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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1、劳动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侧重保护劳动者。2、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相结合,以强制性规范为主。3、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统一。劳动法产生的原因1)劳动法的产生,是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2)劳动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3)劳动法的产生,是在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国家为协调劳雇双方利益关系,稳定社会经济秩序,而颁布某些改善劳工条件的法律。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该组织宗旨是促进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水平;促进劳资双方合作;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保护工人生活与健康”;主张通过劳工立法来改善劳工状况,进而“获得世界持久和平建立社会正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我国《劳动法》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4.适用于事业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1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2劳动者有享受职业培训的权利和义务3劳动者享有按劳分配和社会保险的权利4劳动者有休息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有组织工会和民主参与的权利6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7提请处理劳动争议的权利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6、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8、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的基本劳动义务劳动者的基本义务:劳动义务、提高职业技能义务、执行安全卫生堆积和劳动纪律义务、遵守职业道德的义务、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如依法发行劳动合同义务;保密义务;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劳动报酬及社会保险第五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第七条、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第八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第九条、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条、其他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集体协商代表的义务真实反映所代表一方的意愿,维护所代表方合法权益的义务;尊重对方提出的协商要求的义务;根据对方的要求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义务;保守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对协商代表的个人意见保密的义务;及时与所代表一方沟通情况,与所代表一方就工资集体协商有关问题进行协商的义务;接受所代表一方人员就有关工资集体协商事项进行质询的义务;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义务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概念:集体合同的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Collectivecontract)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事业组织(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业或事业组织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联系与区别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形式和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的联系,在订立目的、内容等方面也有共同之处,但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又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相互代替。两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另一方是企业。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个人,一方是企事业单位或雇主等。这就是说,劳动者个人作为出卖劳动力的一方不能签订集体协议,而工会组织也不能为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第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都以工作任务、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为基本内容,但在具体订立协议时是有区别的。集体合同调节集体劳动关系,内容全面、复杂,带有整体性。劳动关系的内容在法律、法规中未作规定或只规定基本标准,以及个人劳动合同中的某些问题未由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合同都可以规定。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比较简单,一般都在法律、法规中直接规定,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可由劳动合同规定,那是单一的。第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时间不同。集体合同产生于劳动关系运行过程中,它不依单个劳动者参加劳动为前提。而劳动合同产生于当事人一方的劳动者参加劳动前,是以劳动者就业为前提,是劳动者个人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第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于改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群体利益。而劳动合同的作用在于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的权益。第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同。就职工一方来说,集体合同对一个单位的全体职工有效,而劳动合同只对劳动者个人有效,且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签订集体合同的原则和程序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在合同的内容、形式、订立程序方面都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2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只有这样,集体合同才能既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以能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切实履行。3结合实际原则,订立集体合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方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集体合同。为了使集体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以下程序:1制度集体合同草案。2组织全体职工认真讨论集体合同草案。3修改并正式通过集体合同。4签字、备案。职业技能鉴定的概念和特征职业技能鉴定地本质是一种考试,具有考试所应有的共性特征:是通过一定手段对人的心里素质、社会行为表现、以及专业技能水平的方面,按一定参照系统进行检测、评估、考察或甄别,以便对人的各项表现作出比照性的评判或结论。1职业技能鉴定以职业活动为导向2职业技能鉴定以实际操作为主要依据3职业技能鉴定以第三方认证原则为基础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职业技能鉴定是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工资的概念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的宏观调控制度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原则,以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并通过下述途径贯彻实施: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增强工资收入透明度,并使工资增长水平不超过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增长水平;实行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使消费基金的增长与生产基金的增长相协调;消费与生产比例关系趋于合理;通过工资分配立法,保障劳动者获得基本生活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干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建立与工资分配相关的其他制度,克服按劳分配和用人单位行使工资自主权中可能产生的不合理、不公平现象。工资集体协商的概念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的范围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2附加工资、保留工资。工作时间的概念和内容工作时间,又称法定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为履行工作义务,在法定限度内,在用人单位从事工作或者生产的时间。(1)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2)工作时间不限于实际工作时间。(3)工作时间是有人单位计发劳动者报酬依据之一。(4)工作时间的长度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直接规定。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计件工作时间和其他工作时间。(5)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或约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调整的意义⑴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⑵协调劳动报酬分配和促进就业⑶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劳动生产率劳动安全卫生的概念和特征又称劳动保护,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劳动安全卫生中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权利主要有: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劳动者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义务主要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及处理的法律规定第十三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劳动安全卫生认证的含义和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生产“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生产和使用。我国伤亡事故的种类(二)按照损伤程度划分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三类。(三)按照伤残级别划分分为1-10级共10个伤残等级,其中1级伤残等级最严重,10级伤残等级最轻。每个伤残等级鉴定和赔偿标准都不同。伤亡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1、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2、各施工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如实的向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部门,建设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3、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的相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同时应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4、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⑵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统计;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⑷事故发生采取措施;⑸事故控制情况;⑹事故报告单位5、事故调查程序:⑴现场处理⑵物证收集⑶事故事实材料收集⑷证人材料收集⑸现场摄影⑹现场事故图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劳动保护的意义对女职工和未成年
本文标题:劳动法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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