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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河长制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导读】这篇文档“村干部河长制年度工作总结范文【精选4篇】”由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分享整理,希望这篇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吧!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制度【第一篇】香日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各项工作制度香日德镇河长制办公室(2017)香日德镇河长制会议制度为规范和推进河长制工作,保障河道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香日德镇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制定香日德镇级河长制会议制度。一、镇级总河长会议制度第一条镇级总河长会议由镇级河长或责任河长召开。出席人员:镇级河长,各村级河长,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等,其他出席人员由镇级河长根据需要确定。第二条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经镇级河长或责任河长同意,可另行召开。第三条会议按程序报请镇级河长确定召开,由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筹备。第四条会议主要事项: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决定、指示和重要会议精神;河长述职;总结河长制工作情况;公布全县河道管理保护的重大政策、规划、事项等;表彰、奖励先进单位、个人及重大事件问责;部署全镇河长制年度总体工作;其他事项。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镇级河长审定后印发。第五条会议议定事项为河长制工作重点督查事项,由县级河长或总河长签发交办单、督办单,各镇级河长牵头调度,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应各村河长负责落实。二、镇级河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河长制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由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出席人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各村级河长。第二条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半年一次,不定期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第三条会议由河长制工作办公室或镇级责任单位提出,按程序报请河长制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确定。第四条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调度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督导河道管理保护专项整治工作;研究报请县级河长和总河长会议研究的事项等。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经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印发。会议议定事项由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分别落实。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为及时掌握香日德镇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工作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信息工作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突出重点、及时高效,根据《香日德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信息报送原则(一)及时性。重要信息要早报快报,早发现、早整理、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二)准确性。信息内容要坚持实事求是,表述、分析务求准确,做到内容真实,数据精确。(三)实效性。信息通报以服务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信息保障服务。第二条信息报送主体镇级河长制办公室、镇级河长制责任单位、村级河长。第三条报送内容(一)简报。各村及有关驻镇单位推行河长制过程中的基层动态、典型做法及先进经验等要定期形成简报。具体内容包括: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推进;2、河长制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成效成果;3、河长制运行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等,提出进展情况报告;4、河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的创新、特色和亮点。(二)专报。包括镇、驻镇单位及各村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的重大工作进展、重要情况反映和重点工作动态及其他需要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河长、县级责任河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县委、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具体包括:1、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2、县级河长、责任河长批办事项;3、河道保护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4、跨村界的重大协调问题;5、反映地方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议性等重要政务信息;6、主要媒体、新闻网络反映的涉及河道保护管理和河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信息;第四条报送程序及方式(一)报送程序。河长制工作信息归口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逐级报送。(二)报送方式。简报要及时上报,原则上一月至少一期,由村河长将近期工作进展情况表和书面报告上报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择优编发,同时上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专报实行一事一报。将重要、紧急的河长制相关政务信息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河长制办公室。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严禁迟报、漏报、瞒报。涉密信息的报送,应当遵守保密规定。第五条定期汇总镇河长制办公室定期汇总统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将结果通报至驻镇单位和各村河长。第六条激励与追责(一)考核激励。镇河长制办公室对信息采用情况定期统计,并向镇河长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报,使用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二)责任追究。严肃信息共享与报送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信息管理规定。在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中出现错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节并产生严重后果及重大舆情事件或造成工作被动;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因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共享、发布和报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被严肃追责。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制度为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工作,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服务和支撑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河长制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信息公开制度第一条公开原则。依法公开、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公众、有利监督。