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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教〔2008〕314号关于转发《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中小学校、各新居民子女学校:为更好地加强新居民科学文化教育,不断提升新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现将桐委办〔2008〕4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转发给各校,请结合桐乡教育系统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桐乡市教育局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主题词:转发精神文明建设新居民实施意见通知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朱红副市长。共印:15份桐乡市教育局办公室2008年12月23日印发审稿:张德校对:吕琳1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文件桐委办〔2008〕46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2008年12月5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桐乡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桐委[2008]13号)文件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现状和特点,为进一步加强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和谐社会构建,经研究,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要求,围绕“安居乐业、共创文明”这一主题,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快新居民的市民化进程,引导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技能的新居民,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2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注重提升新居民的整体素质,把加强新居民的文明素质教育纳入到文明素质提升工程和新居民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促进新居民的全面发展;坚持“以文化人”原则,注重对新居民的人文关怀,不断丰富和提供健康活泼的精神文化产品,以满足新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和谐共建原则,注重推动新居民积极融入本地社会和与本地居民和谐相处,使之在“第二故乡”发挥更大的作用,增强对“第二故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三、主要任务加强新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要以“融入、和谐、发展”为总要求,创新工作理念,突出“四个并重”,即教育与管理并重、物质与精神并重、城市与农村并重、当前措施与长效机制并重。以实施教育培训、加强窗口服务、发展文体团队、建设活动阵地、丰富文体活动、保障合法权益、开展志愿服务、实施扶贫帮困、建立长效机制等为工作载体,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以培育“文明人”为重点,不断提升新居民的综合素质1、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提升新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加强形势任务教育,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让新居民更好地了解国情、省情、市情;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促进新居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加强3对新居民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文明礼仪、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从而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2、加强科学文化教育,不断提升新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以重点时节科普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以新居民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教育。尤其要把生态意识教育作为科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为主题的系列科普宣传。加强对新居民的社区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成人继续教育。建立健全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教育网络。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形成多元的教育投入机制。加强新居民子女教育工作和新居民子女学校建设,积极推进新居民家长学校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加强对新居民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现有社区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网络的作用,不断提高新居民的卫生知识水平。加强对新居民的计划生育国策、国情、人口形势教育,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新居民的法律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七进”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切实加强新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法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法制培训,提高新居民的法律素质。以“综治进民企”为契机,利用企业宣教阵地和设施,大力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4、加强各项技能培训,大力提高新居民的就业创业能力。4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制订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补贴,充分调动企业和培训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与中西部相关技校、中专院校合作,定向引进各类技能人才,着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努力创新培训方式方法,大力开展订单、定向、委托培训,增强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结合度。积极开展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充分利用有关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企业的先进设施设备,努力实现技能培训与就业岗位相衔接。突出做好新居民的岗位适应能力、应变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按照技能考核标准和条件,组织开展好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证工作,使更多的新居民获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二)以“安居乐业”为目标,着力提高面向新居民的公共服务管理水平1、不断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一是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民工公寓要配备新居民的活动场所,切实抓好集教育培训、休闲娱乐于一体的“职工之家”建设。加强规划、加大投入,建设、完善一批镇(街道)、社区和中心村的文体活动阵地。全市公益性文体设施要向新居民开放。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文化的服务功能,努力构建点面结合、城乡统筹的文体阵地格局。二是积极探索文化共享的新路子。因地制宜,创新载体,大力推广“文化绿卡”、“文化大篷车”、“新居民大舞台”、“镇(街道)建图书馆分馆”等行之有效的做法,促进新居民尽快融入桐乡。三是加强文体队伍建设。加大对镇(街道)、村(社区)级各类文体队伍的建设、指导、管理力度,按5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2、大力改善新居民的生活环境。注重解决新居民的生活问题,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把解决新居民居住问题纳入城市住宅建设发展规划,加大企业员工之家、新居民公寓等建设力度,切实改善新居民的居住条件。严格规范有关专门涉及新居民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逐步使新老居民享有同等的生活和居住待遇。以丰富市场供应工作为着力点,不断满足新居民物质生活的需求。依法开展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加大对“黄、赌、毒”案件的查处打击,扫除社会丑恶现象,为新居民安居乐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积极探索社会化依法维权的新办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关系自我调节机制,规范劳动合同制度。探索建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继续开展打造“桐乡无欠薪”城市品牌活动,加强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形成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实现零欠薪目标。3、切实落实对新居民的各项服务措施。加强非公有制企业、村(社区)基层党(团)组织建设。加大对新居民流动党(团)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并切实发挥其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把表现好、条件成熟的新居民及时吸收到党(团)组织中来。建立健全新居民公共卫生管理和服务网络,做好新居民计生、防疫、保健等各项服务工作。强化对出租房的管理,确保新居民居住场所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大力开展关爱新居民的志愿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建6立健全志愿服务网络体系。(三)以“和谐融入”为要求,着力增强新居民对桐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1、大力培育新居民先进典型,不断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培育和挖掘新居民“学习、生活、创业、创新在桐乡”的各类先进典型,广泛深入开展“做文明人、办文明事、创文明城”、“十佳新居民”评选等活动,不断增强新居民对桐乡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通过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不断提升新居民的整体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2、大力加强系列文明创建,不断激发新居民创业创新的热情。创新载体,不断扩大新居民参与文明创建的覆盖面,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各镇、街道及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新居民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内容,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3、大力关注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充分展示新居民骨干群体的生力军形象。关注重点领域——企业,广泛开展“创业创新争先锋”活动,充分发挥新居民职工在“两创”实践中的生力军作用。以评选“技能之星”、“金点子大王”、“学习型职工”、“学习型企业”等为有效载体,大力开展各种劳动竞赛,激励新居民争当创业创新的先锋。以大力开展企业文化活动为载体,推进全市企业文化建设。突出重点人群——青少年、妇女,关注新居民中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积极探索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和教育网络。大力发挥青年新居民的积极性,7吸引他们积极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热潮中来。加强对女性新居民的学习、工作、生活、创业等各个环节的关爱,共同营造有利于女性新居民发展的平等、和谐的社会环境。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加强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相关部门协力抓的工作要求,成立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小组,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新民局,王正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文明委总体协调、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的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把切实做好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将此项工作列入部门(单位)重要工作内容。(二)加强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大力挖掘和宣传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为新居民沟通信息、交流感情、享受文化、融入当地创造条件、搭建平台,使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支持、参与新居民精神文明建设。8(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建立健全“定任务、定部门、定人员、定进度”的“四定”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重点、目标要求,狠抓督查和考核评选,务求实效。(此件发至市直级)主题词:精神文明建设新居民实施意见主送: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中共桐乡市委办公室2008年12月5日封发审稿:王勇校对:田建明(新民局)9(共印5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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