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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备案号: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QualityTestandApprasalCodeforFireEquipmentinBuilding(报批稿)××××-××-××发布××××-××-××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2DB12/××××—××××I目录第1部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一般规定……………………………………………………………1第2部分:消防供配电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5第3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9第4部分:消防给水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8第5部分: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24第6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29第7部分: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39第8部分: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47第9部分:机械防排烟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55第10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质量检验评定规程…………………………………………61第11部分: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66第12部分:防火分隔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70第13部分:消防电梯质量检验评定规程………………………………………………………………………75第14部分:灭火器质量检验评定规程…………………………………………………………………………79第15部分:其它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83DB12/××××—××××II前言本规程为全文强制。本规程在行业标准GA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其在“技术要求”方面要严于GA503-2004,不仅涵盖了GA503-2004的所有技术要求,而且提高了部分技术参数,增加了部分检测项目,对“检测方法”进行了更详细的描述,对所有检测项目进行了“A类项、B类项、C类项”的分类,同时每个分部分都增加了检验规则。本规程包括15个部分:第1部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一般规定;第2部分:消防供配电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3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4部分:消防给水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5部分: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6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7部分: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8部分: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9部分:机械防排烟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10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11部分: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12部分:防火分隔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13部分:消防电梯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14部分:灭火器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第15部分:其它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本规程是对DB12—097—1998《自动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的首次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规程名称由“自动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改为“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2、增加了《第1部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一般规定》;3、增加了《第2部分:消防供配电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4、将DB12-097.2-19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DB12-097.3-1998《消火栓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和DB12-097.4-1998《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中“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消防水泵”和“水泵接合器”等消防给水设施的有关规定分列出来,新增为《第4部分:消防给水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5、将DB12-097.2-199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和DB12-097.4-1998《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的内容合并为《第6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6、删除了DB12-097.7-1998《干粉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7、删除了DB12-097.8-1998《火灾联动控制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将其中“消防控制室”的有关规定纳入《第3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将“防排烟控制装置”的有关规定分列独立,新增为《第9部分:机械防排烟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将“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有关规定分列独立,新增为《第10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将“事故广播系统”的有关规定分列独立,新增为《第11部分: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将“防火卷帘”、“防火门”、“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有关规定分列独立,新增为《第12部分:防火分隔DB12/××××—××××III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将“电梯”的有关规定分列独立,新增为《第13部分:消防电梯质量检验评定规程》;8、增加了《第14部分:灭火器质量检验评定规程》;9、增加了《第15部分:其它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10、删除了《建筑消防设施基本合格审批表》;11、增加了附录A。本规程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12-097-1998《自动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本规程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提出。本规程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起草。本规程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二十二站、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六十二站、天津津利堡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王永鄄、周详、鲁会生、徐力、李丹力、邓巨良、冯爱全、高建勇、周建红、李华、熊志劼、郭美红、王同喜、梁振辉、张璐、杨永志、王青、王会杰、胡占林、高海林、朱德明、李英兵、刘芳。本规程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解释。DB12/××××—××××I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01—××××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一般规定GeneralRulesforFireEquipmentandFacilitiesQualityInspectionandEvaluationinBuiling(报批稿)××××-××-××发布××××-××-××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2DB12/××××.01—××××2前言本规程为全文强制。本规程是《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系列规程的第1部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系列规程共包括《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一般规定》、《消防供配电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消防给水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机械防排烟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防火分隔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消防电梯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灭火器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其它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等15个部分。DB12/××××-××××《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是对DB12-097-1998《自动消防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的首次修订。本规程为新增部分。本规程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提出。本规程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起草。主要起草人:王永鄄、冯爱全、周建红。本规程由天津市公安消防局负责解释。DB12/××××.01—××××3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一般规定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术语、检测项目分类、一般要求、检测方法和检验规则。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供配电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设施、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灭火器等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检验评定。本规程不适用于炸药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检验评定。2术语建筑消防设施fireequipmentinbuilding建筑物、构筑物中设置的用于火灾报警、灭火、人员疏散、防火分隔、灭火救援行动等设施的总称。3检测项目分类本规程的检验项目根据其对系统运行所起作用的重要程度分为三类:a)A类项: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严重影响,直接关系到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和可能对人身安全造成危害的项目。b)B类项: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重要影响,间接影响建筑消防设施次要功能的项目。c)C类项:指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工程质量有轻微影响的项目。4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4.1检测用仪器设备应为检验机构的自有仪器设备,且能够满足本规程所要求的所有检测项目的检测要求,具有相应的仪器设备台账及购买证明。4.2检测用的仪器设备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且计量检定合格证在有效期内。4.3对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进行检测,应使用符合场所要求的防爆类型的检测仪器设备。4.4检测人员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具有相应的资格,持证上岗。5一般要求5.1各消防设施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应具有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灭火剂应在有效期内。(A类项)5.2设备和管道应无泄漏现象,导线和电缆的连接、绝缘性能、接地电阻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A类项)5.3各消防系统的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应完好无损、无锈蚀。(B类项)5.4各消防设施的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按规定设置的标志,其文字和数据应齐全、符号应清晰、色标应正确。(C类项)6检测方法6.1查验各消防设施的组件和设备的设计选型情况,查验竣工资料中的产品检验报告、出厂产品合格证、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消防电梯的检测合格证、灭火剂的有效期等。DB12/××××.01—××××46.2查看设备、管道密封情况和施工记录。6.3查看各系统组件、设备、管道、线槽、支吊架等的外观。6.4查看各消防设施组件、设备的永久性铭牌和标志情况。6.5完成检测后,将各消防设施恢复至正常警戒状态。7检验规则7.1检验类别系统检验分为委托检验、监督检验、仲裁检验。7.2检验数量委托检验均按本规程规定的检验项目100%检验,其他形式的检验可根据各方需要确定。7.3判定7.3.1单项判定下列三种情形,判定单项合格,否则单项不合格:a)一个A类项中不合格个数为0;b)一个B类项中的不合格个数不超过其检验总数的3%;c)一个C类项中的不合格个数不超过其检验总数的5%。7.3.2系统判定下列两种情形,判定系统合格,否则系统不合格:a)所检项目中的A类项全部合格,且B类项、C类项不合格个数均不超过一个;b)所检项目中的A类项、B类项全部合格,且C类项不合格个数不超过三个。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02—××××消防供配电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QualityTestandApprasalCodeforFireEquipmentinBuilding(报批稿)××××-××-××发布××××-××-××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12DB12/××××.02—××××6前言本规程为全文强制。本规程是《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系列规程的第2部分。《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系列规程共包括《建筑消防设施质量检验评定一般规定》、《消防供配电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消防给水设施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水喷雾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泡沫灭火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规程》、《气体灭火系统质量检
本文标题:建筑消防检测规程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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