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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蒙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招聘岗位和计划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计划招聘教师281名,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32名。招聘岗位分为县城中学(含电大、职高)、小学、特教学校和农村初中、小学5个类别,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见《2011年蒙城县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及名额》。三、招聘程序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四、招聘公告发布2011年4月19日在蒙城县人事人才网和蒙城县教育网上发布招聘公告。五、招聘条件与要求(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2、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暂时不作要求。3、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28日以后出生)。4、我县财政供给的正式教师不得报考。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以聘用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二)岗位要求:1、报考城区中小学(含电大、职高)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2、报考特教学校岗位的,要精通手语,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或国民教育序列特殊教育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3、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含大学专科)学历。(三)优惠政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报考的,执行相关的优惠政策。六、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1、报名时间:2011年4月28日至5月3日18时止。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原县计生服务站三楼——宝塔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384950558--7664516。3、报名程序⑴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属201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和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⑵填写《蒙城县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附后)。⑶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版照片6张。⑷报考城区学校的(含庄周职高),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学科,不得多报;报考农村中小学的,每人限报一类一个学科,不得多报。⑸费用: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笔试每人每科40元,计120元,面试每人70元。报名缴费结束后,经资格审查,招考学校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将取消或减少该招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时间为5月4日9:00至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⑹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11年5月7日8:30至18时到报名处领取。七、资格审查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后,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报考特教学校岗位的,于5月5日上午8:30到特教学校集中进行手语测试,逾期视为放弃报考,测试合格人员发给准考证。手语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咨询电话:0558--7638495。八、考试(一)笔试1、时间:2011年5月8日8:30至11:30。2、地点:见准考证。3、内容:⑴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由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案编写三部分组成,一份试卷,考试时间3个小时。①综合知识部分: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需要掌握的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占10%②学科专业知识部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教材、教材教法和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占60%③教案编写部分: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教材,不指定教材,占30%。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进入面试,再并列的教案编写成绩高的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蒙城县人事人才网、蒙城县教育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以及面试的时间、具体办法。未进入面试考生的考试成绩在报名处查询。需查分的,按高中考查分规定于2011年5月14日到报名处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受理。(二)面试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原则为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形式主要为上课或说课等。报考城区学校(含庄周职高)面试由招考学校组织,面试的具体方案由学校提出报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批,县招聘领导小组将安排专人到面试现场进行监督。面试的成绩由面试组织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监督并报县招聘教师办公室。报考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九、择优选拔的方式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校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其中,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十、考察和体检1、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2、体检。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十一、公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招聘结果在蒙城县人事人才网、蒙城县教育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十二、聘用和待遇1、分配。报考县城学校教师岗位的,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按照招聘人员所报的学校统一分配到学校。报考农村中小学的,根据报考的类别、学科和县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公布的岗位,按综合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岗位,若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并列的以教案成绩为准。2、聘用和待遇。新招聘的人员,通过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由县财政发放工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学校提出入编申请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辞退并报县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备案。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必须在2013年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否则予以辞退。十三、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1、组织领导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廷林(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副组长:熊国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海鹏(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彭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成员:马军(县政府办党组成员)王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编办主任)蔡洪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荀凤鸣(县教育局局长)许杰(县卫生局局长)黄欣(县财政局局长)邓五一(县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王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荀凤鸣兼办公室主任。丁涛、解凤岭、焦云轩、张旭东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县人社局。2、工作纪律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⑴参加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舞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⑶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监督电话:0558—7631766(县长热线)0558—7623118(县人社局)0558—7623671(县监察局举报中心)十四、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再并列的以教案编写成绩为准。
本文标题:新建M安徽省蒙城县XXXX年公开招聘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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