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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行政执法主要制度介绍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出台,2016年修订)办法的主要内容明确证件申领条件,推行“全员领证”明确申领程序等要求,落实管理职责明确证件功能和效力,解决基层困惑明确执法培训要求,推动相关工作申领条件机构要合法人员要合格机构要合法•各级政府、街道办事处、部门法定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授权机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委托受委托机构“三定方案”的合法性辨析•符合地方组织法及相关规定(部门设置要经上一级政府批准)机构设置•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法定性、统一性、完整性)职能界定当前机构设置、职能界定方面的问题一些执法机构设置或职能界定明显不合法•违法授权•违法委托•违法再委托(省—市—县—乡)•功能区(开发区等)管委会(企业)•“镇人民政府”设置为内设挂牌机构•其他当前机构设置、职能界定方面的问题一些执法机构设置不规范、不合理•只规定机构名称和编制数,不规定职能•机构类型五花八门•派出机构下面再设派出机构•其他人员要合格①执法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②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属于执法机构的人员混用为执法人员不论编制性质(行政、参公、公益、企业等),关键是执法机构的正式在编人员全员要领证除专职从事人事、财务、文印等非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外,行政执法机构在编工作人员应当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颁发行政执法证件。三类人员直接领证由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政府等有权机关任命,且通过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的负责人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年满55周岁以上并经本机关商同级政府法制机构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合格的人员执法机构承担组织实施责任组织本机关在编工作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本办法实施后,执法机构的新进入在编工作人员在1年之内、原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2年之内要通过考试参加考试、申领证件、执法履职等情况作为对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证件申领流程机构申请资格审核资格考试证件制发行政程序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2016年)行政程序基本法构建“1+X”行政程序制度体系,突出立法的基础性和统领性。“1”指的是《办法》,“X”指的是我省已制定或正考虑制定的行政程序单行法规、规章和文件。健全“三位一体”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突出立法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办法》第3章规范的是决策权,第4、5章规范的是执行权,第6章规范的是监督权。浙江版行政程序法所谓“浙江版”,强调的是要紧扣浙江实际,突出浙江特点,体现浙江特色;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指针,注重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努力解决实际工作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行政执法体制问题、如何保障执法权威和效率问题等等,都是我们在起草时重点研究并力求解决的问题。《办法》的重点内容1.完善行政组织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法定化2.加强制度供给,提高制度建设和决策质量3.推进管理方式创新,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体系推进机构、职能、权限法定化主要规定了省、市、县、乡镇的职权划分原则,内设机构、派出机关和直属机构设置、职权争议处理、委托实施行政行为、执法协作、综合执法等事项。(第9-14条,第33、34条)提高制度建设和决策质量主要规定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我省探索建立的立法前评估、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及立项管理等制度作了进一步明确。(第19-31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201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三条标准——“外部性”、“反复适用性”、“普遍约束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8条规定的公文种类中,报告、请示、议案、通报、纪要等6个文种不可能成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1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三条原则:科学、民主、依法。五项程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必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酌情)。三个功能:规范决策权力、确保决策质量、容错免责标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要对集中办理、联合执法等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电子政务、行政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调查取证、行政执法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简易程序、送达等事项作了规定。(第32条、第35-85条)联合执法地方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都可组织区域性、专项性的联合执法,有助于加强执法统筹协调、完善部门协作配合、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结合交叉执法、异地管辖等机制创新,还有助于防范地方保护、“人情案”。行政执法裁量基准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暂行办法(2015年)•裁量基准在全省范围内要尽量保持相对统一。不同层级的裁量基准,层级越高,效力越高;下级可以进一步细化、量化。•法律、法规、规章和裁量基准的适用要符合行政处罚法精神;基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变通适用:明显不当;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2016年)法制审核的基本属性和特征•必经性、事先性、内部性程序的法定性•重大决定认定的“5类情形”范围的特定性•法制机构(法制员、其他法律顾问)主体的确定性•合法性:主体职权、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执行、内容适当内容的针对性•法制审核意见不具有决定效力,仅供决策机关或负责人、业务机构参考。行政机关实行首长负责制,法制机构只是参谋助手。业务机构为主承办执法事项,法制机构只是协作伙伴。结论的参考性“三个一”的探索路径和模式•依据“五类情形”,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机关实际,具体确定审核哪些决定。“一张清单”•审什么:着眼于明确审核哪些法律风险点及审核要求。•怎么审:着眼于明确内、外部审核流程。“一本手册”•法制机构与政府办公室(厅)之间、法制机构与业务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机制。•运用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力量协助审核的机制。•审核成果的运用机制:定期总结、分析和报告;对审核中发现的普遍性、多发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规范;宣传。“一套机制”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2016年)全过程记录的主要功能和关键环节•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可追溯、可举证、可监督,促进执法的规范、效能。主要功能•按程序执法、及时立卷归档、推行音像记录。关键环节行政执法文书及其送达文书规范•法定程序必须到位,相应文书要体现,特别是外部程序及其文书,全省要统一;内部程序及其文书,法定的要统一,其他属于一般办文性质的,可由各个机关自己把握。文书送达•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外,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受送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有关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载体,公告期限:10日、3日)。行政检查当前要十分重视行政检查,落实“谁主管(处罚)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要求,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行政检查主要分为依计划检查、依投诉检查。“双随机”抽查是依计划检查的一种形式,对其需要结合实际作进一步研究,尤其要科学把握其适用范围、对象及运行特点。行政检查结果要及时公开(向特定或不特定对象的公开)。调查取证1.调查取证不要求所有行政执法行为都有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但至少1人是行政执法人员。2.先行登记保存与查封扣押的异同辨析(性质、功能、依据、程序、效果)陈述、申辩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法律、法规对提出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在期限届满前有无提出陈述、申辩进行核实。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当事人书面表示放弃陈述、申辩的或者逾期提出的除外。行政许可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并听取其意见的,从其规定。证据规则1.证据经查证属实,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从完整的证据链来讲,还须符合充分性的要求。2.证据的采信过程,即事实认定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既需围绕证据本身进行审查、判断,也要围绕法律依据进行比对、确认。相关行政机关采集的证据使用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以及难以重新取得的调查笔录等证据材料,其他行政机关经合法性审查,可以将其作为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所依据的证据使用。不得作为行政执法决定依据的证据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可能严重影响执法公正的;2.相关人员不予认可且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3.无法辨认真伪的;4.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证人提供的证言;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形成的未办理法定证明手续的;6.不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的其他证据材料。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主要明确了监督主体、程序和要求,对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以及县级以上政府法制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主要方式、层级监督纠错形式等事项作了规定。(第86-95条)行政执法监督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2000年)浙江省行政执法人员过错责任追究办法(2012年)行政执法监督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形势下,在浙江探索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特有背景下,在五大外部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监察监督、社会监督)之外,各级政府自觉主动开展内部监督,既是政府加强自身建设、完善行政管理的应有之义,也是通过加强自我监督纠错,避免、减轻和缓冲外部监督负面效应的有效途径。行政执法监督主要问题认识不到位,有畏难情绪主体分散,力量不足手段缺乏,力度不够主要做法规章执行情况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领域(事项)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投诉处理(与行政复议的关系)、其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建设试点(“三个一”)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制度(明确职责、计划管理)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与检察监督、监察监督、政府督查、审计监督等的协作强化监督结果运用(汇报、通报、整改、宣传等)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浙江省行政执法主要制度介绍(PPT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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