第二条公开内容1、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政府文件、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2、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一河(湖)策方案、年度计划、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实施情况;3、各级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河长工作动态、河道管理保护落实情况;4、设立河长公示牌。在所辖河流岸边显著位臵竖立河长公示牌。公示牌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名称,各级河长姓名、职务,管护起点、终点,联络员单位,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电话,河流示意图,公示牌编号等信息。5、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内容。第三条涉及下列内容的,不予公开发布:1、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2、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3、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4、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5、与推行河长制工作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工作正常进行或公平公正的;6、其它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第四条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的内容,应当根据其特性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进行:1、政府公报、公开发行的政府信息或政务微博;3、报刊、广播、电视等主要新闻媒体;4、信息公示牌、微信公众号、电子信息屏、电子触摸屏等;5、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第五条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向社会发布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7个工作日内对外发布。因法定事由不能按时发布的,待原因消除后立即对外发布。二、信息通报制度第一条通报范围和内容1、有关河长制推进工作、镇委、镇政府对河长制工作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2、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3、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4、危害河道保护管理和推行河长制工作过程中的重大突发性应急事件处臵;5、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第二条通报实施主体和形式信息通报的实施主体为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用公文通报、会议通报、政务公开栏和媒体等形式。第三条通报频次1、原则上每个季度通报1次,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8日前通报;2、重要的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第四条通报程序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拟定,并经镇级河长审签之后印发。第五条整改要求1、镇人民政府要根据自身职责,落实整改措施。2、对于通报的内容,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一般问题在通报印发后3日内提出整改方案,7日内完结处理;重大问题30日内完结。3、通报问题完结处理后的7日内,要将整改报告报上一级河长制办公室备案。三、信息共享制度第一条墓本原则1、资源共享,互惠互利;2、方便快捷,及时准确;3、规范有效、及时完整;4、合法使用、保障安全。第二条共享内容1、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文件精神;2、推行河长制工作安排部署及动态;3、“一河一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成果信息;4、在推行河长制工作实践中的创意创新、新思路、新典型以及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工作信息。5、河库自然状况、地理位臵、分级河库长名录、河段起讫断面的径流量、供水情况、用水情况、水域岸线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6、已建涉河主要建筑物,主要污染物排放量、重点污染源、入河库排污口状况,水源涵养,水土流失治理、河库管护状况等内容。第三条实现途径在镇村会议及村民大会及时发布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第四条严格信息发布程序河长制相关信息由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审核后发布。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第五条定期汇总镇河长制办公室定期汇总统计各乡(镇)信息报送和信息共享情况,并将结果报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四、依法依规追责在具体工作中,违反本制度,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第一条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根据《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河长制工作镇级督办。第三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协调、实施督办工作。第四条督办主体及对象。督办分为责任单位督办、河长制办公室督办、河长督办。(一)责任单位督办。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对职责范围内需要督办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或下一级责任单位。(二)河长制工作办公室督办。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镇级河长、责任河长批办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镇级责任单位、下级河长。(三)河长督办。镇级河长、责任河长对河长制办公室不能有效督办的重大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对象为镇级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下级河长、责任河长。第五条督办分类(一)日常督办。河长制日常工作需要督办的事项,主要采取定期询查、工作通报等形式督办。(二)专项督办。河长制镇级会议要求督办落实的事项,或者镇级河长、责任河长批办事项,由有关镇级责任单位抽调专门力量专项督办。(三)重点督办。对河湖保护管理中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主要采取会议调度、现场调度等形式重点督办。第六条督办要求(一)任务交办。主要采用召开会议的形式交办任务,明确督办任务、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办理期限等。(二)任务承办。承办单位接到交办任务后,应当按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督办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协办责任单位积极主动配合。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重大意见分歧的,由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协调;意见分歧较大难以协调的,牵头责任单位应当报请镇级河长、责任河长。(三)督办反馈。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将本单位督办情况报河长制办公室汇总。督办任务完成后,承办责任单位及时向河长制办公室进行书面反馈。由河长制办公室立卷归档、在规定时间内末办理完毕的,应当及时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下步安排向相关镇级河长汇报。(四)立卷归档。督办单位应当对督办事项登记造册,统一编号。督办任务完成后,及时将督办事项原件、领导批示、处理意见、督办情况报告等资料在本单位立卷归档。香日德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为推动各级河长履行职责,促进河长制工作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委会及相关驻镇单位。二、考核原则(一)协调性原则。河长制考核与年度河长制工作要点相衔接、同部署。(二)动态性原则。按照镇级总河长会议确定的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考核方案,确定考核内容和重点。(三)权责相应原则。考核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镇级责任单位分别负责。涉及河长制工作综合考核,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一)制定考核方案。根据河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报镇级河长会议研究确定。方案主要包括:考核指标、考核评价标准及分值、计分方法及时间安排等。(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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