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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与仲裁处张新凌2010年7月加强团场职工队伍建设,规范团场劳动关系是构建和谐兵团的重要基础---兵团劳动关系现状和规范职工队伍思路兵团干部培训学院连长班提纲一、中央对兵团经济社会的大力支持,促进了兵团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二、兵团职工队伍基本情况三、兵团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四、规范兵团劳动关系具体措施五、目标及建议一、中央对兵团的大力支持,促进了兵团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1.计划单列、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组织2.政法队伍3.团场公务员4.团场职工户口5.小城镇建设6.危旧房改造7.基本建设投入8.社会保险补助9.发展工业投入10.教育与人才投入二、兵团基本情况(截止2009年底)兵团2007年末就业人员情况单位:万人103.43106.3106.5592.5898.8199.5102103.585909510010511019851990199520002005200720082009就业人员兵团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单位:元105318774183676312136162721877221876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19851990199520002005200720082009全国、自治区、兵团国有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单位:元121313101067228423451901562554314187937187176715193131536411925249322143416272277532187605000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1985199019952000200520072009全国自治区兵团兵团与全国、自治区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指数8881.583.281.174.477.170.37761.777.665.375.978.801020304050607080901985199019952000200520072009兵团为全国的%兵团为自治区的%兵团国民生产总值单位:亿元20.1345.69121.6176.4331.1441.2610.701002003004005006007001985199019952000200520072009生产总值二、兵团职工队伍基本情况兵团非职工承包土地情况职工及非职工参保情况三、兵团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一)兵团体制的特殊性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问题1.体制:屯垦戍边、党政军企合一的特殊体制,决定了团场一线劳动者的双重身份。产业职工与农业生产者,决定了兵团劳动关系的特殊性;2.自然:兵团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偏、远、旱、沙、荒);3.结构、负担:产业结构单一、机制不活、负担过重与劳动关系的稳定(兵团恢复前后)。(二)经济发展与规范劳动关系问题1.制度衔接:劳动合同与土地承包合同;2.用工主体:86年--92年之后,企业用工自主权下放后,团、连出现了劳动用工的随意性;3.监督与管理:行政监督和部门协调;4.收入差距:收入低切不稳定。(三)在册不在岗问题1.内退人员;(病、老、伤、残)2.退二进一人员;(工交建商职工进入一线)3.两不找人员;(企业不规范行为)4.离岗人员;(自动出走人员)5.土地留转人员;(政策性、无自理能力、从事三产、跟随子女)6.无地人员。(四)在岗不在册人员问题相同点:都有承包土地。不同点:1.社保费:有团场缴纳;社会人员缴纳;没有参保三种情况;2.户口与年龄:有户口不超龄与超龄、无户口不超龄与超龄四种情况;3.时间与定额:够定额与承包三年以上及以下;不够定额与承包三年以上及以下四种情况;4.有承包合同与无承包合同两种情况;5.义务与权利:所尽义务与权利不对等,即:交纳的利费与正式职工一样,而享受的权利却不同。(五)职工负担问题1.各种费用:管理费、社会保险统筹费、农业税、财务费、中小学经费、医疗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保险等;2.社保费负担:调研的三个团当年的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费率达到37.42%、37.38%、38.52%,自治区为20%,全国为19%。3.非生产人员负担:某团场职工人数3255人,其中干部465人,减去学校、医院150人,管理干部为315人,加上勤杂人员151人,共计466人,一线职工为1953人,占一线职工的23.9%。另一团场职工人数2345人,其中管理干部368人,加上勤杂人员120人,非生产人员占一线职工1719人的28.4%。4.利费负担:○有两个团场的平均亩利费已达到250.5元/亩和308元/亩;○部分团场一类地交纳85公斤仔棉;○部分团场一亩地先交650元后种地。(六)非职工承包土地问题如:某师农牧团场要求参加职工队伍人员约2650人左右,其中:45%为团场职工子女,25%为历年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人员,20%为外来承包土地人员。1.外来承包土地人员占非职工承包土地总数的72.3%;2.承包3年以上的外来人员占非职工总数的57.4%;3.已落户非职工占非职工总数的40.4%,如四师部分团场非职工承包土地的达到78%以上,只有20%多符合录用职工条件,多数人员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时间不足15年。承包职工负担情况:每人承包身份地面积36亩,2010年该团农牧一线职工应承担自身受益的“五保三费”职均6434元,但团场只收取了4320元(定额地36亩×120元),再加上个人应缴纳的五项社保费2422元,全年应缴纳五项社保费8856元,但实际团场只按6742元收取五项社保费,与定额地相差了2114元。非职工负担情况:每人承包经营地20-40亩不等,亩均承包费253元,其中:土地租赁费244元,国有土地使用费9元,生产物化成本830元,亩均直接成本1083元。按非职工每亩地平均产值1500元,亩均利润有417元,承包30亩地收入就有12510元,减去个人缴纳社保费4138.56元,只有8371.44元的收入。职工与非职工的差别:一是由于兵团税费改革后,团场种植结构的逐年调整,职工负担逐年减轻,承包土地效益显现,职工社保补贴不断提高,2009年某团场职工要比非职工少承担社保费为2053元,2010年团场职工比非职工少承担社保费为1716元;二是土地承包费与租赁费差距较大,职工身份地费用为151元/亩,非职工经营地费为270元/亩,每亩相差近120元,按租赁40亩计算,非职工要比职工多支出4800元,非职工如果要以社会人员参加社保,还得自行支出4138元,两项合计,非职工要比职工多支出近9000元。三是租赁土地非职工享受不到危旧房改造补贴,职工子女家属落户受到限制等,职工与非职工利益差别显而易见。(七)一份土地两个劳动关系问题即“一家两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150团情况)。