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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通用4篇【导读指引】由三一刀客网美丽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这篇“河长制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通用4篇”文档资料,供您参阅,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给更多的朋友吧!河长制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1××县水务局(2017年6月18日)尊敬的×部长、各位领导:根据活动安排,我代表水务局就进一步抓好河长制工作作表态发言,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一、深化认识,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河长制”精神,把河长制工作作为水环境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落实河长制主体责任意识。以贯彻本次“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6·18生态日”主题活动为契机,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工作的各个层面。二、精心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按照职责分工,对水资源管理目标责任进行落实。不断强化水资源监管力度,严格涉水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审批,全面推进取退水水质检测工作,配合综合执法局、环保局等单位加强对区域内流域的水环境整治,做好年度水资源公报编制和年报编制等工作。三、强化监督,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水行政执法巡查力度,出台清理整顿的具体方案,全面废止与法律不相符的取水许可证。严格执法监督,着力查处一批水事违法行为,特别是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活动。利用河道划界成果,严格执行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河道采砂等规划,推广和落实排污许可制,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严厉惩处,保护河道生态环境。四、防治结合,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系列活动,在城区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开展“河长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好风尚。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启动建设县城二期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提升改造和县城雨污、井污分流管网改造等工程,继续推进白水河总磷超标的系统治理,加强对水源地的巡查监管和保护工作,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整治、山洪沟整治等项目建设。五、加强协作,确保河长制工作干出新成效河长制工作是改善水环境的关键,需要群策群力,我们水利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在巩固原有河道治理、雨污分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通过截污纳管等途径,解决岸上的问题,通过流域和河网综合治理等措施,全力改善水环境,真正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新景象。河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专项工作,我们下定决心,克服各种困难和问题,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表态完毕!河长制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22017年以来,我镇切实按照中央、市、县“河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全面推动我镇河流生态保护及综合治理工作,“河长制”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将2018年1月-2019年6月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我镇范围内共有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其中市级河流郁江又称后江河,在我镇范围内全长约12km。上游接湖北省利川市文斗乡长顺村,下游接石榴乡、联合乡。流经连湖镇7个村、社区。河流经过我镇场镇范围,是我镇唯一一条市级河流。七条镇级河流分布在七个村社区,均为溪沟,最终汇入到郁江。二、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的“河长制”工作体系,成立了以书记、镇长为总河长,各副职领导为镇级河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村河长的组织体系,下设镇河长办处理日常工作。(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先后研究下发了《连湖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连湖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连湖镇河长制工作制度》、《连湖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完成了一河一档、一河一策的编制。对各级河长、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确立了由河长牵头召集河长制工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河流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针对溪沟治理,我镇增加了公益性岗位、生态保洁员数量,对其负责区域进行划片,各自负责所辖区域溪沟环境卫生,确保管护无死角,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长效考核制度。(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工作推进氛围。结合“世界水日”、“环保宣传日”,充分利用标语、传单、宣传栏、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开展了“绿化大地、保护郁江”植树造林、乌江流域清洁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长江经济带河流固体废物排查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大力宣传了重庆市河长制一号令,切实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水环境保护和积极性和责任感,为河长制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完成了郁江七个村、社区河长制公示牌的安装验收工作,让河长接受社会监督。(四)加大执法监管,抓牢工作推进手段。