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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人才评价体系2003年我国实行人才强国战略以来,为了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各级政府、行业和单位相继采取了多方位的特殊措施,出台了各种各样的奖励政策和多种形式的评价活动。去年某市组织的政府年度奖励评审,要从申报的600项申请中评选出200项左右的一、二、三等奖,评审过程包括一次书面评审和两轮的会议评审,涉及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300余人。我国目前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评价程序不规范,重形式走过场,没有公信力;评价活动泛滥,质量低下。人才是“干”出来的,不是“评”出来的。但是科技是需要评价的,不评价不行,只是评价体系必须要科学合理。我认为,对于基础性研究,要看人才是不是做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是不是发现新的真理或新的规律。对于应用性方面人才的评价,要看他研究成果的质量,技术创造的新方法、新成果在现实中有没有用;看在国际上的承认程度,看以后在技术进步上起什么作用。现在,各类人才“计划”、“工程”、“项目”等,真是名目繁多,但用处寥寥无几。去年,我曾参加了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组织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题调研,发现不少问题,有些单位为了自身荣誉,将多项科技成果堆砌在一人身上,“包装”和“制造”人才,太不正常了。我建议国家要清理各种人才工程、计划,除少数确实发挥了实实在在作用并被广泛认可的以外应坚决制止,并停止设立新的人才计划和工程。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在一份报告中指出,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影响力排名前10%的国际一流期刊上发表的中国论文,每两年以45%的速度增长;国内有些大学每年发表的SCI(科学引文索引)论文数量,甚至超过始终位列美国-2-前五名的名校。不过,我国80%左右的国际论文分布在低被引用区和零被引用区。尽管受关注程度低,但我们科技评价体系依然偏重论文,甚至到了“唯SCI论”的地步。这一国际普遍认可的学术评价标准正在异化为国内某些人换取学位和职称的捷径。现在我国对科研成果和人才的评价简单量化,偏重论文,只看重科研成果数量而不注重其质量和科学意义,导致部分科研人员急功近利,还有的为发表论文而交纳“版面费”。这样的论文,大多数没有原创性,毫无价值可言。我觉得,科研人员应该潜心搞研究,淡泊名利,以科学家的良心来从事科学研究。建议国内在有关评比和晋级时把SCI与国内一级刊物结合起来,而且SCI文章必须要有引用,没有引用就不能参评。因为学科特点和研究方向的不同,评价体系也需要多元化。现在一些年轻人,已经分不清自己努力做实验、作研究,究竟是为了探究科学真理,还是为了发表论文。我认为完善科研评价体系是当务之急,论文不是唯一的评价标准,只是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而且评价时一定要做到公正客观,摒弃“人情”。对人才做出的成绩怎么肯定?背景:目前,我国设立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项。温家宝总理2003年12月20日签署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规定,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每年授予人数不超过两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每年获奖项目总数从原有的800多项减少到不超过400项。我们讲“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对人才做出的成绩要有所肯定,怎么肯定-3-呢?就是要对他们作出的贡献给予一定奖励。科技奖励在一定时期发挥了重要的激励作用,但后来科技奖励太多了。所以现在奖励在尽量减少。是不是还要考虑建立评奖追究制度,比方说,某位专家参与的工程获了奖,以后工程出了事故,就要追究他的责任。除了职称以外,科技界还存在着各种不同形式、不同级别的学术称号,直接或间接地与个人经济利益相关。为了能拿到科研项目和评上高奖,少数科研人员不得不走关系,给回扣,拉人头,使科研这块净土也滋生腐败。现在科技成果物质奖励过滥,部分奖励名目未经科技管理、组织人事和财务部门认真论证。应制定合理、规范的晋升和分配制度,以避免急功近利的短平快行为,从而割断“成果鉴定—成果评奖—职称评审”的利益链。建议国家取消国家奖励以外的各种政府奖励,鼓励学会、协会设立社会性冠名奖,逐步走向学术成就由同行认可,应用性成果由市场认可。从卢曼理论看科技人才评价2012年04月30日11:15来源:《学习时报》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效率,就要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重视科技人才的选拔与培养,优化科技创新体系中“人”的评价激励机制等问题。面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争论,德国著名社会学家尼克拉斯烈卢曼的全社会功能分化理论,为我们提供了解释的理论依据和分析问题的新视角:在基本实现功能分化的全社会系统中,科技系统必须依照自身特有的规律运行,其他子系统在提供服务的同时,不能随意干扰科技系统的自治和自我形塑。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基本认识科技人才评价是科技评价中不可分割和或缺的组成部分,在我国,不仅具有激发科技人员创造性的作用,实际上是与科技资源分配联系在一起的,还具有科-4-技资源再分配的重要作用。从卢曼理论视角分析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可获得一些基本认识。对科技人才评价公开公平公正性的扭曲,是人们对评价不满的根本原因。分析近年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主要不是指标体系的问题,更多的是由于缺乏制度化机制,评价方法、程序等不够科学严谨,评价过程不够公开透明,甚至舞弊等导致的结果不公和资源占有部门权力寻租等负面问题而产生的不满,是对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不尊重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自身规律为评价而评价,甚至影响创新等无效评价和过度评价的反感。其根本是由于评价结果不公和带来的利益变化对人们的精神、心理造成了不平衡甚至损害。由于科学系统内部的自我评价被过多的潜规则和不确定的人为因素所影响,人们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对评价公正性的疑问。我国科技人才及其指标体系反映出的问题根源在于:在30余年的改革进程中,科技体制,教育体制,人才评价、选拔、培养机制及薪酬制度,人们的价值观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并随之改革、调整和重组,整个社会体制、制度和利益格局处于大分化、大调整的重构过程中,不同利益群体间、社会不同功能系统间原有和新生的规则、秩序相互碰撞、作用、渗透、干扰、重整,全社会各功能系统都处于重新寻找新的定位与秩序的动荡和转型过程中。