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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与入(离)职流程规范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入职、离职的管理流程,做到招聘配置合理,体现人才竞争管理体制,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二、适用范围本决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入职及在职员工。三、招聘流程(一)招聘总流程各部门新增人员招聘总流程按照“提交《人员增补申请表》—审批—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面试”的顺序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则由人力资源部呈报上级部门处理。(二)《人员增补申请表》审批1、审批流程:审批按照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的顺序向上呈报,如有特殊情况需专案办理;2、审批权限:一般职位批示到总经理即可,部门负责人岗位批示到董事长,部门负责人以上职位批示到董事会。(三)招聘渠道1、外部招聘(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上级部门批示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即日起2个工作日内,可结合以往招聘效果、招聘速度、价格、服务等因素考虑,选择性地采取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中介机构、熟人推荐等招聘方式进行人员招募;(2)人力资源部通过网络发布招聘信息或在人才市场进行招聘即日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期内每日的简历查收及筛选;(3)人力资源部通过中介机构或熟人推荐获得人才简历即日起,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期内每日的简历筛选。2、内部招聘(1)人力资源部在收到上级部门批示后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即日起1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到各部门,公布缺编岗位;(2)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即日起1个工作日内,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推荐员工名单,并提交《员工调动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名单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用人部门一起对被推荐者进行考评,包括面谈、调查等形式;经考评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继续提交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签字的《员工调动审批表》到上级部门,上级部门批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其转岗相关事宜。(四)面试1、经内部招聘采用的员工免除面试,如有薪酬变动,则提交《薪酬审核表》到人力资源部备案;2、求职者简历通过筛选的即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面试时间、地点,填写《面试安排(登记)表》备案,并对其进行初次面试,填写《初试评价表》备案。同时,求职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或《应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人力资源部在初面完毕即日起的2个工作日内,安排通过的求职者参加复试,并填写《面试安排(登记)表》。普通岗位由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同时进行复试,并填写《复试评价表》备案;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岗位由总经办或董事办进行复试,并填写《复试评价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4、复试合格并确定可入职者,由人力资源部向上级部门提交《员工入职审批表》,确定岗位、薪酬及入职时间。待批示后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报道时间,安排入职。四、入职流程(一)报道时间安排新进员工的报到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0:00。(二)提交资料新进员工办理入职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建档: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标准一寸彩色免冠照片8张、体检证明原件、资格证明(技术职称)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与上个公司结束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证原件、个人简历中提到的其它证书复印件。(三)入职手续办理1、新进人员填写《员工入职资料卡》交人力资源部备案;2、人力资源部向新员工说明公司上班、用餐、休息等时间安排;3、新进员工在办理完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录入考勤,并带领其熟悉办公环境,领取工作牌及办公用品。(四)岗前培训1、新员工岗前基础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采取发放《员工手册》或讲授等形式。参加讲授的员工需签《培训签到表》以统计出勤,多次不服从安排者直接予以辞退;2、新员工部门实地培训由用人部门安排;3、新员工入职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完成对新员工的入职引导,并提交《新员工入职引导表》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五)试用期1、依据《劳动法》规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以《员工入职审批表》中规定为准;2、岗前培训合格的新员工,于入职即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员工入职审批表》中的规定,与公司签订《员工试用期协议》;3、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试用期内,需对其进行定期面谈,以便了解其工作状况及工作认知度,并填写《试用期员工面谈记录表》备案。(六)转正1、用人部门在新员工试用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员工上级评定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在得到上级部门意见后,下发《试用员工考核反馈通知》。2、人力资源部依据《试用员工考核反馈通知》中的规定,于员工转正即日起下发《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待员工将通知书返回到人力资源部后2个工作日内,公司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医保社保事宜。(七)岗位及薪酬变动1、员工如有调岗、升职、降职等方面的职位变动,则提前由原部门报备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交《员工调动审批表》到人力资源部;调入部门与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2个工作日内,原部门提交《员工工作移交清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2、员工如有薪酬变动,则提前由部门报备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提交《薪酬审核表》报上级部门审批,待审批同意后2个工作日内,交财务部备案。五、离职流程(一)提交辞职申请员工在正式离职时,需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部门同意的《辞职申请表》,待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事宜。(二)离职手续办理1、员工在拿到批准后的《辞职申请表》即日起的1个工作日内,将此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由本人到人力资源部填写《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在收到证明书即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为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关系、停缴医保社保、申领失业证等手续;2、员工拿到批准后的《辞职申请表》即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需将手头未完成的工作及公司发放给员工的办公物品交接给相关负责人,到财务处清算个人账务,并填写《员工工作移交清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3、人力资源部在员工提出辞职即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正式离职即日起30日内,需分别与员工进行两次离职访谈,了解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填写《人员离职访谈表》备案;4、员工办理完以上手续,人力资源处将劳动局盖章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失业证返还员工本人后,方可正式离职。六、附表1、《人员增补申请表》2、《员工调动审批表》3、《薪酬审核表》4、《面试安排(登记)表》5、《初试评价表》6、《应聘人员登记表》7、《应届毕业生应聘登记表》8、《复试评价表》9、《员工入职审批表》10、《员工入职资料卡》11、《培训签到表》12、《新员工入职引导表》13、《员工试用期协议》14、《试用期员工面谈记录表》15、《试用期员工上级评定表》16、《试用员工考核反馈通知》17、《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18、《员工工作移交清单》19、《辞职申请表》20、《人员离职访谈表》
本文标题:员工招聘与入(离)职流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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