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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动法规与社保的问题咨询答案1.员工提出辞职,但离职手续尚未办妥,就因意外身亡或病故,请问原用人单位需要负责吗?如果手续办理与身亡或病故时间刚刚完成同一日又怎么办?法律上第几条可对应。答:这是一个劳动争议问题,解决的办法有几种可能:1)针对已投保对象法律上已解除劳动关系时间为准则,即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上书面材料到劳动部门受理为界,前者公司承担,后者社保承担(没投保者不在此列);2)如果病故视病故原因是否职业病,职业病要劳动部门裁定;3)如果女工怀孕,区别就视其怀孕期是离职前还是离职后,发生在“前”的处理选择:①双方协商解决或②无条件计算小孩到一岁。发生在“后”的处理:个人承担一切。2.A君35岁,2年前入职某公司,办理社保时该公司发现A君10年前一直没有买社保,这种情况怎么办?假如两年前入职公司,就帮距买社保,就唔使补缴,如果系话两年后买社保,先需要补缴3.B君3年前在户口所在地湖南已经参加社保,3年后到广州工作的公司又帮他投保,请问一个人可以拥有两张医保卡吗?2张卡可以同时使用吗?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养老编号,一张医保卡,但由于现在的社保全国没有联网,所以才导致B君有两张医保卡。广州的医保卡只能在广州使用,除了可以在门诊消费还可以住院消费,至于湖南的医保卡,由于A君3年前的医保卡已经没有继续投保所以已失效,住院也就无效,但个人医保已经入了个人帐户上,所以可以继续门诊消费,但只限在湖南。4.一些人工作多年,但由于在私企工作一直不投保,新的公司投保没有资料(失业证、劳动手册),那么怎么办?第一次参保所需要的资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市内,一种是市外,市内所需要的投保资料有失业证、劳动手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的首页和个人页复印件;而市外所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和暂住证复印件。因此新的公司为这些从没参保的员工投保,劳动手册可以提供,但是失业证就必须由员工本人回户口所在地自行办理。而市外户口的就要回现在居住地的街道办理暂住证,这是一个办法;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回原单位补办手续。5.原先在事业单位离职后进入企业的员工,社保办理需要的资料?事业单位时候的福利政策是如何补偿的?视其离开时的身份是否是干部,属干部身份的人,其福利有待以后政策解决。新用工单位可为其办理社保关系,东山区社保的办理的资料:户口簿、个人人事档案,但事业单位期间的工龄暂时“空白”。如果该人员事业单位前在企业,那么历史审核工龄的时间规定:市属单位以1989年6月后辞职、辞退;省属单位以1994年1月后辞职、辞退为界线,如果这个时间离开企业是“自动离职”或“被开除”的不在此列计算范围。6.临近退休人员如果有10年在省买社保,5年在市买社保,是否应在省办理退休,手续怎办?粤劳社函【2002】90号文:哪里工龄长哪里退休,首先在省办理退休,后到市把那5年转到省。7.失业人员在劳动部门已经领取失业救济,其医疗是否被停止或由政府继续代缴?他的医保卡仍可以使用,但是由于失业而停保包括医保在内,所以政府也不会继续代缴。除非他回街道以自由人的身份自行购买社保。8.投保不足10年就退休,那么退休要补缴不足部分吗?如何计算补缴部分?分两方面:①连续投保不足10年,不得享受退休待遇;②已投保而中间隔断一段时间,累计工龄必须有15年,才可以享受退休待遇9.购买低标准社保,退休后是否就享受低标准,政策是怎样的?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120+工龄=退休金;差异不大,因此提倡低投为宜。所谓低标准投入影响的部分就是:个人账户/120,差异约10元/月左右;平均工资×20%:全社会人人均等;工龄=投社保年限。10.省享受的退休待遇高还是市享受的待遇高?市同区是否又有区别?在省和市社保都有投保记录,退休时怎样计算和办理相关手续?省投保退休享受待遇高于市投保,原因是在省投保的人多,退休人员少;而市投保的人少,退休的的人多,资金自然流失多,因此“僧多粥少”。11.外地员工工作调入广州市后,其社保是否可以转入中介企业办理,手续怎办?视其调入后的劳务关系在那里而定,从A单位调出入C单位,却同B签定劳动合同是不能办理投保的。人才中介也一样。12.外地人员城镇户口是否只能转移养老金而不能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外地人员农村户口可以转移或领取一次性养老金?如果一次性可以领取是否只能是个人部分,单位部分的3%是否都可以领取?其他险种(如医疗、工伤、生育)是否可以转移或领取。外地城镇户口只能转移养老金而不能领取养老金;外地农村户口既可以转移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金,而且只能领取个人部分8%,单位部分不能领取。13.9月份新入职员工,10月份补缴社保,但9月份就发生工伤或意外,是否可以申报工伤或意外?时间:以企业办理增员材料到社保局受理为界,即是劳动部门等有关部门尚在审理中。操作方法:在工伤所在地的劳动医鉴部门确认书。要是工伤发生在受理前,就不能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或意外,但企业需要负责该名因工受伤员工的相关费用。???14.某在广州登记注册的人才中介机构,将员工派遣往深圳长驻工作,社保在广州办理,如在深圳当地发生工伤,如何办理工伤?异地受伤的:异地劳动医鉴部门+本地劳动医鉴部门确认书。15.某酒店免费为员工提供住宿,一天,A君下班后,到酒店员工洗澡房洗澡,B拿着一桶滚水经过,碰面时,B君失手将滚水倒到A君身上,导致A君烫伤身体,君A是否算工伤?不能算工伤,因为是下班后,并没有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情发生意外。