处于这样一个历史背景之下,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与实践,不可避免地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一方面,科技和教育系统自我形塑、自我完善过程的动态性、探索性、阶段性,导致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同样具有动态性、探索性、阶段性等特征;另一方面,科技和教育系统由于受到其他系统有形或无形的干扰和干涉,出现违背系统自身运行规律的问题与弊端,扭曲了科技人才评价的本质含义,使评价结-5-果遭到质疑。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不仅承担着对科技和教育系统内部的自身反射性观察,达到系统自身“评估”、“内省”、“反思”、“改革”和“创新”的目的,同时也承担着通过促进系统自身功能转变,进而促进全社会各系统功能分化和转变,逐步完成功能形塑的重任。在这样的时代要求面前,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作用,远远超出了评价本身的意义,承载着人们本质性的期望——实现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最高境界。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使得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成为人们对现实和社会转型中的制度弊端不满的社会现象之一。全社会系统功能分化、重塑的过程,决定了科技人员必须承受转型期造成的评价压力。科技人才评价伴随着科技活动而存在,这是无可否认的客观现实和科学系统自身运行规律所决定的,不是想不想评价、要不要评价的问题。由经济体制转型带来的全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转型,是一个交织着震荡与痛苦、探索与迷茫、否定与再生的复杂而长期的过程,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在全社会各功能系统进行新的分化与重塑中显现出的矛盾和弊端,是我们这代人必须面对和接受的现实,也是必须承受的压力与责任。基于这样的认识,在科技人才评价活动中,评价指标体系在短期内难以取消,其结果无论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都与“高考”性质类似,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起到甄拔、促进作用,具有相对公平性。科技人才评价如果没有程序正义就谈不上结果的合法化归纳我国社会各界对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争论,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要不要评价,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二是谁来评价,争论的焦点是专家-6-评价的利与弊;三是评价什么,关注的是评价内容,使用怎样的指标体系;四是怎样评价,强调的是采用怎样的评价方法和程序;五是在评价程序与结果的选择中,到底是程序重要还是结果重要。根据卢曼的理论,在功能分化的法治国家,一个系统本身的“合法化”必须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完成,没有程序正义,就谈不上结果的“合法化”。也就是说,无论评价结果如何“正确”,也不具有合法的地位,不能够得到公认,因为它很可能是“人为”的结果。程序意味着设计严格、合理的规则和规章制度,组织的存在是产生程序和尊重程序的前提条件。程序的履行与完成,必须依照组织化的规则来实现,而不是依赖人为的因素,每个参与履行程序的行动者,都必须遵守既定的程序规制。现代社会中各功能系统得以实现各自目标的前提条件是具备独立运行的现代组织机构,科技人才评价离不开现代社会的组织架构体系,离不开高校、学术研究机构等科学与教育系统内部的基础组织机构,并通过组织化的机制(而不是通过个人的好恶)来实现专业化的评价。在科技人才评价过程中,只有当人们把评价交给专业的组织机构,严格遵循程序正义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组织化的“程序”过程,才有可能真正做到评价结果具有合法性和公信力,为科技系统内部的行动者们所信赖,实现“非人为化”的制度理性。“非人为化”的制度理性问题,直接涉及的是科学技术系统的“自治”和科学共同体的成熟与“自治”问题,循着这一思路,对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被推向更深层次的思考与探索——以程序公开合理促进评价结果公平公正。-7-我国尚没有实现全社会系统功能分化,尚处在改革、探索、转型的过程中,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只有依据和借鉴现有国际经验,逐步完善指标体系,争取制度保证,实现程序公开,以制度保证下的程序公开、合理,把社会其他子系统的干扰降到最低,以促进结果的公平公正,体现科技人才评价的本质意义。将卢曼的全社会功能分化理论引入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研究,无论理论界怎样评价,事实上都起到了丰富我国相关理论,开阔研究视野,打开对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认识新思路的作用。尽管这一研究刚刚起步,我国科技人才评价及其指标体系的完善,还是一个尚无标准答案的难题,这些都不妨碍科研人员展开创新思维的翅膀,在探索的道路上蹒跚前行。■链接卢曼将生物学家开启的“自我制造”的新范式(Paradigm)移植到社会学当中来,构建了独特的社会理论。他认为社会系统是一种在一个封闭循环的过程中不断地由沟通制造出沟通的自我制造的系统,它既具有(操作上的)封闭性的特点,又具有(对于环境的)开放性的特点。在这一理论中,卢曼将社会定义为最广泛的有意义的沟通系统,他主张“沟通”才是社会系统中生产与再生产的最后元素。社会系统是一个“能够全面包括所有相互间可感知的沟通行动的系统”。在卢曼看来,社会系统的复杂性使其在面对环境的影响时,出现各种内在的危机和各种不平衡现象,迫使社会系统不断地进行复杂性的还原和自我的区分化以化解危机。卢曼认为,社会是通过多种途径的整合实现差异中的统一且在不断分化中进-8-化。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于3月10日下午15时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将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何厚铧:请武维华委员发言。钱学明委员准备。中国农业大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科学院院士武维华:各位委员,我代表九三学社中央发言,我发言的题目是《完善科技评价奖励制度营造良好科研环境》。科技评价与奖励具有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直接关系到科技工作健康发展,关系到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然而,长期以来科技评价奖励制度在许多方面与科技工作的发展不相适应,未能充分发挥应有
本文标题: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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