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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方案二OO八年一月目录1、总则.................................................11.1工作目标和内容......................................11.2工作基础............................................21.3研究的基本原则......................................31.4研究的主要依据......................................32、技术路线与方法.......................................52.1技术路线............................................52.2技术方法体系........................................93、工作程序与内容......................................123.1农用地分等数据整理和设计资料收集方案...............123.2编制资料调查方案...................................143.3开发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处理系统.....................163.4建立基础数据库.....................................173.5分层次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模型.......................183.6县域产能核算工作...................................193.7省域产能核算工作...................................234、成果编绘与整理......................................254.1县级成果...........................................254.2省级成果...........................................275、附录................................................302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纲要》(国土资发[2006]79号)、《国土资源大调查“十一五”规划》(国土资发[2006]3号)、《关于印发2007年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4号)和《关于部署开展2007年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43号)等文件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江苏省农用地产能状况,以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农用地综合生产能力,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决定开展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要求,为确定江苏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技术路线和方法,明确产能核算工作技术程序和工作内容,特制定本技术方案。11、总则1.1工作目标和内容1.1.1工作目标根据国土资源部《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的要求,本项工作的开展,应当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在农用地分等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农用地产能核算,摸清我省从乡镇到全省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的数量和空间分布特征。二是通过区域间农用地产能对比分析,全面掌握全省区域性产能的分异状况,为区域性土地资源宏观调控与调整提供依据。三是通过同一区域内不同类型产能比较分析,正确评价各行政区内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为合理制定农业科技、开发利用、增产增效目标及针对性措施提供技术支撑。1.1.2工作对象及内容工作对象:农用地产能核算的工作对象是全省范围内现有农用地和宜农未利用地,不包括自然保护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的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对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整理。(2)组织农用地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实际产能及相关农用地利用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收集与调查。(3)建立产能核算分等单元数据库。2(4)构建各二级指标区产能核算数学模型。(5)指导各县(市、区)的产能核算和技术报告编制工作。(6)编制省级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和成果图,形成完整的项目成果。1.2工作基础2002年,江苏省在全国率先完成了农用地分等工作。按照国家农用地分等规程,根据江苏农用地利用特点,在全省划分了太湖平原区、里下河平原区、沿海平原区、沿江平原区、宁镇扬丘陵区和徐淮平原区等六个二级指标区,共划分了12025个农用地分等单元;根据农用地资源调查和研究成果,划分了7个农用地自然等别、8个农用地利用等别和7个农用地经济等别,形成了覆盖全省的农用地等别体系。本次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就是以江苏省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为基础,采用一定的数学方法,并利用信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完成对全省的农用地产能核算、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等工作。由于我省的农用地分等成果于2002年就已经完成,成果的现势性要求决定了应用方面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部分地区主要是乡(镇)域行政区划调整,使部分行政区域的土地面积和分等单元数量发生了变化;另一方面随着近年来土地开发利用活动特别是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全面展开,部分地区农用地土地利用状况发生了变化。考虑到这些因素,在以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进行产能核算时,应在局部地区对原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适度调整。31.3研究的基本原则1、以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的原则农用地分等工作评价并确定了农用地土地质量的相对差异,构建了全省农用地系统内部相对差异的梯级体系,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则要进一步把每个梯级的绝对值水平精确地核算出来,因此,农用地产能核算要以农用地分等成果为基础,以保证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现实性和可比性。