新职工问题更为突出。(八)社保扩面问题进入的不合条件人员问题突显(3团情况)。(九)大户承包及开垦荒地问题后果严重、负面影响深远(11团情况)。(十)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及租赁合同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定义:1.有劳动即有劳动关系,有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2.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以劳动为前提,以土地承载能力为依据,依长期合同为原则;(兵团十项意见)3.非职工签订租赁合同,与团场无劳动关系,社会保险费按社会人员缴纳,利费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十一)规章制度规范性及合法性问题1.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三者的关系;2.制度的主体适格;(团、连关系)3.程序、内容合法(三步曲:依法建立、民主程序、公示送达)。(十二)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化,失地职工劳动关系问题。兵团党委提出要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型工业,改变兵团产业单一的现状,确保兵团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大力发展新型工业,必将占用大量可耕土地,造成现在承包土地的职工失地,从而形成无业可就或重新择业,劳动关系重新调整的矛盾比较突出,这是兵团各师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普遍反映出的新问题。(十三)团场企业改制后劳动关系接续问题。按照兵团党委要求,团场工交建商企业全面改制,使得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发生根本变化,由国有企业改为民营企业后,原有国有职工身份实行置换,应依法给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兵团各团场在改制过程中,均未对改制企业职工进行经济补偿,身份仍然未进行置换,因此,改制后企业职工负担其实仍在团场身上背负,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将对兵团今后劳动关系的稳定带来很大威胁。(十四)扩大土地承包定额富余职工劳动关系问题。由于兵团农业机械化程度高,从而形成物化成本大,土地承包职工负担居高不下,收入长期偏低,要提高一线职工的收入水平,一是降低成本,二是提高土地承包定额,这将是兵团一线职工今后的唯一出路。但扩大土地承包定额随之带来的问题是部分一线职工必须离开土地,富余职工需要采取“退一进二或退一进三”等方式进行安置,造成新的社会和劳动关系问题。(xx)四、规范兵团劳动关系的具体措施(一)规范劳动关系的五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劳动力资源与生产资源的有效承载相协调;(承包定额的提高)二是坚持发展职工队伍的数量与质量相协调;(足够的、高素质的、稳定的)三是坚持发展经济与增加就业岗位、实现劳动者充分就业相统一;四是坚持新增劳动力技能培训与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相结合;五是坚持依法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规范劳动关系的具体措施1、制订好一个办法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制订出台适合兵团实际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场劳动用工管理工作的意见》兵党发([2007]23号)及《兵团团场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成为兵团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的规范性文件。2.提高两个认识一是提高对“三大作用”和三大关系的认识;胡总书记2006年9月11日提出兵团的三大作用:1.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建设大军作用;2.增进民族团结、确保社会稳定的中流砥柱作用;3.巩固西北边防、维护祖国统一的铜墙铁壁作用。三大关系1.注重处理屯垦和戍边的关系;2.特殊管理体制和市场机制的关系;3.兵团和地方的关系。二是提高对团场利益与职工利益二者关系的认识。(三)理顺好三种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既签订劳动合同又要签订承包合同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好土地承载力与承包合同期限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好租赁合同与缴纳费用的关系。(四)解决好四大矛盾1.解决好有劳动无关系矛盾依照兵党发[2007]23号文件把握好三个方面:一是严格新职工录用条件。应该明确新录用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热爱兵团,遵纪守法;年龄在35岁以下;身体状况良好;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岗位所需的劳动生产技能。二是严格用工程序。团场需招录新职工,应根据生产需要,拟定用工计划,上报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由团场(用工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三是对历史遗留的超龄、无户口、承包期三年以内人员,应坚决而认真的采用土地租赁形式,社保按个体身份缴纳,明确其身份。四是采取措施彻底解决权利与义务不对等问题,坚决实行分类管理,杜绝后患。五是处理好户口、来团时间、年龄、盈亏、定额等情况之间的关系。(四师)2.解决好有关系无劳动矛盾这部分人员共分六类情况:一是内退人员;(兵劳[2007]92号)二是退二进一人员;(经济补偿481号)三是两不找人员;(按程序清理)四是离岗人员;(按程序清理)五是土地留转人员;(按程序清理)六是无地人员。(退一进二、进三)3.解决好土地流转中的矛盾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禁止个人进行土地流转。即便流转,应由个人申请,在连队职工中公开流转,在无人接转的前提下,才可由外地人员接转,接受人只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结束留转人劳动关系,坚决拒绝一份土地两个劳动关系现象。4.解决好个人大户承包及开耕荒地问题。(五)加强新职工管理一是一家两制问题:由于实行两费自理,新职工无力一次交付4-5万元土地承包费,只能选择承包一份土地,妻子当职工,另一人作为家属。一方面等待有钱时再要求承包另一份地,恢复职工身份,到时录用年龄又超了;二方面本人表明将在年岁大了后再找自己的养老问题(150团)。13师办法。二是承包土地
本文标题:石河子大学连长班)授课团场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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