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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建议一、改进理由2008年教育部重新颁布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本方案比2004年的方案有一定进步与提高,但还需完善与改进,本方案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没有彻底扭转高校评估中的做假现象,评估所带来的劳民伤财问题仍然突出。评估要尽可能减少学校做假现象,尽可能不增加学校评估本身的支出(教学投入除外)。但实际情况是学校为了评估本身花了不少钱,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为评估突击准备评估材料,为评估做假材料现象还很常见。评估所带的弊端与副作用还是太大,因此有必须再次修正评估方案,尽最大努力减少评估的负面作用,充分发挥评估的正面积极作用。这是考察多家高职院校评估情况所作出的结论,举例略。2、新修订的评估指标体系量化指标少,客观性不强,主观性太大,不同评估组对同一学校进行评估,有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可比性不强。由于指标的客观性不强,学校不好把握,有时就是瞎指挥,乱建设,很容易产生靠拉关系解决问题的想法,评估为腐败创造了机会。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的22项关键评估要素中已量化的指标只有2个。一项个是顶岗实习时间,另一个是双证书比例。其实很多指标都可以量化,但却没有量化。因考虑到各省职业教育的差异性,由各省进行量化也可,但实际上各省都很少量化。因此教育部应规定最低指标,各省可在此基础上调整。3、指标计算随意性大,大有学问可做。指标如何界定没有非常准确的规范与标准,学校操作随意性很强,造成部分高校所报指标水分很大,并不真实。评估专家核查也缺少必要标准与规范,可操作性不强,自然不能否定学校所报数据,直接影响评估指标的现实意义,从而影响评估结论的正确性与科学性。例如,生均设备指标就大有学问可做,旧设备如何计价没有明确规范,具体操作起来学校2是尽可能往高处报,以采购价统计,不计折旧,但新旧设备价值有天然之别,教学效果也大不一样,这样统计出来的数据就没有参考性可比性。再又如顶岗实习时间指标,有些学校把学生放在企业后根本就没有实习指导,其实就是工作,而不是顶岗实习,但学校也当作顶岗实习计算顶实习时间。还有校内实训时间也大有学问。比如,一台印刷机安排20个学生实训与安排5个学生实训就大不相同,如果实训总课时为100学时,安排20个学生,每学生实训时间为100/20=5学时,而安排5个学生,每学生实训时间为100/5=20学时,那么每个学生的真正实训时间就相差4倍,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当然也大不一样。生均实训时间是技能成长的关键要素。顶岗实习评估指标只是一概而论,不同学校上报数据可能相同但实际教学效果可能是天然之别。4、评估指标太多,交叉重复性评价。评估指标体系中共有22项关键要素,44项重点考察内容,实际考察内容更多,学校为此准备材料成千上万件。为了评估,材料准备是全面系统而丰富,这是浪费资源,没有必要,完全可以抽样评估,抽取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指标就行了,不必面面具到了。例如:主讲教师指标与教师队伍指标就存在交叉重复,课程建设指标与实践教学指标也存在交叉现象,特色专业更是与其它指标交叉,教学管理也与其它指标有交叉重复评估问题。5、评估只是对学校整体进行评价,对具体每个专业缺少评估,造成专业发展不均衡,部分专业办学质量很差却得不到体现。例如:有些学校评估达标甚至很优秀,但部分专业办的却不好。而有些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不是很高,但某个专业却办的很好,在全国名列前矛,影响很大,这在评估中得不到体现。从而会对考生产生误导,也不利于这些专业的发展。6、评估结论过度利益化。招生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的财源渠道,办学水平如果与招生挂钩,学校必将努力想办法做评估,甚至造假。故办学水平评估不应过度利益化,不要与学校的前途命运挂钩。但办学条件核查就不同,必须与学校前途命运挂钩,故办学条件就不能搞评估,只能搞行政核查,相当于行政审批。为了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短期内办学条件不达标可以允许,但当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起来后就不能再搞什么过渡期了,新办高职院校必须达标才能办学招生,否则不能颁发办学许可证。7、重评估轻核查,学校准备材料太多。