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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四项监督制度”与法院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凤阳县人民法院王仕利浦春莲内容提要:2010年3月,中央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制度的出台无论对各级党组织建设,还是对法院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组织是法院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着力转变作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法院整体工作具有决定性作用。通过有效的制度监督和约束,切实转变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使学习风气有新转变、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工作创新有新突破、推动落实有新举措、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全市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材料浅议“四项监督制度”与法院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凤阳县人民法院王仕利浦春莲2010年3月,中央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构成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监督体系,制度的出台无论对各级党组织建设,还是对法院党员干部队伍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四项监督制度在方法论上的解析现实链接一:2009年底,昆明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爱中在云南省委组织部拟将其提拔交流为副厅级领导干部并已进行考察的情况下,违反规定突击调整10名干部。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纪委对此进行了严肃查处,作出对其副厅级领导职务不予任用,撤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的处理。现实链接二:某报关于广东惠州组织工作探索的报道:“近年来,该市市委组织部积极加强用人监督,实行了《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建立了立项督察制度、“季报年查”制度,在全国率先全面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做法,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现实链接三:2003年6月,四川达县法院新任副院长袁成萍因嫖娼被警方现场抓获并拘留。达县县委在任用袁成萍问题上失察失误,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达县县委组织部长等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职务。案件剖析和制度解析:一、三分别是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充分暴露出两地在干部选拔工作上某些重大失误:一把手权利失控,干部考察工作失范等,颇具典型性和代表性。一个地方和单位的“一把手”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选人用人上有一定发言权,这是正常的。但绝不是有一定的发言权就可以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责任追究办法》是四项监督制度中最具严厉色彩和分量的一个,针对“一把手”选人用人问题,该办法强调对10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形要问责,如违反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等。即我们日常所说的“领导钦点”、“临时动议”、“突击提拔调整”、“带病提拔”等问题,囊括了当前“一把手”选人用人易犯的错误。《责任追究办法》中8种需要问责组织人事部门的情形则指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是规范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法规的重要关口,在选任工作中具有重要的职能作用。把好这一关口,有利于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人民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唯领导意图是从、标准把关不严、随意放宽干部任职条件、程序履行不规范,规定执行不严肃、随意收窄范围,对问题视而不见,不调查不核实匆忙上会等,在以前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各项制度中,这些也都曾被明令禁止。《责任追究办法》则加以统括,对组织人事部门而言,必为勿为一目了然,确保选人用人程序不错、环节不少。干部考察组能否认真履行职责直接影响干部的选任,是用人失察失误的直接责任人,如前段时间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王亚丽造假骗官案即和此有关,组织人事干部不认真审核,造成了王档案中多处造假也能轻易过关。如何防止干部考察过程中“考察走形式走过场”、“隐瞒不报告、睁一眼闭一眼”呢?《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了8种情形要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如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不按规定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对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接受考察对象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等等。责任追究范围的明确,就是为了通过规范考察程序,抓好干部考察这一重要环节,真正选出群众信赖、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好干部。唯物辩证法的要求和启示:唯物辩证法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扎实而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方法支撑。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高度重视主观能动性、抓重点、抓主要环节成为做好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分析看出,《责任追究办法》把责任追究对象直指“一把手”、组织人事部门和干部考察组等主要矛盾和重点环节的同时,不遗漏纪检监察监督以及对一般营私舞弊行为的惩罚,对违规失责既咎现责又防异地变相升迁,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其立规的科学性是毋庸置疑的,尤其是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干部责任倒查机制,堪称遏制“一把手”乱选拔、乱用人行为的震慑之举。与之相辅的“一报告两评议”做法也将普遍开展,民主评议结果将成为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重要参数和考量依据。四项监督制度是干部管理制度上一个具有高超立法技术的杰作,集中体现了抓主要矛盾、抓矛盾主要方面以及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等组织工作方法论,显示了唯物辩证法在指导组织工作和制度建设中的强大生命力,是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成果。四项监督制度突出了两个字,那就是“监督”,是相对线性的监督,或上至下,或下对上,从性质上讲,是一种自我监督、一种党内监督。“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了干部管理体制,而建立一个科学、高效、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党的组织建设理论体系和管理模式,是未来一个时期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道德修养,或者说坚强的党性原则和品行修养,是四项监督制度贯彻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因素,加强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道德品质建设对推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具有重要意义。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加强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是法院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着力转变作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对法院整体工作具有决定性作用。通过有效的制度监督和约束,切实转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和生活作风,使学习风气有新转变、服务理念有新增强、工作创新有新突破、推动落实有新举措、工作效能有新提高。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领导作风和高尚的生活作风,提高领导能力。党员领导干部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增强民主意识,构筑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党组织各项学习制度的作用,结合学习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通过经常走访基层群众,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社会对司法的新需求,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听取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障民生、服务发展。建立并不断完善法院党组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审判委员会的有关规则,从党务管理到司法政务管理、审判业务管理,认真执行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各项党内监督措施。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作用,开展民主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法院干警关于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改进不足。同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内部的团结,融洽干群关系,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民主决策,对重要工作部署经过民主讨论、公开征求意见,保证重大事项公开透明。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规定推荐、选拔、使用干部,在当前法院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的形势下,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做到人尽其用、用尽其能,把德才兼备、突出实绩、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增强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真正做到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制度,定期报告个人事项,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贯穿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做廉洁自律、勤俭节约、求真务实的表率,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本文标题:浅议“四项监督制度”与法院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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