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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工作制度及医疗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急诊科唐艳2018年4月“120”工作制度急救“120”工作是挽救急危重病人生命的重要措施,是院前急救的重要环节,体现医院的医疗素质和窗口形象,必须予以重视。一、调度员工作制度1、“120”调度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制,做好各项登记工作。2、调度员必须礼貌用语并及时接听电话,接话完毕后及时把病人的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交给出车司机,通知出诊医务人员。如车辆已出诊,无车接诊,守话员应礼貌、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医疗纠纷。3、调度员不得擅自离开值班室、延误接话时间,玩忽职守,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5、各科转诊危重病人,由科主任或当班医生向“120”提出申请,调度员接话后及时通知司机、医护人员,必要时报告科主任,如无车转诊时应做好解释说服工作。二、司机工作制度1、司机接到调度员的出车通知,要求白天在5分钟内、晚上在10分钟内出车,凡未按时出车,如脱岗、延误等引起医疗纠纷及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2、驾驶员要经常检查车辆,警灯警报系统,及时补充油料,保持良好的车况,保证接到指令可以随时出车,出车时按规定开启警灯警报,如未按规定开启警灯警报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3、非值班车辆必须进车库或固定停放处,不能随意停放,要爱惜车辆,做好车辆的保养工作,不得私自送病人,不得私自开车离院私用。不得在大街上乱停乱放,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等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负责。“120”工作制度二、司机工作制度4、“120”车辆主要工作任务是接诊病人,除危重病人外原则上不得做转诊送病人的交通工具。凡特殊情况用车,驾驶员必须通知车队队长、科护士长、科主任或分管院长进行调配出车。三、医护人员工作制度1、所有担负“120”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不得由进修实习生代替。2、担负“120”工作的医务人员,在接到出诊通知后,要求白天5分钟内、晚上10分钟之内随车出诊,如脱岗、延误,由此引起的医疗纠纷及事故,由当事人负责。3、担负“120”工作的医护人员,要及时检查车载急救器材、配备、及时补充急救药品、氧气等,确保随时正常使用。4、医务人员必须认真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掌握病情,及时做好院前急救和告知工作,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由于工作怠慢、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医疗纠纷和事故的由当事人负责。5、“120”出诊医务人员有责任把接诊病人分诊护送到有关科室,并作好交接工作。6、接诊后遇有紧急情况,可提前通知本院有关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工作,以便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7、医务人员应加强院前抢救的业务学习及训练,可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提出到本院临床科室轮训,进行专业训练报医务科,由医务科统一安排。8、按长沙市“120”救援中心规定收费:120元/次。特殊情况危重急病人的转院,可协商收费。医疗突发公共事件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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