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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转移具体实施方案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医疗废物转移具体实施方案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1医院各科室: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规范》、《消毒管理办法》及院感知识,提高全体职工对医疗废物及污水的安全处理意识,加强,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好院内感染控制,防止不安全医疗性感染。-1每日专人收集交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4.病源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由检验科、病理科等产生单位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感染性废物收集中处理。(三)损伤性废物,即使用后的一次注射器针头、头皮针、采血针、缝合针等,产生科室用%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以上,由专人收集于防穿破防渗漏的塑料瓶或盒内加盖封存,集中交垃圾处理中心处理。(四)病理性废物,手术及诊疗过程中产生废物及人体组织、器官、断离肢体、用后的病理标本,市垃圾处理中心处理。(五)药物性废物,即废弃的麻醉等药品由药剂科依照有关法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六)化学性废物①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药剂科交由专门机构处置。②批量的含汞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由设备科由专门的机构处置。四、医院污水处理加强医院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对废水废液尽量单独收集,分别处理,对集中的污水,进行氯化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关于印发《长沙市望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方案》的通知(望卫政发〔2016〕12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望城区精神病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方案:一、建立健全制度、职责及管理组织:1、依据相关规定及文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收集、运送、交接制度》、《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2、医疗废物管理由院长为主要责任人,护理部负责监控,由护士长谭芳同志负责具体落实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各科室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管理工作。二、明确分类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健康,危害很大,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9类危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主要包括: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疫苗、血清、血液及血制品,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2、病理性废物(指人体切除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直接切除下来的人体组织、脏器、胚胎、残肢,医学动物实验的组织、尸体,病理室切片后用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扎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锐器),包括所有的针头、缝合针,各类刀、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三、医疗垃圾收集、转运、暂存管理:1、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处,并且方便医疗废物装卸及运送车辆的出入,严禁露天存放。2、各临床科室、门诊部、辅助科室、药房等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每日汇总运送至仓库贮存,并做好台账、记录备查。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同时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如输液瓶、输液袋、小药瓶等)混入医疗废物中。3、各科室应按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在贮存箱内,贴好标识,并贮存在仓库内,不得随意堆放。对包装破损、包装外表污染、有液体渗漏的医疗废物,各部门有义务重新包装、标识。4、各科室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由运送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专用运送工具定期在指定地点清洁消毒。5、医疗废物主要负责人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6、各科室负责人应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医疗废物处置报表交护士长谭芳同志,统计月医疗废物量总报表。四、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求:1、医院设立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2、暂存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3、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4、暂存处应配备水龙头、通风设施,配有消毒用药水及消毒后清洁用品,有1米高的墙裙防渗处理,有污水处理措施,5、暂存处要做到非转运时间保持常封闭状态。6、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五、应急处置: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立即向护理部及院办公室报告,并按照《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及上报,将危害减少的最小程度。六、培训学习:定期组织相关医务人员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相关制度职责。望城区精神病医院护理部医疗废物转移实施方案2第1篇:医疗废物市内转移方案医疗废物市内转移方案市环保局:我院计划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医疗废物(废物类别:HWOI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31-001-01感染性废物;831-002-01损伤性废物),转移给荆门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门京环公司)进行处置,计划转移吨。转移方式:我院与荆门京环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委托收集处理协议,我院保证暂存间安全并提供装车协助。2017年1月1日第2篇: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经营许可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转移、经营许可行政许可告知单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二、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行政许可申请书一、危险化学品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市内和跨市转移:1、《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3、所在县区环保部门出具的《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考核情况,对发现的问题产废单位要做出限期整改书面承诺;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处置协议;5、接收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6、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7、危险废物转移路线跨省转移:1、《河北省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表》(一式三份);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当年《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排污许可证复印件;3、危险废物接受单位情况介绍。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受单位、运输单位签定的处置、运输意向书;5、危险废物产生及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6、危险废物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7、运输单位《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员的相关资质复印件,运输事故应急预案;8危险废物转移路线;9、再次申请危险废物转移须提交转移、处置危险废物总结报告;10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1、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1、《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3、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新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已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近一年的环境监测报告;5、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6、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复印件;7、包装工具图样及文字说明,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图纸及文字说明;8、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和设施设备分布图)及文字说明;9、危险废物处置工艺及其说明,处置技术和工艺的适应性说明;其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置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10、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证明;11、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提供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13、厂区、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危废处理设施、防治污染设施照片。1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5、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三、医疗废物经营许可1、《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3、申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新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已建项目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文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及排污许可证复印件,近一年的环境监测报告;5、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证明材料(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6、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复印件;7、包装工具图样及文字说明,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图纸及文字说明;8、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和设施设备分布图)及文字说明;9、危险废物处置工艺及其说明,处置技术和工艺的适应性说明;其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置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10、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证明;11、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12、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提供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13、厂区、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危废处理设施、防治污染设施照片。14、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5、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它材料。三、许可条件:1、危险化学品处置①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回收利用、处置危险化学品的设施、技术和工艺;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③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④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2、危险废物转移①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单位;②已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③合法排污企业。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①有防雨、防渗的运输工具;②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③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4、医疗废物经营许可证①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的技术人员;②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③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④有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志和要求;⑤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⑥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⑦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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