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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处理程序综合应急应变处理解决方案1.发现紧急事故应马上报告给有关专业值班室及有关人员。2.总经、主管经理、专业工程师、专业人员必须马上到达现场,迅速准确地判断事故原因。3.总经、主管经理或专业工程师应沉着、冷静、果断地做出事故处理方案并通知事故有关部门给予协作。4.在总经、主管经理或专业工程师一人的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5.专业人员在统一指挥下应迅速、果敢、准确地处理事故,并尽量减小事故的扩大面。6.事故得到控制后,组织各专业人员检查事故所引起的连锁反应。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专业人员处理。7.确认事故及连锁反映全部得到处理后,应马上恢复正常运行。8.事故引起的遗留问题安排各专业尽快妥善处理。9.对事故进行全面、仔细地调查,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并制定出杜绝事后再发生同类事故的方案。10.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以报告的形式整理出来,上交上级主管部门及本部门存档、备案。11.对事故全过程提出奖、惩及建议性方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如属重大责任事故,每年的这一天将作为部门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日。高层建筑的灭火预案制定考虑周全的高层建筑灭火作战预案是战时成功的保证,在制定高层建筑灭火预案的时候,必须对该建筑的有关资料和灭火战术特点进行全面细致的统计,广泛的收集必要的资料。主要查明:1.加强难住物的地理位置、平面布局及毗邻的情况。2.建筑的结构、耐火等级和装修的情况。3.消防电梯、工作电梯、走廊通道和各种竖井的具体位置。4.楼内平时容纳的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避难场所的位置及功能。5.重点部位、重点设备、设施的位置、数量及危险程度。6.市政供水管道、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消防水源的位置和供水能力。7.室内消火栓的位置、数量及流量。8.自动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中心的位置及功能。9.室内固定灭火设施的功能。10.室内排烟、通讯设施的设置和效能。然后根据该建筑的特点和使用的特点研究疏散和灭火等的计划,要在预案的总平面图上标明:1.消防车通道。2.大楼的外形和入口。3.室外固定式消防梯。4.可停放云梯车和曲臂登高车的地点及其工作高度。5.邻近或毗邻的建筑物的高度及与该楼的间距。6.人员疏散和转移的全部路线。7.市政供水管道和室外消火栓的口径、压力。8.消防水池及容量。9.消防水泵接合器的位置,及其区域划分等。要在楼层的平面图上标明:1.疏散通道,由房间到走道、休息室、前厅的出口,由房间经过走道、休息室到楼梯间或楼外的行动路线。2.室内消火栓、灭火器、自动灭火设备的位置。3.消防电梯、消防控制室、消防泵站和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阀门。4.自动灭火装备和防烟通风系统的控制室。5.配电室和广播室。6.假设的起火部位。7.火势主要的蔓延方向。8.主要的进攻路线等要在预案的文字部分说明:1.概况:主要说明该楼的使用性质,楼层数,高度,建筑面积,主要承重结构,耐火极限,内装修和保温层是否使用可燃材料或进行了阻燃处理,消防通讯状况,楼内是否有消防广播,各个楼层的容纳量和总容纳量,值班人员的状况等。2.调集作战力量:接到火警后的调度中心,要根据情况及时派出作战力量,要初步确定调动力量的任务。3.起火部位的假设:一般高层建筑可假设两个部位,及考虑首层和标准层,特殊的、人员集中的高层建筑,如宾馆、饭店等要考虑首层、标准层和顶层三个部位。4.假设的考虑a.某层中间部位起火,火势向四周蔓延。b.某层水平方向多数房间起火,火势上下蔓延。c.建筑物的一侧起火,火势上下和水平都在蔓延。假设考虑的越周全越好。5.预案对战术措施的考虑:要以内攻为主,外攻为辅,以利用固定的内部设施为主,移动的灭火设备为辅,要合理的部署参战的兵力,针对假设的起火部位和火场情况,可灵活的采取“四面保卫、正面堵截、侧面进攻”等战术。6.对于人员疏散,要说明最佳的疏散路线和可以采取的疏散救人的方法等,要说明是否可以用云梯车,是否可以用电梯,是否有室外固定的消防梯,以及怎么样利用云梯车和曲臂登高车方法等。