工伤的确定视工作场所论,如果A君协议上规定上下班都不能离开宿舍而“受烫”,等于A君随时随地都在执行公务,那么属于工伤,如果相反就不作工伤。16.在某公司车间里,A君与B君因车间仪器操作问题发生纷争打架,过程当中,A君被B君打伤,A君一怒之下错手打死B君,那么B君还算工伤?不算工伤。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作现场伤人,视被伤者是否在履行公司规章制度,死人就是刑事案件,应交刑警等法律机关现场取证而定。17.某公司员工A君,下班后无证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回家,途经一转弯交叉路口时,与一同方向行驶小车相撞,A君的两轮摩托车跌倒,随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之后法医鉴定结论:A君为三级伤残。A君是否算工伤?不能算工伤。因其是无证驾驶导致的车祸。无证无牌驾驶机动车,导致自己或他人致伤、致残不属工伤,劳动法规定:交通事故致伤、致残特指上下班途中在公交车上,并且有交警现场处理报告为证。18.社保基数确定的标准,单位是否应该按照员工实际工资额进行购买?按应付工资额部分计算。19.社保待遇的申领是否必须购买6个月后才可以申领?失业一年以上(指非自愿性失业人员);生育累计一年;工伤次月享受,养老购买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后;医疗取到医保卡后(一般次月)就可以享受。20.在目前来说,不同地域购买的社保是否必须在退休时加以合并?手续如何办理?目前来说不同地域购买的社保是必须在退休时加以合并的。至于怎么合并,和第六题差不多,哪里工龄长哪里退休,手续按照退休地的规定来办理。21.对试用期的员工,不买社保是否合乎法规?是违法!(劳动法对企业用工的规定是不分试用期与否,只要是有工资关系发生就要为员工购买社保)22.单位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员工,不再续约,是否员工不能提出反对意见,员工的合法权益如何保证?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在合同期满前的一个月通知员工不再续约,并没有违法,而且也必须要相应地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经济补偿。23.个人能否和多家单位签订临时劳动合同,采取小时工作制,例:星期一在A公司,星期三在B公司。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但是对有双重劳动关系的人员法律上不受保护。过去发生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纠纷以退休人员较多,提醒各位一定要在协议书上把条款列明。24.怀孕员工在“三期”时间内合同到期,公司是否不能解约,即使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也不行?女工从怀孕起小孩子一周岁又称“三期”内受法律保护,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可以用经济处罚手段而不能对其解约。或者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该员工的确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则可解除。但如果构成违法,那是公安部门立案的问题。25.个人可以单独购买社会医疗保险吗?只能同时购买养老、医疗26.产假中遇到法定假期怎样计算?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粤劳薪【1997】115号第九条规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27.员工到新单位后只买了三个月生育保险的,可否申领生育险(以前从未参加社保)?不能申领生育险,因为生育险必须是累计买满一年并在参保状态中,才能享受。28.采用《末位淘汰制》辞退员工合法吗?如果在劳动合同内作为补充合同条款,并通过劳监部门备案确认后才能生效才合法。否则辞退的条件必须是调离本岗位后培训,再三上岗,上岗后仍然不能胜任才能解除劳动合同。29.在非法转包工地上,摔伤致残能获赔偿吗?其实要两看:如果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条:非法承包建筑工程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分包方或者承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有权向发包方追偿。那么摔伤致残能获赔偿。如果不合法转包,受伤者同所在企业老板无协议商定,劳动部门无法裁定,如果个人已经投保,也只能以投保规定条例医治。因此主要还是要该受伤员工能举证自己就是这个工地的工人。30.因怀疑职工偷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不合法。因为还是处在怀疑阶段,而并没有真凭实据,所以不能以这个借口提前解除劳动合同。31.工伤的范围确定及认定程序?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及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四)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五)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程序:(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32.办理异地就医的条件与程序;先去医保申请异地就医,在当地选择三间医院,医保中心批准后,可凭有效单据回本地零星报销。34、.医保卡不见了,需要挂失吗?该如何办理?医保卡
本文标题:劳动法社保习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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