竞争失败者,并导致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是为了救助竞争失败者,矫正和缓和严重的不平等,体现社会公平失业保险一、失业和失业人员失业是与就业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符合法定年龄的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并有求职愿望的公民未能实现就业的状态。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但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包括就业转失业的人员和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我国《失业保险条例》所指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成为失业人员应具备如下主、客观两个方面的条件:1、客观条件(1)必须在劳动年龄内(2)具有劳动能力2、主观条件必须要有就业的愿望。即那些目前虽无工作,但没有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视为失业人员。(二)失业的成因造成失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具体到不同国家或一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其主导因素并不完全相同。国际上一般将失业原因分为如下几类:1、摩擦性失业2、季节性失业3、技术性失业4、结构性失业5、周期性失业失业是一种社会经济现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和生产资料两大生产要素按照市场的公平竞争规则进行优化配置。在竞争过程中,必然会有一部分劳动力因各种原因暂时不能实现就业。失业是市场经济体制不可避免的现象。社会和政府应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失业,把失业人员的数量控制在社会可以承受的范围内,但不可能完全消除失业现象。政府和社会有义务通过实施失业保险对暂时不能实现就业的劳动者给予帮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其提供再就业服务,把失业造成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二、失业保险达的概念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失业期间依法获得救济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保险制度。三、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各国主要采用的是征缴费用、建立基金的方式。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所需资金来源于四个部分:失业保险费,包括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政府补贴,这是政府负担的一部分;基金利息,这是基金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收益部分;其他资金,主要是指对不按期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征收的滞纳金等。失业保险费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四、劳动者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及待遇标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我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必须符合曾经建立过劳动关系并且缴费满法定期限的条件,如果从未就业过或即使就业过但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劳动者的失业是出于自愿,例如劳动者辞职等,那么该劳动者就无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我国,“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本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由求职要求的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六条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待遇1、失业保险金是由国家指定经营社会保险的机构依法支付给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费。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确定。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应领而未领的失业金。贾某于1999年2月应聘到一家外资公司工作。2005年3月,由于劳动合同期满,贾某被公司解聘后失业。期间,该外资公司及贾某个人一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贾某在失业的次日即到当地的就业服务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提出了求职的要求。同时,他又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贾某领了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后又找到新工作单位,工作1年半后又失业(期间贾某所在单位及本人都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请问:贾某第二次失业后最长能够领取几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如果贾某工作半年后失业,最长能领几个月?甲某于2002年被A市化工厂招聘为合同制职工,甲的妻子也于同年被该市纺织厂聘为合同制职工。夫妻两人所在单位及本人都一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2005年6月10日,甲某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解聘后失业,自己到劳务市场找了几次工作都没有成功。2005年8月15日,其妻子也由于劳动合同到期,被纺织厂解聘后失业。由于夫妻双方均失业在家,生活越来越拮据。到了当年9月15日,生活实在无法维持下去了,甲某夫妻双方才想起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了甲某提供夫妻双方的失业证明材料,均符合要求,但告知甲某:其妻子从2005年9月15日起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其本人已不能领取。甲某则认为:妻子应从8月15日起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己则应从6月10起领取。该如何向甲某解释?第二十一条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包括: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案例:老张在一家单位工作满5年以后失业了,在这5年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他本人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根据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他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他领取了6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再次就业,又工作了5年后失业,这5年中用人单位和他本人都按照规定履行了缴费义务,这时候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怎么算?养老保险制度一、养老保险的概念和特征是指劳动者在因年老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依法领取一定生活费用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1、养老保险是对因年老和因病残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的人员自动发生作用的保险。2、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3、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目的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养老保险的类型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模式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当劳动者满足法律规定的退休条件时,可以从国家指定的经营社会保险的机构获得经济供给,所供给的货币就称为“基本养老金”2、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3、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三、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内容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本文标题:社会保险和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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