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3篇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1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湘市监办字(2019)58号)和《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紧急通知》(岳市监办字(2019)7号)文件及县局文件精神要求,XXX决定自即日起,集中力量在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责任事故,维护我所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良好态势。二、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付诸实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同时明确责任人与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企业党员在安全生产中履行好党员模范作用,三、组织机构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四、整治内容根据我所辖区特种设备的运行现状,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锅炉、压力容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lt/h以下锅炉的出厂合格证和年度安全检验情况以及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坚决打击非法安装、无使用证、未办理使用注册手续的锅炉、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凡无出厂合格证的锅炉、超期未检的锅炉,或发现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限期整改。2、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塔式起重机、大型起重机械、吊运熔融(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重点检查是否是经检验合格,操作人员是否经专门培训,起重机司机及指挥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是否得到有效监督。3、叉车专项整治。重点落实叉车是否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叉车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从根本上消除叉车安全隐患,确保叉车安全运行。4、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和客运架空索道。全面排查大型游乐设施使用单位。要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部分使用单位对《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大型游乐设施乘客束缚装置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市监特(2018)42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客运架空索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的通知》要求的整改范围把握不准、应整改未整改等问题,通过监督检查、定期检验等方式,督促使用单位准确界定需要整改的内容,按时完成整改。五、整治时间1、宣传动员阶段(4月23日-4月24日)在4月23日前将具体的整治方案下发各镇、各企业,动员各相关部门行动起来,做好专项整治前期准备工作。2、集中整治阶段(4月25日-5月19日)负责整治工作的人员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清理,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于逾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要依法从严处理。于每月17日前上报当前监督检查情况。3、总结验收阶段(5月20日-5月22日)将在此期间对整体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六、整治要求1、要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杜绝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等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2、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特种设备未按规定注册登记,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未建立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查处。3、要建立所辖或所属单位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基础台帐,摸清底数,要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发现新上特种设备后,要督促使用单位到县局办理注册登记,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位。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2本项目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设置设备部及安全部负责本项目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对特种设备交叉管理,工区设专职安全员进行直接管理;项目部及工区两级分别设置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实施管理。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特种设备岗位责任制如下:(1)经理岗位职责项目经理为特种设备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设立本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负责资金的投入,签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2)项目部安全总监(或安全部长)岗位职责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执行国家和属地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规范及有关标准,并按要求进行检查。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负责本项目事故、突发事件的应急、调查、处理和报告。(3)项目部设备部长岗位职责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指导分部相关管理人员工作。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定期、不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明确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维保、检验等)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考核及管理。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4)工区设备负责人岗位职责落实上级及本分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本部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传达、贯彻上级及安全管理部门的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规、标准;负责本工区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明确本工区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保、检验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并协助安全部门做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管理。做好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以及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的检测、校验工作;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配合检验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具体检查设备保养情况,制定保养计划,督促维修等。严格执行项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本项目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注册登记证、安拆方案、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5)工区安全员职责工区安全员负责本保包安全责任区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设备管理人员留下的检查记录,检查设备安全状况。纠正设备工作过程的违章,对设备工作区周边防护。组织操作手学习安全知识。(6)工区现场副工区长职责负责本保包安全责任区的特种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对现场正在施工的项目组织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现场安全员进行安全防护,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参与组织应急预案实施,控制安全风险扩大。(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的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报告领导。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二、操作人员守则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该工程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才能上岗。新机使用前必须详细阅读该机的出厂说明书,熟悉其构造及工作原理,操作时应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新机或大修机应执行走合期规定。作业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检查,严禁机械带病工作。作业时精神集中,严格遵守安全规程。作业后应做好清洁及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作业人员应坚持原则,任何人不得强迫作业人员违章操作。作业人员应负责填写好机械台班记录及机械事故报告。作业人员应负责保管好所有与本机有关的技术资料。作业人员上班时,应遵守纪律,在职在岗,不能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做到尽职尽责。三、安全操作规程本项目使用特种设备主要为塔吊、龙门吊、吊车。主要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如下:1、塔吊安全操作规程(1)塔吊的轨道基础或混凝土基础必须经过设计验算,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2)塔吊基础土壤承载能力必须严格按原厂使用规定或符合:中型塔为8-12t/㎡、重型塔为12-16t/㎡。(3)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拆装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4)拆装人员应穿戴安全保护用品,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离熟悉并认真执行拆装工艺和操作规程。(5)风力达到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连接情况。顶升时严禁回转臂杆和其他作业。(6)塔吊安装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4/1000。塔吊的电动机和液压装置部分,应按关于电动机和液压装置的有关规定执行。(7)塔吊的金属结构、轨道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并应设立避雷装置。(8)每道附着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和附墙距离应按原厂规定,自制撑杆应有设计计算书。(9)塔吊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如限于现场条件,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必须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塔吊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10)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塔吊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11)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12)在进行塔吊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操作人员应鸣声示意。检查电源电压应达到380V,其变动范围不行超过+20V、-10V,送电前启动控制开关应在零位,接通电源,检查金属结构部分无漏电方可上机。(13)塔吊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操作人员也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应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1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塔吊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对讲机等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15)塔吊的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吊钩高度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16)塔吊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塔吊载运人员。(17)塔吊机械必须按规定的塔吊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经过验算,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方可起吊,但不得超过限制的10%。(18)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电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将重物安全降到地面。(19)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20)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0°。(21)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本文标题:特种设备应急预案专项3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0793765 .html