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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的“格雷欣法则”无论何类企业,均可能被高素质员工流失所困扰。一些国企在此方面情形尤为引人注目,一方面,低素质员工对其强烈依恋;另一方面,高素质员工纷纷另谋高就,企业外高素质人力资源对其吸纳祈求消极以对。本文企望对上述现象中的一个部分作出经济学阐释,并在此基础上给出相应对策。薪酬管理“格雷欣法则”400多年前,英国经济学家格雷欣发现了一有趣现象,两种实际价值不同而名义价值相同的货币同时流通时,实际价值较高的货币,即良币,必然退出流通——它们被收藏、熔化或被输出国外;实际价值较低的货币,即劣币,则充斥市场。人们称之为“格雷欣法则”。所有企业在薪酬或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均可能发生与格雷欣所见类似情形,实际生活中的例子亦屡见不鲜:由于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没有充分体现优质优价原则,高素质员工的绝对量尤其是相对量下降——这一方面表现为对自己薪酬心怀不满的高素质员工另谋高就;另一方面亦表现为企业外高素质人力资源对企业吸纳祈求消极回应。这一般会导致企业低素质员工绝对量尤其是相对量上升——考虑到一定量高素质员工留下的工作岗位需有更多低素质员工填补时尤其如是。这还只是薪酬管理格雷欣法则启动伊始情形。由于企业效益下滑有时是员工素质下降的必然结果,这可能使企业在薪酬开支方面捉襟见肘,从而导致员工普遍性薪酬水平下降。它可能启动员工薪酬水平下降与企业效益下滑的恶性循环。现今部分国企就面临如是尴尬处境。我们当然不能将所有高素质员工流失均归结为格雷欣法则惹的祸。有时,高素质员工流失是由于用非所学;有时,则由于个人的文化取向与企业主流文化存在难以弥合的差异;等等。但确有相当部分高素质员工流失,是由于薪酬或人力资源管理格雷欣法则的作用。“格雷欣法则”遏制对策人们一般都认识到,人力资源素质是决定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由此并结合本文稍前分析可逻辑地得出以下结论:如果容忍薪酬或人力资源管理格雷欣法则继续起作用,那么,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尤其是在入世后国内亦国际化的市场竞争中,中国企业将会极为被动。首先须有新的薪酬观。对所有企业来说,均须将员工薪酬的提升,看作是员工素质提高、企业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这是因为,处理得当,薪酬提升可以启动员工素质提升与企业效益提高的良性循环。第二,判定员工薪酬水平高抑或是低有市场观念。将市场薪酬水平作为员工薪酬水平判定的参照系。第三,将薪酬调查作为企业薪酬管理的不可忽缺环节。尤其注重对企业核心员工的薪酬调查。不仅了解竞争性企业核心员工的薪酬水平,其他行业核心员工的薪酬水平亦应有较为广泛的了解。第四,以核心员工薪酬水平提高先行,为提高企业核心员工素质具有战略意义的人力资源管理策略。第五,为核心员工建立薪酬水平无上限的薪酬特区。这在国企,对于强有力冲击旧的人事与薪酬制度惯性,可能最为有效。
本文标题:薪酬管理的“格雷欣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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