灭火战斗编成要合理: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投入的兵力多,担负的任务艰巨,为了保证灭火战斗的协调一致,有条不紊,制定计划的时候必须对战斗力量进行合理的战斗编成,合理的划分参战部队的战斗段和作业区,使参战的官兵明确各自的任务和指责、职责,达到救人、供水、灭火、战勤和警卫有机的结合。灭火作战预案的演练:在制定完成预案后,要组织官兵进行实地演练,检验计划的可行性,这是确保计划是否合理的关键,并且要通过演练,对不符合实战的方面加以修订,同时,演练也是锻炼参战部队协同能力的主要环节。总之,高层建筑的灭火作战,要从充分的熟悉该建筑的基本特点着手,制定合理的灭火作战预案,要确立一个有绝对权威的火场指挥部,要明确参战部队的职责和任务,要注意协调作战力量的部署,要进行多次的演练加以锻炼官兵的能力,把减少伤亡作为最高的目标。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随着现代化、智能化建筑的发展,建筑物层次的增多,火灾的危害性越来越大。由于高层建筑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如果仅靠消防人员人工灾火,由于受各种条件限制,消除人员很难迅速靠近火区灭火。因此,在现代高层内部均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的好坏又直接影响整个消防系统及灭火过程的成败,正由于消防控制联动控制系统在整个灭火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它越来越被广大电气设计工作者所关注。现谈一下自己对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的一些粗浅的见解。一、消水防泵(一)消火栓用消防水泵1、用消火栓按钮直接起动消防水泵。《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定》GB50045-95(以下简称《高规》)第7.4.6.7条规定:“临时高压供水系统的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由此看来,设置在消火栓箱内的消火栓按钮应具有直接起动消防水泵的动能。在工程设计中应注意消防栓按钮不能直接接在消防水泵~220V或~380V的起动回路中,因为,《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以下简称《民规》)第24.6.2.1条规定:“消火栓按钮控制回路应采用50V以下的安全电压。另外,需注意消火栓按钮应具备两对触点,一对用于动作后向消防控制室发送消火栓工作信号,另一对用于直接起动消防水泵。2、在消防控制室用手动按钮起动消防水泵。《水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J116-88(以下简称《火规》)及《民规》都规定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控制消防水泵的起、停”功能,即在消防控制室装设消防水泵的手动起、停按钮?(见《民规》条文解释)。当带有地址编码的消火栓按钮破碎后,消防控制室可显示出消火栓按钮的报警部位,值班人员确认后,利用手动控制按钮起动消防水泵。3、采用带有地址编码的消火栓按钮,当其破碎后,可通过编程令设在消防水泵控制箱处的控制模块动作,联动消防水泵起动。由此可见,前两种起泵方式都是国标要求的。第三种起泵方式可根据工程重要程度,酌情考虑是否采用。(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民规第24.6.22条规定“自动喷水来火系统中设置的水流指示器,不应作自动起动消防水泵的控制装置,报警阀压力开关、水位控制开关和气压罐起动。”另外,根据规范要求,应有消防控制室装设消防水泵的应急起、停按钮。二、电动防火卷帘《火规》第4.2.6条规定“火灾确认后,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卷帘。”在系统设计上,“用组探测器或两种不同类别的火灾探测器同时报擎后的与门信号作为火灾的确认”(见条文解释)。由此可见,按《火规》要求若两个或以上感烟探测同时报警后,卷帘即可降底,这样不得于火灾初期人员的疏散,显然卷帘关闭得过早。若两种不类别的探测器,如:一个烟一个温同时报警后,再让卷帘降低,那么,在火灾初期,将有大量烟雾通过卷帘,显然卷帘关闭得又过晚。笔者记伙,应根据防火卷帘设置的场所及用途的不同合理选择其控制方式:(一)对设置在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火灾发生后,人员需通过疏散通道进行疏散,由于在火灾紧急情况下,人们往往会惊慌失措,若由于卷帘关闭使疏散路线被堵,会增加人们的惊慌程度,导致意想不到的作伤亡,极不利于安全疏散。所以,应尽量避免在疏散通道上设置卷帘。如遇此类情况,可对建筑专业提出建议,使疏菜通道上防火卷帘改由防火门代替。