评估要求准备很多材料,所有材料3都要学校准备,不准备就通不过,通不过就不能招生,这是导致学校为评估而忙碌的主要原因。学校为评估而评估,为评估而浪费生命、时间与金钱。有的学校为对付评估收集的教学材料与教学文件可以堆满一屋子,但这些材料真能证明教学质量高吗?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其实很多材料是没什么价值的,也反映不了教学水平的高低,堆积了许多无用的材料。8、通过评估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思路有待考究。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评估来间接控制学校的管理思路与党的“政事分离、管办分离、扩大高校自治权”原则并不相称,如何管理高校有待进一步讨索,通过行政机关主持的评估来控制教学质量并不符合质量管理的基本原理。9、评估过程形式化,现场考察变成了领导视察,现场评估成了学校热情接待。通过几天考察就能对学校的教学质量作出准确评价是不可能的。二、改进意见根据以上理由提出以下改进意见。1、制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条件核查办法》,重新修订办学条件指标,规定指标界定计算准则,教育行政部门要依职权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办学条件核查,核查未通过的学校停止招生,直至核查通过后才能招生。设定办学过渡期,已办院校招生3届后必须符合办学条件,否则不准再招生。新办高职院校必须核查合格才能颁发办学许可证。通过核查的院校每年招生指标根据办学条件指标核算后申报。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指标核算确定各校招生指标。每年核查一次。2、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只对办学条件合格学校进行,没有通过办学条件核查的学校不能申请评估工作,评估结论只分优秀与良好等级,不设合格等级,通过办学条件核查即认为合格,无需再评估,评估不达标不认定等级。评估结论不影响学生招生指标与政府拨款,只作为办学综合水平参考,可以在政府网上发布,并向学校授牌,有效期两年,两年后收回铭牌。评估由学校申请才能进行,学校不申请教育行政部门不搞强制评估。评估被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学校也才可以向教育部申请确认为国家重点高职院校。评估被认定为良好等级的学校也可以同时认定为省重点高职院校。43、开展专业核查与专业评估工作,专业核查指标参照院校综合办学条件指标确定,已办专业招生3届后其专业办学条件核查未通过的不准该专业招生,新办专业未通过专业核查不准招生,直至核查通过为止。同样,专业评估指标也参照院校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评估认定为优秀或良好的专业及对应院校可以在政府网上发布,只用于考生参考,不作为确定专业招生指标的依据。4、优良评估指标体系要相同,但指标数值可以不同,优秀等级的评估指标值要高于良好等级的评估指标值。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指标中可以包含办学条件指标,但指标值也应有差异。5、精简评估指标,要少而精,精而准,易造假的指标不采用,选择有代表性指标的进行评估与核查,指标不用面面具到,同时也可减轻评估工作负担。6、采用可量化的客观性评估指标,不能量化指标的不采用,规范指标界定工作,制定指标计算界定办法。7、简化评估材料,不要求学校提交自评报告,不要求学校专为评估准备材料,一切材料与证据由评估组主动收集,评估组不要求提供的材料,学校不应提供。学校不参与评估与核查,不用主动为评估准备材料。学校提供的材料仅限于自有的证明材料。改革评估由学校自己证明自己的作法,实行主要由评估组主动评估的办法,而不是被动审查学校提供的材料。评估组要多向学校教师、学生、用人单位及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取证。提高评估的主动性与客观性。核查更要主动进行,不能被动式审查材料。8、改变核查与评估的方法,办学条件核查是行政职责,由教育行政部门专职专业人员进行,人员一般不变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是专业化评价,由对应专业的专家进行。办学条件核查与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分开独立进行。逐步建立以核查为重点,以评估为辅助的高职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最终把教学质量评价交由社会进行,撤消教育行政部门主持的人才培养水平评估工作。办学条件核查不受时间限制,必要时可请专业人员协助,不能交由专家组独立进行。9、增加做假处罚措施,增加核查异议司法救济措施。评估与核查时发现学校做假(提供虚假材料与证明文件)即否定该项指标,直接判该项为不合格。