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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为建设高素质教育人才队伍,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和《陕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陕西省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省社会经济和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序言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在于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教育人才是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资源,是我省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我省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的保障。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人才工作,已经形成了规模居全国前列的教育人才队伍,基本满足了我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陕西正处于从人力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源强省、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的关键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但是,我省教育人才结构总体上还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人才总量需要进一步扩大,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学科领军人才、教学名师、优秀的学校领导者和管理者比较匮乏,人才竞争力不强,人才结构和分布不尽合理,教育经费投入依然不足,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消除。教育是强省之基,人才是强教之本。未来十年,是我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创新型经济,构建经济繁荣、人民富裕、生态美好、社会和谐新陕西的重要时期,陕西教育事业既担负着特殊而崇高的历史使命,又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必须增强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与使命感,把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有活力的教育人才队伍作为更好地实施科教兴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作为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建设教育强省的根本举措,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推动我省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一、总体要求与战略目标(一)总体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按照“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和“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更好地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提升教育人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主线,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教育人才为重点,以优化教育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遵循教育规律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加快教育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推进教育人才队伍整体开发,努力构建西部教育人才高地,为建设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坚持人才强教,在教育事业发展中优先开发教育人才资源、优先调整教育人才结构、优先保证教育人才投入、优先创新教育人才制度;坚持统筹兼顾,科学预测,超前谋划,育引并举,高端引领,实现人才队伍整体推进与高层次人才纵深推进协调发展,使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大局;坚持改革创新,更新人才管理理念,构建有利于教育人才发展的制度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我省教育人才的创造活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提高教育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二)战略目标到2020年,培养和造就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不断推动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专业化、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教育人才规模稳步扩大。到2020年,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人才总量从2009年的55.3万人增加到66.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总量从45.0万人增加到57.7万人。专栏: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发展主要目标(单位:万人)指标2009年2015年2020年学前教育人才总数3.99.813.5其中:专任教师数2.56.610.0小学教育人才总数18.917.416.1其中:专任教师数17.816.715.7中学教育人才总数19.820.322.4其中:初中专任教师数11.712.113.2高中专任教师数5.36.47.7职业教育中等职业学校人才总数3.12.21.8其中:专任教师数2.11.81.5双师型教师数0.30.90.9高等职业学校人才总数2.13.64.4其中:专任教师数1.32.83.5双师型教师数0.131.42.1普通高等教育※人才总数9.610.413.0其中:专任教师数5.67.59.6注:※含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人才素质大幅提升。教育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到2020年,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人才的学历达标率,特别是高学历人才的比例显著提高。——教育人才结构明显优化。使教育人才结构与我省各级各类教育的层次结构、布局结构、专业结构、课程结构相适应,教育人才配置逐步均衡,各级各类教育生师比例更加合理,教育人才效能不断提高。加强高校新兴专业和学科人才培养,强化农村中小学薄弱学科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育人才的性别、年龄、学历、职称、学缘等结构。——教育人才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到2020年,教育人才发展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教师法律法规比较完备,教育人才管理体制更加健全,符合教育人才特点、富有效率、充满活力、更加开放、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教育人事制度基本形成。二、主要任务(一)学前教育人才发展任务增加幼儿教师总量,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的教师资源,经过培训后从事学前教育,努力扩大农村幼儿专任教师队伍规模。到2015年和2020年,幼儿专任教师总量分别达到6.6万人和10万人。大幅度提高专任幼儿教师中本科及以上人员比例,着力提升农村幼儿教师的学历水平。从2011年开始,每年培训600名园长和5000名教师,2015年前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到2015年和2020年,专任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85%和9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达到15%和25%,切实提高幼儿教育师资队伍整体素质。(二)中小学教育人才发展任务1.中小学教育管理人才稳定中小学管理人才队伍,严格限制城市与县镇教育管理人才数量,适当增加农村中小学教育管理人才数量。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中小学教育管理人才分别达到2.5万人和1.9万人。