加强各级河长巡河力度,明确要求镇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河,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河。共查处关闭了乐地社区、多家村两家非法采砂场,有效禁止了河道采砂行为,搬迁关闭了一家郁江沿岸养殖场,防止了养殖污水进入郁江。有力地推动了我镇郁江河道健康发展,维护了我镇正常水事秩序及水生态环境。针对重庆市河长制审计反馈问题,完成了黔石高速连湖隧道渣场、路基渣场的挡墙、排水渠道整改以及多家村榨房沟堆积在郁江河岸的渣土进行清理。三、发现的新问题与下一步工作重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镇河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发现了一些新问题。1、黔石高速连湖隧道渣场、路基渣场完成整改销号后,在多次暴雨等极端天气的影响下,连湖隧道渣场渠道修建长度不够,暴雨冲刷下将原有道路冲毁,路基渣场排水渠被冲毁,导致又有部分渣土被冲积到郁江河岸,我镇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黔石高速中铁二十局四公司进行整改2、连湖镇二环路修建因入口处需经郁江支流白水沟,施工单位将大量弃土堆积在河沟中,未及时处理,已多次上报主要领导,要求施工单位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保证河道畅通3、连湖镇场镇污水管网不足,由于近几年场镇发展较快,场镇阔容,但污水管网未及时跟上,导致部分污水未得到及时处理,我镇已积极申报项目,抓紧污水管网项目早日完工。下一步,我们将按上级的要求,明确目标、攻坚克难,狠抓落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河长制”工作一是继续督促中铁二十局四公司完成渣场整改,防止恶劣天气等影响再次出现排水渠道损毁,渣土入河的问题。二是建设增加污水管网覆盖,将实现雨污分流,加强场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杜绝场镇生活污水排入郁江。三是督促二环路施工单位完成白水沟渣土侵占河道的整改,保证河道通畅。四是加大各级河长巡河力度,做到一有河道事件发生就能够迅速处理。河长制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报告3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全旗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意见整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我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做好河(湖)长制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到位,水资源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刚才,乔书记传达了盟河长办《关于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整改意见的函》;旗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徐建阁同志宣读了《太仆寺旗河(湖)长制工作整改方案》;传达了我旗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下面,我就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强调几点意见。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折不扣抓好河(湖)长制的推进实施。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水居于核心地位,是决定性因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水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对治水提出了崭新课题和更高要求。就我旗而言,水资源较为匮乏,境内没有可供开采利用的地上河流。目前登记造册实行河长制的河湖(淖)为24条,其中河流17条,湖泊(淖)7条,且大多数均已干涸,属季节性河湖,且存在河道非法采砂、河湖垃圾污染和非法侵占河(湖)岸等问题。除此之外,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地下水资源开始透支,2017年上级核定我旗用水总量是5600万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已达到4441万立方米,已经接近临界线。大家只要留心看一看这几年我旗农村大量连片的枯死树,就足以说明地下水入不敷出的严峻现实。此外,我们一直对外号称年降雨量400毫米,但十年九旱是常态,个别年份降水量还不足200毫米,年均蒸发量却高达到1617毫米。地下水采补严重失衡,除宝昌沟、葫芦峪沟、永丰沟、千斤沟中沟四个地区以外,其他地区地下水位每年下降1-2米,很多浅层井干枯或水量不足。同时,我旗灌溉用水占总用水量的84%,但万亩水浇地畦灌、管灌、喷灌等节水率相对较低的灌溉方式占%,而滴灌、微喷等高效节水面积仅占%,节水空间和水资源高效利用潜力挖掘严重不足。保护好水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比任何地方都更加重要而紧迫。我们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大意义的认识,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刻不容缓地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我旗自去年9月全面启动河(湖)长制工作以来,相继出台了旗、苏木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设立了全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旗级河(湖)长以及苏木乡镇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段河(湖)长。其中:两级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分别由旗、苏木乡镇党政一把手亲自担任;3条旗级河长分别由乔书记、韩旗长和靳旗长担任;各苏木乡镇分段河(湖)长由本级副职担任。去年10月,旗河长办批复成立后,相继制定出台了河长制信息报送、督查考核、验收管理等制度办法,设置了旗、苏木乡镇两级河(湖)长制公示牌,委托设计单位制定了“一河一策”和“一湖一策”。至此,我旗河(湖)长制体系基本建立,可以说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具体推进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治站位不够高、河长巡河积极性不高、部门联动配合不畅等问题,严重阻碍了河(湖)长制工作的顺利推进。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河(湖)长及河长办成员部门的同志们切实加以重视,采取有力措施整改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是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2016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由省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及以上河长设置相应的“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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