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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高級工業職業進修學校職員工差勤管理要點97.7.22主管會報通過97.9.11主管會報修訂通過一、為落實本校職員出勤管理,特訂定本要點。二、適用對象:編制內職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契僱人員、技工、工友等人員比照辦理。三、辦公時間之規定:(一)每日在校時間(上班時間及延長服務時間)需達8小時25分鐘。(二)上班時間:上午時段小計上班時間8:30~12:304時晚上時段小計延長服務時間17:50~18:1525分上班時間18:15~22:204時合計8時25分上班時間連續達4小時前應休息5分鐘。每日延長服務時間累計25分鐘,於寒、暑假等期間補休。(三)簽到、退彈性時間:上午時段簽到時間8:00~9:00簽退時間12:00~13:00晚上時段簽到時間17:20~18:20簽退時間22:20~22:50(四)上開上班時間得因配合學生課業活動,適度調整。四、上下班簽到退規定:(一)每日上、下班時間內確實簽到、簽退四次,分別為上午上班及下班、晚上上班及下班。(二)請假、休假或出差,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於奉核定後始得離校;如因疾病或緊急事故,可由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請假手續,但應同時告知單位主管及人事室(技工、工友告知庶務組)。(三)上班時間後到勤或提前退勤或漏簽者,均應依實際到校或離校時間簽到、退,俾便據以辦理請假手續。(四)忘記(漏)簽到、因公外出無法返校,應自行填報「未、漏簽到退證明單」,請服務單位主管核章後送人事室或庶務組登錄;但每月以2次為限,超過2次者依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五)上班後公出者,應填寫「公出登記簿」經單位主管核章後始得離校。(六)簽到退須親自為之,若發現有代簽到、簽退情事,代簽者及被代簽者,人事室簽請用人單位酌處,並列入年終考核參考之依據。(七)兼任行政主管之教師得彈性簽到、簽退;代理教師比照辦理。五、請假規定:(一)全日請假:全日請假時數請假時段8:30~22:208時(1日)(二)半日請假:(三)小時請假:依實際請假時數計算,不滿1小時者,以1小時計算。六、加班規定:(一)本要點實施後各單位應嚴格管制加班,如確因業務需要須在上班時間以外延長工作者,應由一級單位主管事先覈實指派並填送加班申請單,每人每日以不超過4小時為限,例假及國定假日以不超過8小時為限,並經核准後始得加班,其加班一律以補休為原則。(二)加班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單」經單位主管核章後始得加班。(三)加班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加班時數不得超過46小時。七、人事室(庶務組)將不定期抽檢(點)各單位人員實際出勤狀況,並將出勤記錄適時陳請校務主任核閱,列為平時(年終)考核之叄考。八、本要點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九、本要點經主管會報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上午請假時數請假時段8:30~12:304時(半日)出勤時段18:20~22:204時晚上請假小計請假時段18:20~22:204時(半日)出勤時段8:30~12:304時
本文标题:成功大学附设高级工业职业进修学校职员工差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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