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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2010年招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简章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又称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是实行现役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队,纳入武警序列,享受军人同等待遇,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接受四川省公安厅、公安部消防局的双重领导。总队下辖21个市、州消防支队,1个教导大队、1所医院,在各城市区(县、县级市)和重点镇、主要景区设基层消防大队和消防中队,是四川省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主力军。2010年,经公安部政治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面向社会招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74名,具体简章如下:一、招收岗位、专业和计划(附后)二、招收学历层次、性别接收对象为2010年毕业的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不接收博士研究生),根据部队实际和岗位情况,只接收男生。三、招收条件和范围(一)报名对象条件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符合军队接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政治条件。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3、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符合公布的接收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按时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被评为“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优先接收。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的规定。其中,男生身高165厘米、体重50公斤以上,同时不得过于肥胖(超过标准体重的25%);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3,不得有色弱、色盲。6、毕业生年龄(截止2010年8月31日),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7、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在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退出现役。(二)报名对象范围报名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0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国家“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为主,兼顾其他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列情况和院校的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必修课程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积7门(含)的毕业生;7、专升本、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预科生和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8、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9、其他上级有关规定不能接收的毕业生。四、入伍待遇按照国家和部队有关规定享受现役军人政治和经济待遇。五、分配去向经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的入警培训合格后,根据考生填报岗位和专业面向全省基层消防部队进行定向分配,首次分配到消防中队。六、招收方式和程序自愿申请到四川消防部队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知识能力测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心理素质检测、面试、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立定跳远、俯卧撑、仰卧起坐等)、身体检查、政治审查等考试考核。符合招收条件的,经上级部门审核同意后与接收对象签订录用协议书,并参加由公安部消防局统一组织实施的入警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对于接收毕业生,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期间,实行全程淘汰,凡弄虚作假、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予以淘汰。淘汰处理办法,执行《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相关规定。招收工作大致时间安排如下(若有变化以通知为准):2009年11月—报名、资格审查等;2009年12月—政治审查、初步面试、身体检查、心理素质检测、体能测试等;2010年2月—知识能力测试、二次面试等;2010年4月—签订接收协议等;2010年8月—报到并参加入警培训。七、报名时间及办法(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2009年11月26日下午6:00,以收到符合总队规定的自荐材料和报名表为准(因全国公安消防部队招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知识能力测试由公安部统一组织,实行全国统考,因此考生只能报考一个省,凡在多省报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二)报名办法方法一:将本人报名表(附后)和自荐材料:自荐材料应包括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复印件(招生就业处盖鲜章,且必须贴个人1寸照片)、能显示补考或重修成绩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院盖鲜章)、联系电话等,邮寄至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方法二:将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内容要求同上),装在信封内并密封好,写明收信单位、收信人,送至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门卫室;方法三:将报名表和自荐材料(内容要求同上)在总队工作组到校宣传时交工作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必须认真阅读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的岗位(岗位指接收计划中公布的成都、自贡等22个支队级单位中的1个单位名称)、专业(专业指所选支队级单位所公布接收专业范围内的1个专业名称)和是否服从调配等重要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和与该岗位相关的一个专业。经资格审查符合招收基本条件的考生,参加考核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招收工作实行双向选择,欢迎广大符合招收条件的毕业生踊跃报名参选。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在报考过程中,注意防范不法分子的诈骗行为,以免上当受骗。备注:1、毕业生向我总队提供的反映本人情况的自荐材料等任何资料一经提交后不再退还本人。2、个人联系方式不得随意变更,因私自变更、填写错误等造成无法联系的做自动弃权处理。附:招收岗位、专业和计划专业岗位及人数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侦查学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汉语言文学音乐表演化学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心理学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消防工程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通信工程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成都112111111111自贡511111攀枝花511111泸州3111德阳3111绵阳41111宜宾41111广元11遂宁41111内江41111乐山11南充11广安11达州41111巴中211雅安6111111眉山41111资阳211甘孜511111阿坝211凉山11教导大队11合计74156132225142613647121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邮编:610036联系部门: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政治部干部处联系人:孙夕林联系电话:028-87598084监督电话:028-87598097、87598093(总队纪委)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2010年接收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表年月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党团时间出生时间生源地婚姻状况院校所在地(省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院校名称专业名称学位名称所在院系院校性质本科批次入学方式普通高考生()、文体特长加分生()体育单招生()、专升本()入学时间培养方式统招()预科生()委培生()定向生()走读生()自费生()自学考试生()成人教育()毕业时间补考或重修科目必修门能否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选修门奖励情况是否服现役处分情况留级情况出国交流休学情况在校职务报考岗位和专业是否服从调配本人签字填写要求:1、此表请考生下载打印后用签字笔或钢笔手填。2、“报考岗位和专业”栏只能按照总队公布的岗位及接收专业填写,规定格式:如“成都法学”;“是否服从调配”栏填写“是”或“否”,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和一个专业,不得多填,以上两栏凡有涂改、格式错误、多填或填写岗位与专业不能对应的视为无效报名。4、以上信息必须全部填写、字迹工整、真实准确,如有字迹潦草、信息失实视为无效报名。
本文标题: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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