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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干部监督制度和管理规定逐步健全,但原则性、指导性约束机制多,结合各领域实际制定的详细配套实施办法少。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村组党员干部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推进基层治理,落实乡村振兴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中坚力量。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政治生态持续净化,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然而,在农村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层出不穷。为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对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简要分析。一、存在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看,基层党员干部滥用权力违纪违法问题并未根本遏制,仍有滋生蔓延的趋势。近三年,xx县共对农村党员违纪违法案件立案101件101人,占全县立案总数的57.7%。101人中,因违纪违法被查处75人,因犯罪被开除党籍29人。从违纪违法的类型来看,有的村组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资产。有的私下变卖、出租集体资源、资产,所得资金坐收坐支。有的对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管不严,项目投资后不能正常发挥效益,造成国有资财浪费。有的公款私存、公私难分,随意列支,使用“白条”报账。有的优亲厚友,私自安排近亲属担任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有的乱砍乱伐林木,毁林种茶、毁林建房。有的醉驾、超生、非法持有枪支等。这些问题不仅严重侵蚀群众的切身利益,还破坏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其危害不容小觑。二、原因分析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该县近年来查办的违纪案件来看,村组党员干部违纪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农村基层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是顺应农村经济社会新变化的时代要求。但从目前情况看,部分乡镇党委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实在纪委”,用纪委监督责任代替自己的主体责任。有的乡镇纪委履职不到位,监督缺失、不精准。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一些管党治党重要举措,到了乡村就会打折扣、搞变通,存在“边疆特殊论”的不良倾向,片面强调边疆、民族、欠发达等因素,而人为降低执纪执法标准、减弱审查调查力度。有的用轻问责代替重处分、用处理单位代替处理个人等。(二)理想信念不坚定,纪法意识淡薄。虽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但在教育村组党员方式上仍存在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足、反面警示不够等问题。从涉案的村组党员干部来看,大多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要求认识不清,党性、党员意识淡薄,忘记了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出现滑坡,抱着“贡献大待遇低”的吃亏心理,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同时,由于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平时又缺少学习,长期以来习惯于凭经验或人情关系开展工作,对党纪条规及国家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认识不清,对违纪违法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最终走向了人民的对立面。(三)制度执行不力,党务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党务村务公开是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手段。但基层的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一直在抓,一直在整改,一直未落实到位。有的村公开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内容大多还是去年前年甚至党的十九大之前的政策信息;有的是避重就轻,只公开一些中央的方针政策,对于群众最为关心的村级财务等情况则讳莫如深,或是只字不提、或是语焉不详;有的空空如也,有的甚至已经沦为了“广告栏”。(四)攥指不成拳,监督合力没有有效形成。村组党员干部出现问题的一个根源就是监督缺失,未形成有效合力。首先是上级监督简单化。乡镇党委在履行主体责任、乡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上有偏差,对村组干部的主动、精准监督不够,未做到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其次是同级监督弱化。基层已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等同级监督机构,但也存在成员不敢、不会监督,在过程中有思想顾虑,不想、不愿监督,导致同级监督弱化。最后是群众监督淡化。多数基层群众遇到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抱怨得多、监督得少,在自身利益未受到损害情况下,不会主动监督干部,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三、对策建议(一)教育警示,从思想上引导村组党员干部“不想犯”。欲事立,则先心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对基层干部而言,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思想上出现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针对村组党员干部学历相对较低,平常受教育机会少的情况,要丰富和完善“大宣教”格局,充分发挥乡镇党校“万民党员进党校”、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基层平台的主阵地作用,用通俗易懂、接地气的语言讲清党纪法规。进一步丰富教育形式、内容,比如组织村组党员干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真切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比如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农村文明家庭、文明村组、文明乡镇创建活动之中,运用乡贤故事、文艺节目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增强村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同时,以微信公众号、微信宣传群、小喇叭等新媒体形式,灵活地将廉政教育不断向村组延伸。(二)制度约束,从程序上限制村组党员干部“不能犯”。基层干部监督制度和管理规定逐步健全,但原则性、指导性约束机制多,结合各领域实际制定的详细配套实施办法少。乡镇党委要带头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分析查找本乡镇党风廉政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认真梳理,要充分考虑到农村、农民的实际,完善农村“三资”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四议两公开”,以群众联系最为紧密、关心的问题为重点,保障公开内容真实、全面、及时,将复杂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程序化,织密、扎紧制度笼子。(三)监督着手,从行为上阻止村组党员干部“不敢犯”。坚持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村组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坚持做好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及时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强化对巡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完善“信、访、网、电”举报渠道,深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监督力量“大整合”,加强不敢腐的震慑。(四)查处从严,从效果上震慑村组党员干部“不会犯”。查办案件是惩治与预防职务腐败的重要手段。要持续紧盯农村基层村组干部党员腐败案件不放松,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侵占集体资产、优亲厚友、脱贫攻坚建设项目监管不力等行为,驰而不息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办案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同时,针对案件中所暴露问题和薄弱环节,协同发案单位查找漏洞,建章立制,达到“查处一起案件,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批制度,教育一批干部”的目的,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切实成果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本文标题:浅析村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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