2、综合分析原则农用地产能是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农用地产能核算要综合分析各种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对产能的影响与作用。3、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原则农用地产能核算应以定量分析为主,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自然因素、社会经济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定性分析的结果可用于农用地产能核算成果的调整和确定工作中,以提高成果的精度。4、客观反映农用地产能区域差异性原则农用地产能是土地质量和利用水平的客观体现,质量越好的土地,产能越高,反之亦然。农用地分等工作分别对农用地的自然质量、利用水平进行了评价,客观地反映了农用地质量的区域差异,因此产能核算要充分体现出农用地产能的自然差异、利用差异及其区域差异。1.4研究的主要依据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农用地产能核算技术规范(国土资源大调查专用稿)》,2007年12月3、《农用地分等规程》(TD/T1004-2001,2003-04-08发布,2003-08-01实施)4、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2007年8月10日发布)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6、江苏省农用地分等研究成果7、江苏省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52、技术路线与方法2.1技术路线全省统一采用基于农用地分等的方法,即在县级农用地分等成果基础上,首先对农用地分等资料进行整理,并补充调查所需资料后,建立农用地产能核算数据库,采用一定的数理分析方法,分别核算农用地不同层次(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和不同区域(乡镇、县域、省域)的产能。为保持成果精度和现势性,我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基期年统一为2007年。我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流程图如下:成果形成汇总与验收6制定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基础数据录入补充调查理论样本产量可实现样本产量调查数据处理系统开发对农用地分等数据进行整理其它资料收集农业统计产量调查组织培训区试产量成果收集对农用地分等成果进行整理制定样点确定及资料收集方案省级工作县级工作省级准备工作县级调查数据分析与建模模型评价与选择建立产能核算模型建立省级基础数据库实际产能核算可实现产能核算理论产能核算县级产能核算形成县级成果区域土地利用强度与潜力评价省级成果汇总与验收技术方法制定资料调查收集数据分析模型建立与产能测算评价成果形成汇总与验收省域产能核算成果验收成果编绘区域土地利用强度与潜力评价7通过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流程图,可以把全省的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总结为三级协同、三个阶段。即:以县级行政单位为基础,省、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协作单位密切配合、三级协同,通过先自上而下、再自下而上的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完成全省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三个主要工作阶段分别为:省级准备工作和县级资料调查、建立数学分析模型并进行产能核算、产能核算成果汇总与验收。2.1.1省级准备工作和县级资料调查(1)整理农用地分等成果首先进行农用地分等资料整理,更新分等单元面积,确定基准作物和指定作物,编绘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底图,在此基础上设计一系列调查表格,制定补充调查详细工作方案。(2)收集资料与外业补充调查根据技术规范要求,以县为单位,由各县农用地产能核算项目实施组对选定的样点实地调查,必要情况下宜采用专家咨询法调查。分别调查农用地理论单产、可实现单产、实际单产和实际总产。(3)整理与检验调查资料,建立基础数据库省级部门对各县上报的调查数据进行统一整理和检验,对不符合统计学要求的数据进行处理,以二级指标区为单位建立补充调查资料数据库,并对所有外业调查的表格及文字整理成册,汇编存档。2.1.2建立数学分析模型、进行产能核算(1)建立数学模型8以二级指标区为单位,通过对上述全部样点单元数据与相应等指数的回归分析,分别建立农用地标准粮理论单产和相应的农用地自然质量等指数的函数关系、建立抽样单元的可实现单产和相应的农用地利用等指数的函数关系。该函数关系经初步确定以后,应该进一步通过在不同等别内选取部分单元进行验证,以最终确定农用地自然等指数转换因子和利用等转换因子,为全省通过分等单元指数分别核算理论产能和可实现产能建立可靠的数学模型。(2)利用数学模型分区域汇总产能相应的数学模型建立并通过审查以后,由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将模型分别下发给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将本区域所有农用地分等单元的自然质量等指数和利用等指数代入公式,即可获得各单元的年均标准粮理论单产和可实现单产;结合农业统计数据进行实际单产的换算。在此基础上,可以分别核算出乡(镇)域、县域及省域的理论产能、可实现产能和实际产能,形成了不同区域三个层次的产能核算结果,然后可以进行区域农用地利用强度和潜力评价。2.1.3产能核算成果汇总与验收在核算出三个层次产能结果以后,应分别形成县级成果和省级成果,成果内容包括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表格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并进行基础资料的汇编。在全面完成产能核算任务并经逐级检验合格以后,应对县级提交的成果和省级提交的成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分别组织验收。验收内容以部定规范中各项规定为准,包括产能核算工作程序、9方法、成果、档案等方面。重点检查农用地产能核算结果、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成果数据表、成果图件和基础资料汇编及相应的电子成果。验收方法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样核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2.2技术方法体系农用地产能核算工作是一项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性工作,覆盖全省、现势性强,资料要求精度较高。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的技术方法有几下几种:1、特尔斐法:特尔斐法是一种常用的测定方法,它是一种客观综合多数专家经验与主管判断的技巧,故又称专家打分法,可用于各种领域的决策和判断过程。该法之所以在系统分析中占有重要地位,关键在于它能对大量非技术性的无法定量分析的要素作出概率估算,使分散的评估意见逐次收敛,最后集中在协调一致的结果上。因此,其结果的可信度较高,是系统工程中一种很重要的测定方法。特尔斐法有专家单独表示意见、多次反馈和统计汇总等特点。在进行农用地指定作物理论单产样本值调查过程中,对于无法直接获取试验田产量数据或者试验田样本数量无法满足需要时,可以采用专家咨询调查的方法补充调查结果。2、抽样调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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