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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行政公务人员2国之匡辅,必待忠良,任使得人,天下自治。黄金累千,岂如多士之隆,一贤之重。——《帝范》唐太宗李世民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毛泽东3第一节行政公务人员概述•行政公务人员是具有一定公务身份的个人•行政公务人员是代表行政主体履行行政职务、实施行政行为的个人•行政公务人员实施的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行政主体一、行政公务人员的涵义行政公务人员是指基于一定得公务身份,依法代表国家(或者所在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而其行为后果归属于行政主体的的个人。思考:行政公务人员包括哪些人?4行政公务人员行政机关公务员其他公务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执行公务51949年12月的一个早晨,法国格利尼市“好客栈”旅馆出去钓鱼的房客回来吃饭时,发现店主夫妇在他们自己的房间里因照明用煤气泄漏窒息而死。房客们请来了拜赫耶医生,同时向警方报了案。拜赫耶医生证实店主已经死亡,并对其他两位受害者进行了治疗,他在出屋时遇到了吉利医生,吉利医生是被警长叫来填写窒息原因和伤亡报告的,他们又双双返回房间开始工作,就在这时发生了剧烈的爆炸,包括两位医生在内的三十多人严重受伤,现场也遭到破坏,煤气逸漏与爆炸的原因也因此不得而知。拜赫耶医生就其受到的伤害要求格利尼市予以赔偿,凡尔赛行政法庭满足了他的要求。实际上,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已经承认公务的临时合作者对在其执行职务时所遭受的损害有获得赔偿的权利。吉利医生,因为他是警方召来参加刑事调查的,便投诉普通法院要求国家赔偿。塞纳省普通法院受理诉讼后认为,民法典条文,主要是民法典中关于委托和受托人责任的条文不符合诉讼人的情况,因为这些条文涉及的只是私人之间的关系,但法院可参照适用同时控制公法与私法的法的一般原则。根据法的一般原则中的公允规则,该法院判决“在公务利益中从事不可缺少的工作时,因通常原因所遭受的损害应由国家负担,而不应由受害者个人承担。”该普通法院适用的是最高行政法院对公务临时合作者的判例原则,认为国家应赔偿吉利医生的损害。【案例】6•小范围=事务官•中范围=政务官+事务官•大范围=国家公职人员二、行政公务人员的主体——行政机关公务员各国公务员的称谓及范围(1)不存在统一的范围(2)有最低的共同点:国家支付薪酬,与国家存在雇佣关系(3)各国所称的公务员与能否适用《公务员法》是两个问题7我国公务员的概念与分类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国家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87年,党的十三大提出分类管理1994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8适用范围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公务员法》: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政党机关、人民政协、民主党派机关等中任职的除工勤人员之外的工作人员。9我国公务员的排除范围•非驻会,不使用行政编制的领导人员;•代表、委员等;•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机关中的工勤人员。10《公务员法》106:“参照管理”的条件该组织为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组织已经取得法律、法规授权;不包括该组织中的工勤人员;经过批准。中国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11公务员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综合管理类法官检察官类其他纯粹的执行性现场强制性纯技术性不可替代性技术权威性12第二节行政职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系•特殊的劳动关系一、行政职务关系的概念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公务员因担任国家公职、执行国家公务而与国家(行政主体)发生的法律关系。其实质就是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国家(直接表现为行政机关)构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任长霞,女,祖籍河南省睢县,1964年2月8日生于郑州,生前任河南省登封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警督警衔。13二、担任国家行政职务的基本条件•政治要件•能力要件:国籍:是否必须具有中国国籍?双重国籍的如何处理?年龄:18(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否存在降低可能性?)—35(初次担任公务员;可以适当放宽,机关有权裁量但是需注重公平)•素质要件: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142003年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案中原告张先著于2003年6月在芜湖市人事局报名参加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名列第一,按规定进入了体检程序。但在其后的体检中张先著被检查出感染了乙肝病毒。9月25日,芜湖市人事局依据《安徽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正式宣布张先著因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10月18日,张先著向安徽省人事厅提请行政复议但被驳回,理由是体检不合格的结论是医院作出的,而非芜湖市人事局作出的行政行为。原告不服,遂以被告剥夺其担任国家公务员的资格,侵犯其合法权利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撤销其不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准许原告进入考核程序并被录用至相应的职位。【案例】15法院一审判决确认,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原告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应予撤销,但鉴于招考工作已结束,故该行政行为不具有可撤消内容。因此,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未获支持。在本案中,法院回避了争议较多的一个问题:那就是《安徽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对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是否构成“乙肝歧视”,从而违反了宪法。法院在判决书中称“安徽省人事厅及卫生厅按照规章授权目的和范围制定的《细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可以参考适用。