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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项目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精编多篇精选范例参考,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光伏项目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11目的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2.1DL/T1051-20xx电力技术监督导则2.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3职责3.1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3.1.1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3.1.2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3.2站长主要职责1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2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3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4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5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6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7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8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9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10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11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12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4管理内容4.1管理目标4.1.1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4.1.2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4.2监督类别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4.2.1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4.2.2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4.2.3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4.2.4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4.2.5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4.2.6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4.2.7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4.3监督内容4.3.1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4.3.3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4.3.4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4.3.5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4.3.5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4.3.7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4.3.8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4.4监督实施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4.4.2实施要求4.4.2.1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4.4.2.2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4.4.2.3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4.4.2.4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4.4.2.5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4.4.2.6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4.4.2.7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4.4.2.8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4.4.2.9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4.4.2.10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4.4.3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4.4.5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4.4.5技术监督费用管理4.4.5.1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4.4.5.2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4.5监督奖惩4.5.1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4.5.2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5检查与考核5.1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5.2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光伏项目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光伏发电系统质保期满后的验收方法,包含了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的主要内容和一般原则,主要有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状态检测、运行分析、特性测试等,以确保所接收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指标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2.1gb2297太阳光伏能源系统名词术语2.2gd001-20xx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试行)2.3gd002-20xx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2.4gd003-20xx太阳能发电工程技术标准: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试行)》2.5nb/t32001-20xx光伏发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2.6nb/t32022-20xx光伏发电站太阳能资源实时监测技术规范2.7gb50797-20xx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2.8gb50794-20xx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2.9gb/t50795-20xx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10gb/t50796-20xx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11gb/t19964-20xx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2.12gb/t50866-20xx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设计规范2.13gb/t29319-20xx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2.14nb/t32022-20xx光伏发电站电压与频率响应检测规程2.15nb/t32022-20xx光伏发电站防孤岛检测技术规程2.16gb/t30152-20xx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检测规程2.17gb/t29321-20xx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2.18jgj203:20xx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2.19db11/t881-20xx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规范2.20j/t264-20xx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行与维护规3职责3.1出质保验收小组主要职责3.1.1负责根据本制度及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要求编写验收大纲,明确验收内容。3.1.2负责对验收大纲的验收项目进行检查、记录,对采用测量分析方法验收的项目,负责分析报告的编制和解释。3.1.3负责主持光伏发电出质保的验收与交接工作,审查系统验收文件,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办理验收合格后的交接手续。3.1.4负责编写验收报告,并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4管理内容与要求4.1总则4.1.1对于光伏发电系统中大部件分期出质保、部件因缺陷整体更换后延长质保期及部件质保期和整套系统不一致的,可按本制度选择相关内容进行验收。4.1.2本制度对光伏发电系统性能和状态的验收进行了规定,光伏电站内其他设备的验收内容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4.1.3验收工作可由公司自行完成,也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公司协助完成,被委托的专业公司不能与光伏发电系统供应商有全资、控股、参股或其他有碍公正性的隶属关系。4.1.4应在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前3个月启动验收工作,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完成验收检测与检查工作。4.1.5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三票三制”工作制度。4.2验收小组4.2.1公司成立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光伏发电系统出质保验收工作的实施。4.2.2验收小组设组长一名,由经理担任,验收小组成员包括光伏电站站长、主值、工程部负责人、物资部负责人、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人、发电公司基建工程部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也可外聘专家协助工作。4.2.3验收小组成员要求4.2.3.1验收小组成员应有一定的光电专业知识,熟悉光伏发电系统工作原理,了解光伏电站运行特点,或者擅长某一验收专业。4.2.3.2验收小组成员应富有责任心、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掩盖或夸大事实。4.3验收准备4.3.1验收小组应明确分工,做好组织计划,准备好验收大纲和验收工具。4.3.2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的相关资料4.1光伏发电系统移交生产验收资料。4.2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的运行日志、维护记录、大修记录、故障统计表、备件及消耗品使用记录。4.3质保期内光伏发电系统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消缺记录与报告、消缺情况及遗留问题。4.4设备运行数据:光伏发电系统单组各月发电量、单组各年发电量,中央监控系统记录的光伏发电系统历史数据(正式运行后质保期内的数据)。4.5设备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备品备件清单、相关技术要求文件。4.3.3启动验收前应准备相应验收专用仪器与工具,如蓄电池测试仪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必须的其他设备仪器。4.4启动验收4.4.1根据编制的验收大纲要求逐台逐项进行检测、检查并记录,对专业检测项目要求出具分析报告,所有记录及分析报告均作为验收文件有效组成部分。4.4.2需要在光伏发电系统运行情况下进行的验收项目必须针对性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4.4.3验收内容与检查方法4.4.3.1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光伏发电系统分系统检查是指采用目测、检测、试验等方法对光伏发电系统各部件进行检查,以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的较明显的缺陷或故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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