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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各审批环节情况公示表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用表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流程概述1、消防分中心受理备案申请→进行备案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项目随机抽查→打印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发布公告。2、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告知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步骤,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以及各步骤的前置条件。3、在法定时限内,公安消防机构做出是否准许的行政许可决定。审批流程图环节名称消防分中心受理备案申请办理部门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分中心办理人及职务张红(文职)办理时限立即提请材料及份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一份需要打印的材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步骤一环节名称进行备案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项目随机抽查办理部门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分中心办理人及职务张红(文职)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内提请材料及份数无需要打印的材料无步骤二环节名称打印备案受理凭证(见备注)办理部门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分中心办理人及职务张红(文职)办理时限立即提请材料及份数无需要打印的材料无步骤三下续上接步骤四步骤五环节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办理部门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分中心办理人及职务韩明昊(参谋)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内提请材料及份数(后附)需要打印的材料无环节名称发布公告办理部门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分中心办理人及职务张红(文职)办理时限十个工作日内提请材料及份数无需要打印的材料无附:步骤一提请材料及份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步骤四提请材料及份数: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二)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备注:步骤三:打印备案受理凭证中,如被抽中则上报步骤四材料;如未抽中则无需上报相关项目材料,直接跳至步骤五。备案过程中要记下备案编号和验证码(用于今后查询和打印备案凭证、证明已经备案的重要依据)。选号过程中,所选号数在蓝色区域为备案无须抽查,在紫色区域为备案须抽查,要求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向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分中心服务窗口提供备案资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备案时间年月日建设单位备案人工程名称联系电话工程地址使用性质工程投资额(万元)施工许可证号时间单位类别单位名称资质等级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建筑物名称结构耐火等级高度层数建筑面积(储量)火灾危险性类别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土建工程□防火间距□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消防电梯□防烟楼梯□封闭楼梯□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室内装修工程部位材料名称燃烧性能等级□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消防水源□市政管网□消防水池□天然水源□室内消火栓系统□常高压□临时高压□干式消防竖管□消防水箱□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系统□环状管网□枝状管网□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式□湿式□预作用□雨淋□水幕□水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区域报警□集中报警□控制中心报警□气体灭火系统□管网□无管网□洁净气体□其他□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半固定□移动□高倍□中倍□低倍□抗溶性□氟蛋白□清水□其他□防烟排烟系统□机械排烟□正压送风□自然排烟□灭火器□干粉□气体□水系□泡沫□其他□干粉灭火系统□全淹没□局部□其他工程简要说明说明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二、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未确定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备案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三、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四、“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审批事项的外网公示信息公示表事项名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办理单位邹城市公安消防大队(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服务中心)办理地点邹城市东外环国宏大道(“马踏飞燕”雕塑北300米路西)许可(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许可(办理)类型非行政许可事项许可(办理)条件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7日内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备案。(一)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0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5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不大于25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不大于1000m2且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二)设有上述第(一)项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三)高层住宅、商住楼;(四)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丙类厂房、仓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的丁、戊类厂房、仓库,洁净厂房;(五)列入审核验收范围之外的发电、变配电工程;(六)《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范围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申请材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一)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二)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四)消防设计文件;(五)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许可(办理)程序1、消防分中心受理备案申请→进行备案并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项目随机抽查→打印备案受理凭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发布公告。2、分中心工作人员应告知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的步骤,需要准备的申报资料以及各步骤的前置条件。3、在法定时限内,公安消防机构做出是否准许的行政许可决定。承诺许可(办理)期限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并在受理系统中公告。收费标准不收费联系电话0537-5213268、0537-5275102备注备案过程中要记下备案编号和验证码(用于今后查询和打印备案凭证、证明已经备案的重要依据)。选号过程中,所选号数在蓝色区域为备案无须抽查,在紫色区域为备案须抽查,要求申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向邹城市行政服务中心消防分中心服务窗口提供备案资料。联系人姓名韩明昊、兰浩所在部门邹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系电话0537-5213268E—MAILzcsxfdd@163.com如果您发现大队工作人员在消防业务受理、消防违法案件办理等大队行政行为中涉嫌违法,请直接向上级举报,举报电话:济宁市公安消防支队0537-2163019邹城市公安局0537-5213769
本文标题:填表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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