学校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对评估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仲裁。510、评估与核查的材料及数据以评估当年为收集期间,以现有在册学生为收集对象,已毕业的学生数据与材料一般不统计。不对未来评估,也不对过去进行评估,只对评估当年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只对核查当年的办学条件进行核查。三、指标与说明根据以上改进意见,指标修订如下。(一)、办学条件指标1、师生比:(保留)后勤、专职行政及教辅人员不计为教师人数。学生指校内在册学生数,不包括校外实习生。也可改用“教师年平均课时数”指标取代,教师平均课时数=学年总课时/任课教师总数。本学年未任课教师不计入,兼职教师不计入,本指标小于450为合格。本指标属重要指标,对教学质量起关键作用。2、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保留)3、生均教学科研设备值:(保留)4、生均图书:(保留)重要指标,包括“生均图书价值”和“生均图书册数”两项指标。5、双师教师比例:(新增)=双师教师数/教师总数。双师教师指具有在企业一线工作两年以上的并具有教师资格证及相应职业资格证的教师。实习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一线工作与工作时间主要通过人事档案认定或用工程师系列证书证明,也可通过企业单位工作证明并加社保证明、工资证明或个税证明之一来认定。本指标属师资评价综合指标,对职业技能教学质量与职业能力培养起重要作用。本指标属重要招标。研究生比例:(删除)本指标一般都能满足,也意义不大,没必要考察。可用“双师教师比例”取代。“双师教师比例”比“研究生比例”更为重要。6、生均占地面积:(保留)7、年生均投入:(新增)=年度常规支出/在册学生总数。列出常规支出范围,包括助学金、学生活动支出、教师工资、教学费用、办公费用等,但固定资产投入不计入。在册学生包括校外顶岗实习生与校内学生。8、平均工资比:(新增)=校年平均工资/当地年平均工资。统一工资计算口径,工资包括各项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收入,但要扣除个税。当地平均工资以学6校所在地级市统计局公布的平均工资为准。教师工资水平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与稳定性,直接影响教学质量与办学水平。9、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保留)10、生均实训实验实习室面积:(保留)重要指标。以上10项指标全部合格才能通过核查。(二)、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指标1、部分办学条件指标。优秀等级与良好等级其指标值一定要有差别。可选“师生比、生均图书、双师教师比例、生均教学科研设备值、年生均投入”这5项指标用于评估。2、生均实习实训时间:(新增)包括“顶岗实习时间”和“校内实训时间”,指学生独立实习时间,对于多人共一个岗位或多人共一台机器的实习要折算每生实训时间,实训课程开课时数并不一定等于每生实训时间。顶岗实习是指专业对口的有独立岗位有教师指导的实习,不符合以上标准的都不计为顶岗实习。本指标对学生技能的形成起决定性作用,属职业技能核心指标。属教学过程指标。3、双证书比例:(保留)=高级工证数/毕业生数。属一般指标,有一定现实意义。也可采用职业资格证通过率表示。职业资格证一定要与专业相对应,并属高级工及以上等级,否则不计入。本指标只对本年度进行统计。4、就业率:(保留)=就业学生数/毕业生数。属一般指标。反映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的结合度,也在一定程序上体现教学效果。就业学生数以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认定。本指标只对本年度进行统计。5、用人单位满意度:(新增)由评估组向学生所在就业单位或实习单位发出调查书。调查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度。属教学效果的综合评价指标。6、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新增)属教学质量管理评价指标。7、计算机一级证通过率:(新增)属教学效果指标,反映学生基础技能素质。本指标只对当年毕业生进行统计。8、英语二级证(PETS2)通过率:(新增)属教学效果指标,反映学生基本素质。本指标只对当年毕业生进行统计。9
本文标题:关于改进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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