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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查报告一、主要成绩1、领导重视,营造良好环境。区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把流动人口作为促进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大文明”建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崛起的重要力量。今年年初,区委分管计生工作的易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区直各部门的负责人参加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会议,重点研究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治理工作。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被列为各部门检查的重要内容。区政府机构改革在整体编制压缩的情况下,给计生委增加了编制,增设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近年来,我区相继制定了《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区区直各部门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考评办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意见》、《区计生委关于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完善政策的同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重点工作之一,列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同时作为争先创优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2、加大宣传,转变婚育观念。做好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关键是要让育龄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近几年来,我区利用各种形式、借助各种媒体利用流动人口流出前、中途回乡、“双节”返乡等有利时机,进行宣传教育。一是发挥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作用,开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课。二是大力营造舆论宣传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大众媒体开办流动人口专题栏目;优化户外宣传环境,制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单、小折页,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三是借助奖励扶助宣传月活动,以现身说法、典型事例宣传计划生育政策。通过他们的现身说法加大了在群众的影响力,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3、加强管理和服务。对流出人口实行“五个一”管理和服务,即签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发放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资料、落实一项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一本《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寄回一份规范的.环孕检证明。对流入人口也实行“五个一”管理和服务,即每间隔四个月查验一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每季做一次环孕检、签订一份不违反计划生育合同、建立一份信息登记卡、每季返回户籍地一份已婚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单。通过加强管理,我区外出流动人口办证率达98%以上,流入人口验证率达90%以上,寄回有效的环孕检证明达98%以上。4、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协调机制,定期沟通协调、定期检查考核,促进公安、工商、城建、卫生等与流动人口工作紧密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履行计生职责,配合计生部门共同做好计划生育工作。5、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沟通两地信息。自2003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强化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建立信息平台专人负责、及时上网按时反馈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单通报制度,对信息交换秩序提出规范化要求。通过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了“两地”信息沟通,提高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6、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模式。为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我区计生部门根据我区靠近市区和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比较多的特点,创新工作模式。针对贸易广场管理无序、服务断档的情况,我区高度重视,召开民政、工商、公安、河东街道、贸易广场物业公司参加的协调会,成立了贸易广场社区居委会,制订出一系列措施,设立了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对贸易广场及城区流动人口全面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区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还存在一些死角。目前,我区对“三无”人员的生育问题,还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由于这部分人来历不明,生育状况不清,一般居住在非法搭建的窝棚和废弃的工棚,民房之中,除了经常清理外,还难以根本上防止计划外生育,另外,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处理措施也往往很难落实。这主要是因为我们的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一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一些部门在配合做好计生工作方面的措施,还不够落实。计生证照不统一,假证多,难查处。2、缺乏有效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服务。由于我区涉及市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建设也日新月异,大多数的商品房都存在计划生育“死角”问题,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种。一方面是因物业管理市场体制不理顺,小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到位,计划生育更是无人管理;另一方面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属地管理不明确,小区内计划生育工作不落实。3、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联系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的难点之一是情况不明,信息不清,各地的生育政策和管理方法也不尽一致,因此,加强流入地和流出地的沟通和联系显得非常重要。现在我区流动人口逐步增多,在与流出地,计生部门的分工合作方面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我区对一些可疑证明的查证工作常常得不到流出地计生部门准确、及时的答复。个别地区为了便于劳务输出,甚至为已婚人员出具未婚证明,致使假证、伪证泛滥,难以及时查处,给我们掌握外来人员的生育动态带来很多困难。三、几点建议1、应加强对人口流动的客观调控,综合施治,使人口流动合理、有序,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人口流动所带来的治安、就业、计划外生育等负面影响,主要是人口无序流动造成的。充分发挥计划、劳动、工商、民政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劳务人才市场,加强劳务输出地和劳务输入地的沟通联系,避免大量民工的盲目流动及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工商部门要大力清理无牌经营,乱摆乱卖的外来人员,把外来个体经营纳入工商部门的管理轨道之中,民政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要坚决,及时地清查无职业,无居所、无证件的“三无”人员,房管部门要大力整顿出租屋市场将城郊农民出租屋和私房出租纳入管理范畴,与公安、计生部门等一起,从根本上防范个别流动人口利用出租进行违法活动和达到计划外生育目的。2、实行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管理。流出开始就从建立时间、流出地址、变动情况、寄证情况、流入地计生部门联系方式、寄回证明、享受服务、优惠政策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建档,尤其是重点服务对象。使之底数清,去向明,便沟通。对长期在外并在流入地有稳定收入,购置了不动产的应考虑将育龄妇女档案移交流入地,纳入常住人口管理。3、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作用。省际间信息交换要实行双向沟通,特别流出地要主动向流入地取行联系,将流向该地的已婚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先给对方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实行互动,对聚居集中的地区可组织人员专程进行沟通,互换信息,共享资源。
本文标题:计生委关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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