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人事档案/员工关系 > 从业人员晋升管理细则
制度名从业人员晋升管理细则电子文件编码GLZD073页码2-1第一条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或在编制上出现空缺职位时,由各部门主管人员提拔具有该项资格的人员,经人事科评核该员工的考绩、职务执行能力、出勤率、贡献程度等评估要项之后,依晋升资格评核规定办理。第二条从业人员晋升资格的评核权限,应按附表1“评核资格权限表”的规定,由各部门具备评核资格的人员加以评定。第三条凡具晋升主管职位的资格者,依附表2“主管职位资格表”的规定加以评定。第四条主管职位代理与兼任1.主管职位空缺时,若暂未选出适任资格人员,可暂由低一职等适任资格人员代理,待代理人员的资格通过人事科评核后,始具有正式主管资格。2.主管职位出现空缺且无适任资格人员可代理其职务时,可由同职等或高一职等、高一职位的人员兼任。3.代理或兼任期间的职位津贴依代理职位的八折计算,其余津贴事项则比照代理职位办理。第五条晋升办法1.晋升办法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次,并由人事科统一评核。2.近两年内曾留职停薪(含产假)达两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在晋升评核范围之内。3.当年度公司在编制上已无空缺职位时,人事科可根据实际需要呈请总经理批核后,全部或局部停办当年度的晋升。第六条员工晋升后的工资调整须视其晋升的职位有所区别,从晋升的当月起调整其工资,除应调整基本工资外,还要从下一个工资支给日起,就其调整职位后的工作日数,给付调整后的职位津贴。签发人责任人签名制度名从业人员晋升管理细则电子文件编码GLZD073页码2-2附表1:公司评核资格权限表评核对象评核权限科长主任组长作业员检验员特殊职(1~2事务职等)组长评主任审评科长评决审副厂长评审决厂长评审决副总经审决总经理决附表2:公司主管职位资格表职位适用资格厂长1.十职等管理师、工程师。2.2.具有大型厂级企业的企划、组织、经营、领导能力者。〖BH〗副厂长1.九~十职等管理师、工程师。2.具有厂级企划、组织、经营、审核能力者。经理1.九~十级职等专业管理师、工程师。2.具部门单位的企划、组织、审核能力者。科长1.五~六职等专业管理师、工程师或四职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2.具有科级单位的企划、组织、领导能力者主任1.四五等副管理师、副工程师或三职等技术员。2.具有领导生产单位的能力者。组长1.三职等助理管理员、技术员或二职等助理管理员、助理技术员。2.具有组级单位领导能力者。签发人责任人签名
本文标题:从业人员晋升管理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2160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