如必须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防火卷帘,则应满足《高规》第5.4.5条规定:“设在疏散通道上防火卷帘应在卷帘两则设置启闭装置,并具应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在联动设计上可按《民规》第24.6.3条要求采取两次控制下落方式,即在卷帘两则设专用的感烟及感温两种探测器,第一次由感烟探测器控制下落距地1.5米处停止,用以防止烟雾扩散至另一防火分区,第二次由感温探测器控制下落到底,以防止火灾蔓延。(二)对设置在防火分区处用于做防火分割的防火卷帘由于设置在此处的防火卷不影响火灾应急状态下的疏散,所以完全可采取一步降底的控制方式。以自动扶梯四周的防火卷帘为例,可在每个卷帘外侧设一个或两个专用的感烟探测器,在编程时,设计成任意两个专用感烟探测器形成与门报警,联动四周防火郑帘一步降底。另外,由于防火卷帘的重要性,只设置程序联动控制尚不能满足其动作可靠性的要求,根据《民规》第24.6.3.1条规定,宜在消防控制室对防火卷帘进行集中管理,并宜设有手动紧急下降防火卷帘的控制按钮。三、防烟、排烟设施《火规》第4.2.5条规定“火灾报警后,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江挡则其反馈信号。”《民规》第24.6.4.4条规定“设于空凋通风管道上的防排烟阀,宜采用定温保护信号装置直接动作阀门关闭;只有必须要求在消防控制室远方控制时,才采取远方控制,关闭要反馈消防控制室,并停止有关部位风机。”看来《火规》与《民规》对在火灾报警后,防火阀的关闭方式及风机的停止方式要求不一致,笔者认为,火灾报警后,应联动相关区域的空调风机和送排风机停止,而防火阀则采取定温保护装置直接动作阀门关闭即可。(二)排烟阀及排烟风机要求,火灾报警后,应联动相关区域的排烟阀打开,并联动相关的排烟风机及正压送风机起动。在消防控制室应设防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机)的手动应急起、停按钮。四、非消防电源断电《火规》第4.2.6条规定:“灾确认后,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民规》第24.6.5.1条规定:“火灾确认后,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或配电所(室)手动切除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可见,规范对非消防电源的切断作了严格的规定,都规定火灾确认后,才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这说明非消防电源的切断是个很严肃的问题,不能一有火警就立刻自动自动切断。笔者认为应区分非消防电源的性质,进而采取相应的切断方式。(一)非消防照明用电电源火灾报警后(发生后),若马上切断照明用电,极易造成人们的心理恐慌,引起混乱,不利于人员疏散,再者在火灾初期,组织人员灭来,亦需要有足够的照度,所以对照明电源的切断应十分慎重,应在火灾确认后,根据火情,由消防控制室手动切除火灾相关区域的照明电源。(二)空调、送排风、电热及其它非消防用电电源建议此类设备在火灾报警后,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采取自动断电措施。对十分重要的建筑可按相关区域自动切除这类负荷的非消防电源,对一般建筑,可从配电室自动按回路切除。所以对此类非消防用电设备可采取自动断电,主要因为:1、此类设备的断电,可能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但不致引起惊慌和混乱。2、在对建筑物进行负荷计算时,消防用电设备,如: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的容量一般不考虑在内。由于现代建筑物大多需二次装修,有些装修照明用电量大大超过原有设计照明用电量。另外,有些业主为防低投资,要求设计人员将变压器容量定得过小,随着日后用电设备的增加,致使建筑物内的类压器接近满负荷运动。火灾发生后,若不能尽快切除部分非消防用电设备,随着消防用电设备的不断投入运行,很可能致使已处于超负荷运行的变压器低压出线开关跳闸。五、电梯电梯在火灾应急情况下的控制,《火规》和4.2.6条及《民规》第24.6.5.2条都规定:“火灾发生后,消防控制室应能发出控制信号,强制所有电梯停于首层。二者不同之外是:《火规》要求接受电梯的反馈信号,而《民规》则要求全部电梯停于首层后,切除非消防电梯的电源。关于非消防电梯停于首层后其电梯的切除,
本文标题:消防应急处理程序综合doc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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