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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材料不齐一、福建省建设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部分)(一)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流程图申请收件、受理责任单位:政务中心责任人:四号窗口经办电话:0591-87674698温馨提示:一、申请人可登陆福建建设信息网(),点击审批大厅栏中的下载中心,进入[表格类]项中免费下载申请格式文本。二、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需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送交时,原件要一并提交初审机关核对。三、申请材料:(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及电子文档。(二)综合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3、企业章程;4、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10、初审机关审查意见(申请表中初审机关已签署审查意见的,无需另行出具)。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件。(三)人员资料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凭证和注册人员注册证;2、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3、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四)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3、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四、监督投诉电话:0591-87614442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建设部或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符合材料齐全补正后符合经补正不符合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公布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公布。责任处室:政务中心协办处室:信息中心制作许可决定窗口责任人拟稿;政务中心核稿;建筑业处、城建处、设计处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2日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权限的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窗口责任人拟稿;政务中心核稿;建筑业、城建、设计处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2日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听取陈述申辩意见。注:补充材料及听取陈述申辩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并现场勘察,提出评审意见,注:专家评审和现场勘察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审核责任单位:政务中心办理时限:5日注: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资质公示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2材料不齐(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流程图申请收件、受理责任单位:政务中心责任人:三号窗口经办电话:0591-87615935温馨提示:一、申请人可登陆福建建设信息网(),点击审批大厅栏中的下载中心,进入[表格类]项中免费下载申请格式文本。二、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需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送交时,原件要一并提交初审机关核对。三、申请材料:(一)初审机关文件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送省厅、一份留存初审机关)及电子文档;(二)附件材料一套(留存初审机关备查):1、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2、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5、本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6、本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7、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以及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有关证明;8、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检测合格证明;9、职业危害防治措施;1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四、监督投诉电话:0591-87614442。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建设部或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听取陈述申辩意见。注:补充材料及陈述申辩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符合材料齐全补正后符合经补正不符合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公布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公布。责任处室:政务中心协办处室:信息中心制作许可决定窗口责任人拟稿;政务中心核稿;工程处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2日审核责任单位:政务中心办理时限:5日3材料不齐(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流程图申请收件、受理责任单位:政务中心责任人:三号窗口经办电话:0591-87615935温馨提示:一、申请人可登陆福建建设信息网(),点击审批大厅栏中的下载中心,进入[表格类]项中免费下载申请格式文本。二、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需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送交时,原件要一并提交初审机关核对。三、申请材料:新申请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二)附件材料一套(复印件):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报告;2、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3、公司章程;4、验资报告;5、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6、专职专业人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专职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及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7、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8、评标专家库成员名单。申请工程招标代理资格升级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1、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2、工程招标代理有效业绩证明,包括: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中标通知书和招标人评价意见(中标通知书或评价意见应有主管部门备案章);3、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四、监督投诉电话:0591-87614442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注:专家评审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建设部或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符合材料齐全补正后符合经补正不符合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公布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公布。责任处室:政务中心协办处室:信息中心制作许可决定窗口责任人拟稿;政务中心核稿;建筑业处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2日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权限的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窗口责任人拟稿;政务中心核稿;建筑业处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2日审核责任单位:政务中心办理时限:5日书面通知申请人补充证明材料,听取陈述申辩意见。注:补充材料及陈述申辩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4材料不齐(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流程图申请收件、受理责任单位:政务中心责任人:三号窗口经办电话:0591-87615935温馨提示:一、申请人可登陆福建建设信息网(),点击审批大厅栏中的下载中心,进入[表格类]项中免费下载申请格式文本。二、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需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送交时,原件要一并提交初审机关核对。三、申请材料: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二)附件材料一套(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司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及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3、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人事代理证明、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经历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4、办公场所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5、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申请工程造价资质转正、升级的,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含变更记录);2、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四、监督投诉电话:0591-87614442。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作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建设部或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知道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符合符合材料齐全补正后符合经补正不符合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申请人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注:补充材料及陈述申辩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依法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退还材料,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专家评审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注:评审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公布在福建建设信息网公布。责任处室:政务中心协办处室:信息中心制作许可决定窗口责任人拟稿;政务中心核稿;建筑业处、省造价总站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2日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核权限的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窗口责任人拟稿;政务中心核稿;建筑业处、省造价总站会稿;分管领导审签。办理时限:2日审核责任单位:政务中心办理时限:5日5材料不齐(五)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流程图申请收件、受理责任单位:政务中心责任人:三号窗口经办电话:0591-87615935温馨提示:一、申请人可登陆福建建设信息网(),点击审批大厅栏中的下载中心,进入[表格类]项中免费下载申请格式文本。二、申请材料为复印件的,申请人需进行核实并加盖单位印章;申请送交时,原件要一并提交初审机关核对。三、申请材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一)《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及相应电子文档;(二)附件材料一套(复印件):1、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公司章程或合伙人协议;3、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工作简历及任命(聘用)文件;4、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工作简历、任命(聘用)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加盖执业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等;5、《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加盖执业印章的注册执业证书(无执业印章的,须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6、企业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清单以及购置凭证(按申请表要求填写);7、企业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和档案等管理制度。取得专业乙级资质的企业申请晋升专业甲级资质,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企业原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以及近两年已完成代表工程的监理合同、监理规划、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监理工作总结和监理业务手册。四、监督投诉电话:0591-87614442不符合许可
本文标题:福建省建设厅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许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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