强化教育管理人才素质,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加大中小学管理人才培训力度,新任中小学校长做到持证上岗,任职资格培训不少于300学时,在任中小学校长5年累计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240学时;完善班主任培训制度,积极推动各市、县班主任培训工作。调整不同地区间管理人员与专任教师比例的差距,使之保持合理比例。深化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规范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吸引教育管理人才和其他管理专业人才到中小学工作,特别是吸引优秀管理人才到农村从事教学管理工作。2.小学教育专任教师依据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学生向城市流动的趋势,动态调整城乡小学专任教师数量,严格控制专任教师总量。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小学专任教师总量分别控制在16.7万人和15.7万人以内;解决生师比在不同区域间的不平衡现象,使城市、县镇与农村的生师比均达到17.5:1的全国平均水平。努力提高小学教育人才特别是农村小学专任教师的整体素质。到2015年和2020年,小学专任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分别达到85%和95%,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分别达到25%和35%。3.中学教育专任教师增加边远地区初中教师数量,稳定普通高中教师规模,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到2015年和2020年,全省初中教育专任教师总量控制在12.1万人和13.2万人,普通高中教师数量分别为6.4万人和7.7万人。到2020年,使中学教育的城市、县镇与农村生师比均达到或优于全国平均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学专任教师的学历水平,特别是农村初中教师的学历水平。到2015年和2020年,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分别达到75%和90%,其中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2.5%和5%;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10%和15%。(三)职业教育人才发展任务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适应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形势,稳定中等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到2015年和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人数分别控制在1.8万人和1.5万人以内,高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人数分别达到2.8万人和3.5万人;职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普通专业教师比例分别达到50%和60%;努力遏制生师比上升趋势,到2020年,争取使生师比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提高职业教育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比例,争取到2015年和2020年,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20%和30%,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10%和15%;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50%和70%,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10%和20%。全省5年内完成1000名中职校长、5000名“双师型”骨干教师的培训任务。拓宽“双师型”教师来源渠道,积极引导和鼓励校内教师参加技能鉴定,获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成为“双师型”人才;吸引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人才到职校兼职。到2020年,使专兼职教师比例达到3:1;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国家级培训或赴国外进修。(四)普通高等教育人才发展任务动态管理教师岗位编制,拓宽用人渠道,适当增加高校专任教师数量,控制生师比上升趋势。到2015年和2020年,高校专任教师总量分别达到7.5万人和9.6万人,生师比分别控制在16.6:1和16:1左右。推进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格按照200:1的生师比例配备一线专职辅导员,建立健全有利于辅导员发展的岗位管理、职务(职称)聘任、考核评价和薪酬分配办法。提升高等教育人才素质。到2015年和2020年,985、211高等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达到90%和95%,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40%和60%;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教师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80%和90%,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分别达到25%和40%。大力培养青年学术英才,通过实施一系列培养培训计划,构筑青年人才国际交流和竞争平台,提高教师队伍国际化水平,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培养、人才发展以及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和环境。(五)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发展任务理顺民办高等教育人才管理体制,增加全省民办高等教育人才数量。到2020年,民办高等教育生师比接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生师比。稳定人才队伍,降低教师的流动性,逐步调整管理人才与专任教师的比例,着力解决专职教师与外聘教师比例偏低的问题;优化教师年龄结构。建立民办高等教育在职教师的学历提升与培训制度,提高从事民办学历教育人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比例,使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人才学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全面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积极为民办高校招贤纳才创造条件,保持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六)特殊教育人才发展任务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专任教师规模,优化生师比例。到2020年,平均生师比达到3:1的水平,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学生,争取使生师比达到更高水平。加强特教师资队伍职业培训,使特教学校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盲文、弱智教育等相关的资格认定证书,扩大复合型特教师资规模。三、体制机制创新(一)完善教育人才工作管理制度落实教师归口管理。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辖区内的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调配交流、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职责。中小学教师采取“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聘用和调配。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编制、职称(职务)评聘、待遇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吸引技能型人才到职业学校从教的激励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双师”资格或高学历的教师申报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职务。将职业高中(职教中心)教师的职务评审纳入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序列。保障高等学校按照国家法
本文标题:《陕西省教育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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