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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机构与职责党工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1党工委组织部各股室办主要工作职责………………3政务类工作制度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制度…………………………5党工委组织部部办公会议制度………………………6党工委组织部服务承诺制度…………………………7党工委组织部考勤制度………………………………10党工委组织部公文制发规定…………………………11党工委组织部文书处理规定…………………………12党工委组织部文印工作规定…………………………13党工委组织部传真电报管理规定……………………14党工委组织部文书档案管理规定……………………15党工委组织部印章管理和使用规定…………………19党工委组织部保密工作规定…………………………20党工委组织部信访工作制度…………………………21党工委组织部部机关调研工作制度…………………24事务类工作制度党工委组织部财务管理制度…………………………25党工委组织部公产管理规定…………………………27党工委组织部车辆管理制度…………………………29党工委组织部接待工作制度…………………………32党工委组织部安全制度………………………………33党工委组织部环境卫生(整脏治乱)管理制度……34党务类工作制度2党工委组织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35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民主生活会制度…………36党工委组织部中心组学习制度………………………37党工委组织部干部职工学习制度……………………39-1-党工委组织部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干部人事、工青妇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人大、政协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组织、干部人事、人大、政协、工青妇工作进行有效的检查、督促。二、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区组织、干部人事、人大、政协、工青妇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认真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参照试行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工青妇有关工作。三、负责党工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提出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党工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审批手续;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津补贴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各乡组织员和股级干部的备案管理;承办部分干部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协助管理属地委和地直局为主管理的干部;负责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四、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的建设、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抓好远程教育站点建设;负责党员电化教育;指导组织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期党建理论研究。五、负责全区知识分子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宏观指导;负责全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备案工作;负责人才资源开发;组织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各种交流与合作;负责乡科技副职的选派和管理;统一管理录(聘)用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大中专毕业生就-2-业分配方案。六、负责党员、干部的统计和全区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七、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退休工作的有关政策;办理全区干部的退休手续。八、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干部教育工作;组织乡局级后备干部、部分中青年干部、部分村级干部的培训;加强对乡科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承办干部监督的有关工作;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九、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承办地委组织部、地区人劳局交办的其它事项。3党工委组织部各股室、远教办主要工作职责一、办公室负责文字综合、信息、会务组织、文电处理、督办检查工作;负责草拟全区年度工作意见或要点,及时编发每月工作情况;负责机关目标管理工作及协调部内各股的有关业务工作;主管信访、机要、秘书、文印、文书档案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及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部机关干部人事、工资等工作事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负责干部年报工作;负责组织史、人事志编纂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职位设置;负责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和信息网络建设。二、组织股承担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承办区出席全省党代表大会代表、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及有关事宜;办理各乡召开党代会、人代会的有关手续;了解和指导各乡、党工委各办委、管委会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了解和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和做好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管理、协调、指导;负责工、青、妇、团等群团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有关工作。三、干部股负责考察党工委管理的干部,提出领导班子调整充实的建议;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后备干部、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承办地委和风景区党工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的呈报、审批及备案手续,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认真实施《公务员法》;负责档案管理,干部教育和监督管理;负责人事计划,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人大、政协工作;负责拟定全区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相关工资政策的贯彻意见及措施,并完成相应工作;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与退休手续;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承办区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交办事宜;负责工资信息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机构编制有关工作。四、远教办负责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件开发、工程技术的指导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培训工作;抓好全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建设。5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制度一、部务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由部长或部长委托副部长召集。二、部务会议参加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办公室负责人列席。