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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m89-2非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暂行)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项目名称:属于自治区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子项名称:外商企业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确认。(国家发改委权限)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行政审批适用范围、对象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技术改造项目采购国产设备申请退增值税的外资企业。三、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增值税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11号)四、行政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五、行政审批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2六、申请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一)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3份)。(二)、自治区经委或市经委对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批文复印件(4份)。(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份)。(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4份)。(五)申请退税的国产设备清单,并加盖项目法人单位公章(11份)。(六)申请退税国产设备清单与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国产设备清单对比表(4份)。(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调整、变化,要出具原核准单位的变更函原件(4份)。(八)市经委上报文(4份)。示范文本(一)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示范文本。(二)自治区或市经委对技术改造项目核准或备案批文复印件示范文本3(三)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示范文本(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示范文本(五)申请退税的国产设备清单,并加盖项目法人单位公章示范文本(六)、申请退税国产设备清单与项目申请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国产设备清单对比表示范文本4七、申请书式样及示范文本非行政许可申请书申请人:年龄性别联系电话法人代表职务身份证号码单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电子邮件地址机构代码申请事项申请理由附:申请材料份材料目录:申请人(单位)签章年月日八、行政审批的具体权限申请人所在地市经委初审,自治区经委、自治区发改委审核同意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核确认。(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若发生调整、变化,要出具原核准单位的变更函原件示范文本5九、行政审批程序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市经委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经委对申请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出具初审意见(此时限不计入本承诺办结时限内)→向自治区政务中心自治区经委窗口报送请示文并附企业申请材料→自治区经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委主管领导审核签字,作出是否上报国家发改委确认同意决定→送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审→委技术改造投资处制作上报国家发改委确认同意决定报送国家发改委→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确认(此时限不计入本承诺办结时限内)→送委窗口通知项目单位和申请人领取确认决定文件。十、行政审批法定办结时限和承诺办结时限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8个工作日。十一、行政审批流程图67十二、行政审批收费不收费十三、行政审批定期检验无定期检验十四、承办处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559567955956945595696电话传真:5595687技术改造投资处联系电话:2802632
本文标题:非行政审批操作规范(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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