事实上,本案之前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因为“乙肝小三阳”被排除于公务员大门之外,无奈之下,为发泄心中愤恨,用尖刀刺伤浙江嘉兴劳动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造成1死1伤。以上案例表明,要进入公务员队伍,除了具备基本条件以外,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这些条件是否都符合法律的规定?16警察不达标VS小偷苦练功据《华西都市报》2006年6月22日报道,日前,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公安分局对119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大练兵”进行体能测试,测试结果出乎意料,男子1000米长跑大半选手未能达标,女子800米长跑无一人达标,因女选手普遍体力不支,分局只好临时取消了女子仰卧起坐测试。新闻中说这样的测试结果令人“大跌眼镜”,其实,这何止是令人大跌眼镜,更让人感到忧心忡忡。【新闻报道】17同样是《华西都市报》,2007年3月30日就刊登过一起重庆惊现小偷“训练营”的新闻,报道重庆地区的一些小偷集中起来刻苦训练偷窃、逃跑等技能的事实。警察和犯罪分子之间形成了这种强烈的“反差”,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深思。如果警察的体能比不过犯罪分子,那么又如何去打击犯罪现象、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如何能够给公民以安全感和信任感?18三、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行政职务关系的产生[1]选任(会议选举+决定任命)[2]委任(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以下的人员)[3]聘任(专业技术性职位+辅助性职位)[4]考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192010年司考真题:98-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10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202013年司考真题:79.孙某为某行政机关的聘任制公务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对孙某的聘任须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程序进行公开招聘B.该机关应按照《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对孙某进行管理C.对孙某的工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D.如孙某与该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发布招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名单,进行公示审批备案办理录用手续试用任职报名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合格淘汰淘汰淘汰淘汰淘汰淘汰淘汰取消录用报名确认缴纳费用打印准考证22许多人都以为中国的公务员考试可能是世界上竞争最激烈的考试,其实不然,从录取比例上看,相比于印度中国的公务员考试还是相对容易的。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平均录取比例为69比1,远远低于印度千分之一的水平。公务员考试是印度最负盛名的考试,也被称作世界上最难的考试。它由印度联邦公务员委员会组织,每年都举行。凡是年龄在21岁到30岁之间、拥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人都可以报名。不过每个人最多只能参加4次。该考试分为初试、主试和面试三个阶段,历时一年。每年录取的名额在300至600名之间,报考的人数常常几十万,竞争非常激烈。比如2006年将录取500名左右,报考考生达到35万,录取率只有千分之一点四。23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1]晋升[2]降职24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级别国家级正职一级国家级副职二至四级省部级正职四至八级省部级副职六至十级厅局级正职巡视员八至十三级厅局级职助理巡视员十至十五级县处级正职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县处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25[3]轮换[4]转任[5]调任(调入?调出?)[6]挂职锻炼交流26司考真题2009-42: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27[1]法定原因:辞职、辞退、离休退休(“消极公务员”)、罢免、判处刑罚、开除[2]事实原因:死亡、丧失国籍行政职务关系的终止并非一概意味着“恩断义绝”,政府有终身照顾的责任,离职的公务员承担特殊义务(从业限制)。28四、行政职务关系的内容——我国公务员的义务•服勤义务: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忠实: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公务员准时服勤,全心投入。公务员定量服勤与兼职禁止。29•服从义务:公务员须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此种义务基于“职务”而非“身份”产生。从“绝对服从”到“依法抵抗”:上级的决定命令不可能事事时时正确合法,“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意见陈述抑或越级上报?302002年1月12日,《法制日报》刊登了一则题为《政策和法律打架责任谁来承担?》的“疑难”案例:福建省长乐市财政局先后与27家企业签订周转金借款合同,并由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财政所提供担保(财政所由财政局领导,实际是财政局的派出机构)。这27家企业倒闭后,财政周转金尚有745.8万元未能收回。长乐市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该市财政局局长王凯锋有期徒刑5年6个月。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第8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王凯锋身为财政局局长,应当对财政周转金的发放、回收等工作负领导责任。而王凯锋则大喊冤枉,认为自己不存在玩忽职守的问题,因为他是严格按照福州市委(1999)9号文件精神办事的,并且福州市政府在2000年6月还专门以《关于研究协调第三批产业扶持资金安排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形式,要求坚决落实市委(1999)9号文件。福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文件违背了《担保法》的规定,王凯锋由于认真执行文件不料却被判犯有玩忽职守罪!此判决一作出,在当地引起舆论大哗。当地旁听的一位财政干部说得一针见血:“王凯锋是政策和法律冲突的牺牲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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