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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花园别墅有限公司关于正式员工实施内部退养的暂行办法一、公司经营结构发生重大调整后,因个人年龄的原因,再就业困难者,公司实行内部退养的政策保护。二、实行内部退养的员工必需具备的前提条件:1、必须具有城镇户口,与公司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个人档案保存在公司的人员。2、必须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含五年),社会工龄三十年以上(含三十年),公司司龄十年以上(含十年)。3、经本人提出申请,公司人事部门审核,公司领导研究特批。三、公司将根据申请内退员工个人具体的条件,发放内退期间的生活费用。发放生活费用的总原则:参照北京市最低生活费用标准;考虑申请内退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在具体岗位所担任的职务;考虑申请内退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具体年限。四、具体计算办法。社会工龄计算办法:申请内退的年度-参加工作的年度+1;公司司龄计算办法:申请内退的年度-来公司工作的年度+1;距法定退休年限计算办法:(申请内退的年度-个人出生的年度)-(法定退休的年度-个人出生的年度)(必要时将考虑出生日期)五、参照北京市调整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公司为内退人员作好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的缴纳工作。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互助险),失业保险。六、内退人员在办理内退手续的下个月起,公司停止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七、内退人员执行企业规定的医疗改革办法。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按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解决好内退期间看病问题。八、内退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好内退协议。内退协议正式签定之日起,原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九、公司将根据企业的效益情况,确定内退人员应享受的有关福利待遇。十、本办法自公司领导签发之日起试行,如有与国家法律和国家有关人事政策相抵触的,将做进一步调整。二○○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本文标题:关于正式员工实施内部退养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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