研究干部工作时,干部股负责人列席;研究其他工作时,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股、办负责人列席。三、部务会议讨论和研究的事项是:1、贯彻党工委和地委组织部的重大决策、指示,讨论党工委和地委组织部交办的重要事项;2、党的建设和组织、干部人事、人才、人大政协、机构编制和工青妇等工作重要政策问题以及贯彻执行的主要措施;3、以党工委组织部名义下发或代党工委起草的重要文件;4、本部阶段性工作计划和工作安排;5、党工委管理干部的调整、配备、审查、任免和优秀专家、人才的选拔和管理;6、本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调整和有关人事问题;7、其他重要事项。四、部务会议召开之前,由部办公室提前收集议题。各股、远教办提请部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应经分管部领导审定同意后,书面交部办公室汇总并送部长审定。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会上一般不予研究。五、由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出席、列席人员参会,并提前把会议议题发至全体与会人员。有关列席人员只参加与己有关的议题。六、与会人员要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和在会议进行中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需要回避时,应按有关规定回避。部务会议内容,凡属机密的,参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七、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会议记录,并编写部务会议纪要。6党工委组织部办公会议制度一、办公会议一般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部长或部长委托副部长召集。二、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为:部长、副部长、部务委员,各股室、远教办负责人。三、办公会议讨论和研究的内容是:1、传达贯彻地委、党工委和部务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党的有关方针、政策;2、讨论季度、半年或年度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督促检查各股室、远教办对部务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3、汇报、交流各股室、远教办的工作、学习情况和经验等,研究各股室、远教办工作中提出的问题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自身建设等问题。4、讨论决定其他有关事项。四、会议议题、会议时间由会议主持人决定;部办公室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会议记录。-7-党工委组织部服务承诺制度为了真正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根据党工委组织部的工作职能和承担的社会责任,建立党工委组织部部机关服务承诺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一、服务承诺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三大主题,以推进风景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全面建设和构建小康、和谐景区为目标,按照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扎实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组织部门服务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牢固树立新时期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表率部门。二、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1、实行首问责任制度。对干部群众上门或来电联系工作、反映情况、咨询办事,实行首问责任制。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当即给予解答、办理;不能当即答复、办理的,应留下服务对象的联系方式,及时向分管部领导或部主要领导及上级组织部门请示,并在承诺的规定工作日内办结,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热情接待,按照职责要求,由各有关职能股室、远教办具体责任人负责解答、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搪塞、推诿、拒绝。2、执行审批办结制度。对下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请求审批的事项或提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审批手续,及时作出批复或答复。对要求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及时予以办理;对问询的事项,如有政策-8-规定的,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在部内研究或请示上级才能答复的,先向提出问题的单位说明情况,并抓紧进行研究和请示上级组织部门予以答复,答复时限一般不超过1个月。3、履行信访工作条例。以《国家信访条例》为依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妥善处理有关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大政协和工青妇等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合理要求,按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尽快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与反映问题的单位、群众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对过高或不合理的要求,坚持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不属于组织部门管理权限,需要转办的案件,及时转请有关部门处理,并负责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需要向上级报处理结果的案件,在3个月内提出报告;到期不能结案的,主动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上报时间。4、建立工作指导制度。转变作风,改进方法,深入调查研究,加强业务指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年初召开风景区组织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党建工作,确立组织部门和各单位当年党建工作的重点项目和调研课题。5、施行文明办公制度。严格对照“团结、创新、务实、严谨、公道、清廉”的要求,施行文明办公。对上门办事、来信来访的单位和群众,接待要热情,用语要规范,指导要细致,服务要优质,并自觉做到“六个一”:即一张笑脸相迎,一声问候让座,一杯热茶招待,一阵倾心交谈,一个合理答复,一句再见送行。6、落实廉洁自律制度。组工干部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树立新时期组工干部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三、违反服务承诺制的处罚凡受到群众投诉,经查实确属承办股室、远教办及承办责任人-9-主观原因造成延误或失误的,根据情节给予处罚。1、对承办股室、远教办的处罚(1)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2次以上(含2次)的,提出警告;(2)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3次以上(含3次)的,取消股室、远教办评优资格,取消股室、远教办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并在部机关进行通报批评。2、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1)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1次者,给予直接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2)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2次者,取消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评优资格;(3)年度累计延误或失误3次(含3次)以上者,直接责或失误任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并作适当的组织调整。四、服务承诺的保证措施为确保服务承诺制度落到实处,采取以下措
本文标题:组织部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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