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初中教育 > 刑事起诉状精编的优秀例文
刑事起诉状精编的优秀例文导语:起诉状,亦称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经过侦查或审查确认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依法交付审判,而将被告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时所制作的文书!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三一刀客的栏目!精编优秀范文:上诉人:陈××,男,××岁,×族,××省××县人,××厂会计,住××市××街××号。上诉人因盗窃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19××年×月×日(××)刑普判字第××号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和上诉请求:上诉人于19××年×月×日盗窃了林××自行车一辆,卖给×××,得人民币100元。当被公安机关发觉后,上诉人立即坦白交代,并主动将赃款全部退出。在审讯中,××法院审判员张××再三追逼,说我是个惯犯,决不只盗窃一辆自行车,一定还有很多,如不交代,就要从严判处;如果彻底交代,保证从宽处理、不判刑或者只判很轻的刑。为了争取“坦白从宽”,我就捏造事实,说从19××年×月到19××年×月一共盗窃了11辆自行车。谁知这一“交代”,不但得不到宽大,反而以此为根据(判决书上说我供认不讳,罪行严重)判处徒刑10年。我所坦白的那10辆自行车全是假的,根本没有的事;只有盗窃林××的那一辆才是真的,一被发觉,我即坦白认罪,并积极退款。根据党的政策,我是符合“坦白从宽”的条件的。可是原审人民法院却判我10年徒刑,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精神的',因此我不服原判,特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原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给我以宽大处理。此致××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陈××代书人:律师王××19××年×月×日附:1.上诉状副本二份。2.张审判员审问我的情况,有记录在卷,请查对。姓名:xxx2013年7月4日精编优秀范文: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关键字:起诉状免费范文网免费范文网原告:李永贵(系受害人李治军之父),男,生于1962年12月23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果园镇××村149号。免费范文网原告:朱开秀(系受害人李治军之母),女,生于1965年2月4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址同上。被告:兰州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公司)。法定代表人:雷涛,该公司经理。被告:杨月国,男,生于1974年2月17日,住兰州市七里河区黄峪乡××村5组,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现被羁押在兰州市第二看守所。第三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支公司(简称人保兰州支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请求事项:1、依法追究被告杨月国犯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2、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因交通肇事致原告李永贵、朱开秀之子李治军死亡的死亡赔偿金187002元,丧葬费8926元,交通费1000元,误工费1500元,以上各项赔偿金额总计198428元;3、判令第三人在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事实与理由:2010年8月19日上午7时15分许,被告人杨月国驾驶兰州腾达公司所有的甘××号运输型拖拉机,从兰州市七里河区黄峪乡九村载预制板十五张到西果园镇,当车行至七里河黄西公路11Km+200m处时,由于操作不当,所驾车辆制动不良,车辆侧翻,致路边行人两死一伤,造成重大车损人亡交通事故,其中死者之一李治军乃二原告人之子。该次事故经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交通警察大队第(2010)××62号认定书认定被告人杨月国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李治军不负责任。现被告人杨月国交通肇事一案,经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侦查终结,已由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另外,甘××号运输拖拉机系被告人杨月国2006年5月购买后于2006年11月17日变更过户到兰州腾达公司,登记产权为公有,车主是腾达公司。杨月国并与腾达公司签订货运汽车联合经营合同,由腾达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至2010年5月14日在第三人人保兰州支公司投保车辆保险,保额限额为250000元。综上所述,被告人杨月国无视国家道路安全法规,造成特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及相关法律规定,现二原告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判如所请!此致兰州市七里河人民法院原告人:李永贵朱开秀二OO七年十月九日
本文标题:刑事起诉状精编的优秀例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48047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